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河州生态环境局建设项目环评信息公开表[国道G219个旧(蔓耗)至马关(新桥河)段改扩建工程]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及信息公开要求,我局拟对以下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进行审查。现将拟审查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
联系电话:0873-3856544、0873-3197054(州政务服务中心1楼C区投资项目审批服务区C11号生态环境综合窗口)
公示期: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通讯地址:蒙自市观澜路中段红河州生态环境局环境影响评价科
传 真:0873-3856544
邮 编:661199
| 项目名称 | 国道G219个旧(蔓耗)至马关(新桥河)段改扩建工程 | 建设地点 | 红河州个旧市蔓耗镇、河口县莲花滩乡、屏边县玉屏镇及白河镇 | 建设单位 | 云南省普通国道公路建设指挥部 |
| 环评文件类型 | 环境影响报告表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云南绿色环境科技开发有限公司 | ||
| 项目概况 | |||||
| 为贯彻执行《国家公路网规划》,完善国家公路网布局,促进区域经济社会发展,保障交通通畅,云南省交通运输厅对云南境内的G219线统一领导、统一部署、统一规划,由云南省普通国道公路建设指挥部承当国道G219个旧(蔓耗)至马关(新桥河)段改扩建工程的建设,本项目位于个旧市蔓耗镇、河口县莲花滩乡、屏边县玉屏镇及白河镇,总占地面积292.6967hm2,道路建设里程总长133.339(改扩建段102.808公里,新建段30.531公里),起于红河州个旧市蔓耗镇蔓金二级路与冷清二级路交叉口桥头,顺接国道G219金平至蔓耗段止点,止于红河州屏边县与马关县交界处新桥河,与国道G219马关(新桥河)至西畴(撑腰岩)段相接。配套建设辅助工程、临时工程、拆迁工程和环保工程等。 | |||||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
项目属于道路工程,项目施工过程中对环境的影响主要为对生态、大气、水、声、固废的影响。 施工期: (1)生态影响 项目为改建,新增占地涉及占用个旧蔓耗风景名胜区0.3917公顷,此段穿越风景不涉及改线,现状人居活动较多,建设环境影响较小;现有工程穿越大围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本工程在此段沿用既有道路的线位、路基、边坡、排水工程、桥涵工程等,采用沥青混凝土重新铺筑原有道路,保护区内无新增永久和临时占地;本项目永久用地占用生态保护红线6.6053km²,其中占用河口县生态保护红线0.7942km²和屏边县生态保护红线5.8111km²。项目占用的生态保护红线为南部边境热带森林生物多样性维护生态保护红线,主导功能为生物多样性维护,项目占用生态保护红线面积较小,且通过严格控制用地范围,开展扰动区生态恢复,可以减缓对生态保护红线的影响,工程建设运行不会对区域内生态保护红线的主导生态功能造成显著影响;占用永久基本农田2.2919km²,目前,项目已完成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改方案暨永久基本农田补划方案。占用土地类型包括林地、草地、园地、耕地、采矿用地、交通运输用地、建设用地、公用设施用地、农村宅基地、裸土地等。其中,林地占地面积最大,其次为公路用地。永久占地将会改变土地利用现状,由于项目已纳入《红河州国土空间总体规划》,占用土地资源影响可控。由于项目用地面积较小,不会引发区域土地利用格局的重大变化。项目施工期间应加强管理,严格在占地范围内实施本项目的建设,对土地利用的影响是可以接受的。 本项目建设虽然会对评价区内的植物产生一定的不利影响,但影响范围和程度有限,不会使评价区内的物种在空间分布格局和遗传结构上发生明显的改变,不会改变评价区的植被类型及造成某一种物种在该区域消失,影响较小。 项目评价范围内涉及的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不在本项目占地范围内,野生动物迁移能力较强,而工程影响区范围狭小。在施工过程中,只要采取较有效的预防保护措施,增强保护动物的意识,严格执行国家有关动物保护法规,工程的建设不会对其造成影响,更不会造成其濒危或灭绝。 (2)废气 施工期环境空气污染主要来源于路基开挖、平整及路基填筑产生的扬尘;沿线设施(加水站、停车区等)及管理用房(隧道变电所等)施工产生的扬尘;施工营场地散装物料堆放、混凝土拌合产生的扬尘及沥青混凝土拌合、摊铺时产生的沥青烟;弃渣及道路运输产生的扬尘。在采取洒水降尘、加盖遮盖物、严格控制焊接温度等防治措施后,施工期废气可以得到有效控制,且随着施工活动的结束,施工废气对环境空气的影响也就随之结束。 (3)废水 施工期间产生的废水主要为施工作业生产废水、混凝土搅拌废水、施工期机械产生废水、施工人员生活污水、隧道施工废水,清洗废水和冲洗废水均可经沉淀处理后回用于洒水降尘,不外排;隧道施工采用施工废水与隧道涌水分类处理的原则,隧道施工废水经沉淀处理后回用于洒水降尘,废水不外排,隧道涌水经沉淀处理后排入周边箐沟,对地表水环境的影响不大。 (4)噪声 项目施工过程中各类施工机械设备产生的噪声不可避免的会对周边声环境敏感点产生一定的影响,本工程需要打桩作业时,打桩机噪声昼间在距离100m以外、夜间在距离300m以外,可满足《建筑施工噪声排放标准》(GB 12523-2025)的要求;其他施工机械噪声昼间在距离50m以外、夜间在距离150m以外可满足《建筑施工噪声排放标准》(GB 12523-2025)的要求。根据现场踏勘,距本工程施工场界50m以内的声环境保护目标较多。本工程昼间施工将会对这些声环境保护目标产生一定的干扰;夜间施工在一定范围内将会对居民的休息产生较大的干扰,所以应严格控制作业时间。在噪声敏感建筑物集中区域,禁止夜间进行产生噪声的建筑施工作业,因生产工艺要求或者其他特殊需要必须连续施工作业的除外。因特殊需要必须连续施工作业的,应当取得地方人民政府住房和城乡建设、生态环境主管部门或者地方人民政府指定的部门的证明,并在施工现场显著位置公示或者以其他方式公告附近居民。 (5)固体废物 项目施工期固体废物主要为土石方、建筑垃圾、施工人员生活垃圾。开挖的土石方及时进行回填或外运至住建部门指定点进行处置;建筑垃圾可回收利用的进行回收利用,不可利用部分集中收集后清运至有关部门指定的堆放点;收集后定期清运至当地乡镇环卫部门指定地点处置,固废处置率100%。 运营期: (1)生态影响 项目运营期,临时占地后期植被恢复,恢复原有土地利用类型,不再改变土地利用格局。本项目运营期不再对植被及植物资源造成不利影响,受施工期影响的植被及植物资源也将逐步得到恢复。营运期对陆生动物的影响主要为:交通噪声和夜间车辆行驶时灯光对动物的栖息和繁殖有一定的不利影响,例如影响动物的交配和产卵。道路交通产生很多干扰因子(噪声污染、视觉污染、污染物的排放)其中噪声污染影响显著,动物选择生境和建立巢区时通常会回避和远离公路。从现场植被情况反映,项目区植被多为常见种,在项目周边区域均有分布,项目运营不会导致某种物种在该区域消失,而且项目影响区不是列入国家和省重点保护动物生存、迁徙的主要通道。因此项目建设对该地区生态系统和重要野生动植物资源的保护不会产生大的负面影响。因此,运营期对生态的影响是可以接受的。 (2)废气 运营期废气主要为车辆尾气、市政道路扬尘、恶臭。经采取加强道路洒水降尘、及时清运生活垃圾等防治措施后,运营期间对大气环境的影响较小。 (3)废水 运营期废水主要为路桥面径流、沿线设施生活污水,屏边停车区、邑白租加水站、竹棚寨加水站污水经一体化污水处理设施处理达《城市污水再生利用 城市杂用水水质》(GB/T 18920-2020)标准后回用于绿化;竹棚寨加水站、养护工区、1#莲花滩隧道变电所、2#莲花滩隧道变电所的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用作农肥;路桥面径流主要污染物为SS、石油类等,沿地势就近排入现状沟渠,对地表水影响不大。 (4)噪声 项目运营期噪声主要来自园区道路交通噪声,随着营运期交通流量的增大,道路交通噪声的影响也随之增大。经预测分析可知,项目沿线74处环境敏感点中,沿线的74处环境敏感点中,营运近期、中期和远期均不超标的敏感点为28处,分别为毛木树新村、清水河、骂卡邑散户、莲花滩村、莲花滩小学、橡胶场三队、中岭岗村、平寨、新荣小学、甘蔗地、老么新寨、田心村、屏边县玉屏镇、小王家村、邑白租小寨新村、大凹腰、宋庆龄希望小学、马空龙村、格初村、新村、小龙古村、下龙古村、种地棚散户、中寨、茶厂、干田寨、桐子一号村、白玉兰村上。公路沿线敏感点分布密集,部分点位与公路距离较近,公路噪声将不可避免对附近居民日常生活及学校、卫生院等特殊敏感点造成一定影响。结合国道实际营运情况,本项目提出对近、中期持续超标的42个敏感点设置隔声窗措施、对道路车辆实时夜间控速,并在合适路段布设绿化带、在超标严重路段且不影响周边居民活动区设置声屏障等措施;对远期新增超标的4敏感点开展跟踪监测并动态优化措施,可实现沿线敏感点声环境质量达标。通过采取上述综合降噪措施后,能够有效减缓运营期交通噪声对沿线敏感点的不利影响。 (5)固体废物 项目为道路工程,运营期自身不会产生固体废物运营期固体废物主要来自沿线附属设施工作人员和流动人员生活垃圾,呈点状分布;另一废物来源则是运输车辆撒落的运载物、发生交通事故的车辆装载的货物、客车乘客丢弃的物品等,其形式为沿公路呈线性分布。为防止运营期固体废物影响环境,道路沿线根据规划合理布置垃圾桶收集垃圾,由环卫人员定期对道路区域散落的固废进行收集处置,固废处置率100%。 | |||||
| 公众参与情况 | |||||
| 无 | |||||
| 建设单位或地方政府所作出的相关环境保护措施承诺文件 | |||||
| 拟审批意见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