红河州环境保护局关于河口天泰养殖有限公司河口鳄鱼科研开发养殖基地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河口天泰养殖有限公司:
你公司报批的《河口天泰养殖有限公司河口鳄鱼科研开发养殖基地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以下简称《报告表》)已收悉。经我局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项目(代码:2017-532532-04-03-020545)位于河口县坝洒农场南屏2队。项目总占地面积21266平方米,总建筑面积670平方米。总投资5000万元(实际投资28.47万元),其中环保投资2万元。项目主要鳄鱼养殖池、冷库、围墙,配套建设给排水、供电、门卫室、办公室、洗澡室、厕所等附属设施。环保工程建设隔油池、化粪池、废水池、雨水沟、雨水收集池、堆粪池、垃圾收集设施等。已取得河口县发展和改革局《投资项目备案证》(河发改投资备案〔2017〕63号)。
我局同意按照《报告表》中所述的性质、规模、地点、工艺和采取的环境保护对策措施进行项目建设。
二、项目建设和运营过程中应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按照“雨污分流”原则规范设计和建设排水系统,加强污水的收集、管理和利用。进一步明确回用水设施。食堂废水经隔油池处理,与生活污水一起经化粪池处理后,暂存于回用水暂存池,非雨天浇灌项目租地范围内香蕉、橡胶林,不外排。项目设置的化粪池、隔油池、废水池、堆粪池等按规定进行防渗处理。项目建设和运营不得对地表水造成污染。
(二)加强固体废物规范处置。鳄鱼粪便、蛋壳和化粪池污泥经收集后暂存于粪便池,定期用作橡胶、香蕉林肥料;废油脂及泔水进行综合利用;生活垃圾须集中收集后委托环卫部门定期清运,生活垃圾要做到日产日清。
(三)加强进出车辆管理,制定各项管理制度,降低噪声污染。
(四)加强未建工程施工环境管理,严格落实各项环保措施,施工废水经收集沉淀处理后洒水降尘,生活污水经处理后综合利用。施工场地和运输道路须采取洒水抑尘等措施,建筑材料运输采取篷布全覆盖措施,防止扬尘污染。合理安排施工时间,防止噪声扰民。施工弃土渣、建筑垃圾、生活垃圾要及时清运至指定地点。施工结束后及时进行清理场地。
三、施工期工程环境监理须纳入工程监理内容一并实施,并委托有资质的环境监测机构及时开展施工期环境监测工作。施工期工程环境监理报告和施工期环境监测报告应作为项目竣工环保验收的依据之一。
四、严格执行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的环保“三同时”制度,项目建成投入试运行后,及时报告并按规定实施竣工环境保护验收。
五、项目实施中如发生重大变更以及环境保护措施执行与批复方案发生重大变化须重新报我局批准。
六、你公司收到批复20个工作日内,应将批准后的环境影响报告表报送河口县环境保护局,并按规定接受各级环境保护主管部门的监督检查。
请河口县环保局和红河州环境监察支队加强项目施工期、运行期的环境保护监督检查工作。
2018年9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