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河州生态环境局关于红河马腾新型材料有限公司新增年产15000吨炼钢用铝系产品技术改造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红环审〔2019〕65号
红河马腾新型材料有限公司:
你公司报批的《新增年产15000吨炼钢用铝系产品技术改造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以下简称《报告表》)已收悉。经我局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项目(代码:2018-532524-31-03-013106)位于建水工业园区羊街片区,在现有年产25000吨炼钢用铝系合金生产线项目的基础上新增3套自动连续浇铸生产线,新增台铝产量13000吨/年、铝豆2000吨/年。项目办公生活等依托现有项目已有设施。项目总投资10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13.7万元,已取得建水县工业商务和信息化局的《投资项目备案证》(建工商信备案〔2018〕1号)。我局同意按照《报告表》中所述的性质、规模、地点、工艺和采取的环境保护对策措施进行项目建设。
二、项目建设和生产过程中应重点做好的工作
(一)加强废气污染防治,确保各环节产生的大气污染物达标排放。浇铸粉尘、保温炉粉尘、天然气燃烧废气经布袋除尘器处理达到《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 16297-1996)表2相关限值要求后,通过不低于15米的排气筒排放。加强废气收集和厂区环境管理,确保项目区无组织监控点大气污染物浓度满足相关标准要求。
(二)规范建设雨污分流系统,加强对废水的收集和管理。冷却水循环使用,不外排。机修废水依托现有项目污水处理设施进行处理,不外排。
(三)优先选用低噪声设备,认真落实隔声、减振等降噪措施,确保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12348-2008)中的相关要求。
(四)加强固体废物综合利用和妥善处置,固废要分类收集、分别处置。浇铸浮渣、脱模具产生的台铝、除尘灰经单独收集后返回生产作为原料使用。浇铸氧化膜扒渣、机修车间废机油、隔油池废机油等危险废物须严格按相关要求进行管理和处置,暂存于规范的危废暂存间,发生转移时,必须到环保部门办理转移手续,并交有资质的单位进行处置。
(五)严格落实环境风险防范措施,按照《企业事业单位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备案管理办法(试行)》等要求,编制完善环境风险防范应急预案,并报建水分局备案。
(六)加强施工期环境管理,严格落实施工期各项环保措施。施工场地采取洒水抑尘等措施,防止扬尘污染。施工废水经沉淀处理后用于洒水降尘。合理安排施工时间和运输路线,防止噪声扰民。施工固废及时妥善处置,避免造成二次污染。
三、根据《报告表》预测,项目主要污染物新增排放量为二氧化硫0.0108吨/年、氮氧化物0.06804吨/年,由建水分局负责协调解决,纳入总量控制。
四、施工期工程环境监理须纳入工程监理内容一并实施,施工期工程环境监理报告应作为项目竣工环保验收的依据之一。
五、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经批准后,若发生重大变动,须另行开展环境影响评价并重新报批。环境影响评价报告表自批准之日起满五年,该项目方开工建设的,其环境影响评价报告表应当报我局重新审核。
六、严格执行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的环保“三同时”制度,项目建成投入调试运行后,及时报告并按规定自行组织开展竣工环保验收,经验收合格后方可正式投入运行。
七、你公司收到批复20个工作日内,应将批准后的环境影响报告表报送建水分局,并按规定接受各级生态环境部门的监督检查。
请建水分局负责组织该项目环境保护现场执法监察和日常监督管理,请州环境监察支队加强监督检查。
2019年5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