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河州生态环境局建设项目环评信息公开表[河口沿边产业园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二期)]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及信息公开要求,红河州生态环境局拟对以下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进行审查。现将拟审查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
联系电话:0873-3856544、0873-3197054(州政务服务中心1楼C区投资项目审批服务区C11号生态环境综合窗口)
公示期: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地址:蒙自市观澜路中段红河州生态环境局环境影响评价与排管理科
传真:0873-3856544
邮编:661199
项目名称 | 河口沿边产业园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二期) | 建设地点 | 云南省红河州河口县坝洒片区 | 建设单位 | 河口瑶族自治县工业和信息化局 |
环评文件类型 | 环境影响报告表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红河国森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
项目概况 | |||||
本项目建设地点位于云南省红河州河口县坝洒片区,项目总占地面积71294m2,道路建设里程总长3341米,其中,滨河路西段长2393.997米,道路等级为主干道,设计时速40km/h,道路红线宽度24米,双向四车道;横五路长377.491米,道路等级为主干道,设计时速40km/h,道路红线宽度24米,双向四车道;横九路长569.529米,道路等级为支路,设计时速20km/h,道路红线宽度16米,双向两车道。配套建设挡土墙、照明工程、电力及电信工程、给水工程、排水工程、绿化工程、交通工程等。 |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
1.施工期 项目施工过程中对环境的影响主要为对生态、大气、水、声、固废的影响。 (1)生态影响 本项目用地均为永久占地,该工程建设占用林地和灌木林地等,其土地利用价值和利用方向发生改变,使其沿线土地价值得以提升,工程施工所损失的各类自然植被在园区评价区自然植被同比的占比相对较小,且影响范围和程度有限,不会使评价区内的物种在空间分布格局和遗传结构上发生明显的改变,影响较小;评价范围主要涉及国家I级重点保护野生动物大灵猫Viverra zibetha,无国家重点保护的两栖类、哺乳类动物种类分布,大灵猫所在区域虽在评价范围内,但不属于项目占地区域内,经采取有效的预防保护措施,增强保护动物的意识,严格执行国家有关动物保护法规,工程的建设不会对其造成影响,更不会造成其濒危或灭绝;施工结束后对施工场地进行迹地清理,采取土地整治措施和进行绿化恢复,施工期水土流失影响随之消失;根据现场勘查,项目周围无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和文物古迹,因此对于较大范围的生态景观以及景区风貌无影响。 (2)大气 项目施工期废气主要为裸露地表风力起尘、施工及运输车辆引起的扬尘、机械废气、汽车尾气、沥青烟气、焊接烟尘。在采取洒水降尘及加盖遮盖物等防治措施后,施工扬尘可以得到有效控制,随着施工活动的结束,施工废气对环境空气的影响也就随之结束。 (3)废水 施工期的废水主要为机械设备清洗废水、车轮车身冲洗废水、闭水试验废水。施工清洗废水、车轮车身冲洗废水均经沉淀处理后回用于洒水降尘,不外排;闭水试验废水就近排入红河。 (4)噪声 经预测可知,项目周边敏感点噪声预测值均可达到《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2类昼间标准要求。项目夜间禁止施工,且分段进行施工,施工期为12个月,施工噪声仅伴随于施工活动,随工程结束而消失,对周围声环境质量不会产生明显影响。 (5)固体废物 项目施工期固体废物主要为土石方、建筑垃圾、施工人员生活垃圾等。开挖的土石方及时进行路基填筑、场地回填、边坡防护,弃方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及时清运至住建部门指定堆放点;建筑垃圾中金属边角材料等回收出售给废品站,其余不可利用的建筑垃圾清运至园区管委会指定的堆放点;生活垃圾经垃圾桶收集后由专人清运至坝洒片区垃圾收集点集中处置,固废处置率达100%。 2.运营期 项目运营过程中对环境的影响主要为对生态、大气、声、固废的影响。 (1)生态 建成运行后,项目用地均为永久占地,用地红线范围内现状土地利用类型将全部变成建设用地,土地利用价值和利用方向发生改变,使其沿线土地价值得以提升;运营期选用乡土树种进行生态修复,随着人工绿化植被的生长,可得到进一步有效的减缓;项目道路选择常绿树种作为行道树,在绿化带内种植灌木,道路断面行道树选用河口城市绿化选用植物材料名录优先推荐植物,采用凤凰木、云南樱花、油棕树、拟单性木兰等树种;项目建成后,由于车辆通行产生的汽车尾气和噪声,导致区域的动物被迫迁移到周边区域,不会造成物种灭绝和消失,项目建设对陆生动物的影响较小;项目挡土墙施工段将起到防治水土流失的作用,运行期水土流失将得到控制和缓解。 (2)大气 本项目运营期废气主要为车辆尾气、市政道路扬尘、垃圾桶恶臭,拟建道路交通量不大,项目地处开放式的广域扩散空间,且单辆汽车为移动式污染源,整个道路可看作线状污染源,汽车排放的大气污染物容易得到及时稀释和扩散,扩散至道路两侧一定距离的敏感点处尾气浓度较低,加之项目采取的积极的环保措施,如道路植物的净化作用;同时道路绿化采用乔、灌、草相结合的方式,不仅可以美化环境和改善城市道路沿线景观,还可净化吸收车辆尾气中的污染物;道路通过洒水车洒水降尘,生活垃圾及时清运,本项目在运营期间对大气环境的影响较小。 (3)噪声 项目运营期噪声主要来自园区道路交通噪声,随着营运期交通流量的增大,道路交通噪声的影响也随之增大。经预测分析可知,近期、中期和远期敏感点(坝洒农场坝洒七队、坝洒农场坝洒五队)预测值均可达到《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中2类标准要求;项目滨河路西段近期、中期、远期距路边沿外扩1m(即距道路中心线13m处)昼间和夜间均可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中3类标准要求,相邻区域两侧25m范围内昼间和夜间均可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中4a类标准要求;横九路近期、中期、远期距路边沿外扩1m(即距道路中心线13m处)昼间和夜间均可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中3类标准要求,相邻区域周边昼间和夜间均可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中4a类标准要求;横五路近期、中期、远期距路边沿外扩1m(即距道路中心线9m处)昼间和夜间均可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中3类标准要求,相邻区域周边昼间和夜间均可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中4a类标准要求。因此,项目建设对周边声环境影响较小。 (4)固废 项目为道路工程,运营期自身不会产生固体废物。但司机和沿线居民会扔弃生活垃圾,主要为纸屑、果皮、矿泉水瓶、易拉罐等生活垃圾。为防止运营期固体废物影响环境,道路沿线根据规划合理布置垃圾桶收集垃圾,由环卫人员定期对道路区域散落的固废进行收集处置。 | |||||
公众参与情况 | |||||
无 | |||||
建设单位或地方政府所作出的相关环境保护措施承诺文件 | |||||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信息全本公开承诺书 | |||||
拟审批 意见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