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河州生态环境局关于建水县五里冲畜光互补光伏电站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红环审〔2019〕101号
建水云得太阳能科技有限公司:
你公司报批的《建水县五里冲畜光互补光伏电站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以下简称《报告表》)收悉。经我局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项目(代码:2017-532524-44-03-016490)位于建水县面甸镇阎把寺村委会五里冲车站后山,占地面积441.5亩。工程内容包括电池方阵、逆变器、35kV箱式变压器、集电线路、开关站、给排水系统、电力系统及相应的环保设施等,总装机容量21.6MW。项目总投资18213.24万元,其中环保投资90.5万元,已取得建水县发展和改革局的《投资项目备案证》(建发改能源备案延〔2017〕5号)。我局同意按照《报告表》中所述的性质、规模、地点、工艺和采取的环境保护对策措施进行项目建设。
二、项目建设和生产过程中应重点做好的工作。
(一)进一步优化项目布局与景观设计,尽可能保留项目区天然植被,与周围环境和景观相协调。加强场区及周围绿化,优先选用当地树种。降低太阳能光电板反射率,减少光污染影响。
(二)规范雨污分流系统,加强对污水的收集和管理。太阳电池板清洗废水用于周边农业种植区灌溉补水。生活污水依托养殖场污水处理设施处理后用于周边绿化及农作物施肥。
(三)优先选用低噪声设备,认真落实隔声、减震等降噪措施,确保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12348-2008)中的相关要求。
(四)加强固体废物综合利用和妥善处置,固废要分类收集、分别处置。生活垃圾经集中收集后交由环卫部门处理。报废的太阳能电池板、废旧电池由厂家回收处置。检修废油和事故废油等危险废物须严格按《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 18597-2001)的要求进行管理和处置,建设规范的危废暂存间,发生转移时,必须按规定办理转移手续,并交有资质的单位进行处置。
(五)严格落实各项环境风险防范措施,按照《企业事业单位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备案管理办法(试行)》等要求,制定环境风险防范应急预案,并报建水分局备案。
(六)加强未建工程的施工管理,严格落实施工期各项环保措施。施工场地采取洒水抑尘等措施,防止扬尘污染。施工废水经沉淀处理后用于洒水降尘。合理安排施工时间和运输路线,防止噪声扰民。施工固废及时妥善处置,避免造成二次污染。
三、施工期工程环境监理须纳入工程监理内容一并实施,施工期工程环境监理报告应作为项目竣工环保验收的依据之一。
四、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经批准后,若发生重大变动,须另行开展环境影响评价并重新报批。
五、严格执行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的环保“三同时”制度,项目建成投入调试运行后,及时报告并按规定自行组织开展竣工环保验收,经验收合格后方可正式投入运行。
六、你公司收到批复20个工作日内,应将批准后的环境影响报告表报送建水分局,并按规定接受各级生态环境部门的监督检查。
请建水分局负责组织该项目环境保护现场执法监察和日常监督管理,请州生态环境监察支队加强监督检查。
2019年7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