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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河州生态环境局建设项目环评信息公开表[河口沿边产业园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一期)]

发布日期:2026-04-30 信息来源:红河州生态环境局 浏览次数: 字号:[ ]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及信息公开要求,经审议,我局拟对以下项目作出审批意见,公示期为:20 年 月 日至 月 日。

联系电话:0873-3197054

地址:蒙自市振兴路红河州政务服务中心大厅一楼环保窗口(环评科)

邮 编:661199

项目名称

河口沿边产业园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一期)

建设地点

红河州河口县坝洒片区

建设单位

河口瑶族自治县工业和信息化局

环评文件类型

环境影响报告表

环境影响评价

机构

红河国森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项目概况

为了连通云众食品产业园、跨境产能合作园、装配加工制造园和G326国道,河口瑶族自治县工业和信息化局提出了本项目的建设,本项目位于红河州河口县坝洒片区,总占地面积92156m2,道路建设里程总长3802.33m,新建1号路、2号路、横四路、滨河路、横二十五路共5条园区道路。配套建设照明工程、电力及电信工程、给水工程、排水工程、燃气工程、绿化工程、交通工程等。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项目属于道路工程,项目施工过程中对环境的影响主要为对生态、大气、水、声、固废的影响。

(1)生态影响

建设占地区域不涉及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古树名木,项目用地位于河口县城镇开发边界内,不涉及占用生态保护红线和永久基本农田,符合园区规划要求。工程的建设将使评价区内的土地利用功能和格局发生一定改变。由于项目用地面积较小,不会引发区域土地利用格局的重大变化。项目施工期间应加强管理,严格在占地范围内实施本项目的建设,对土地利用的影响是可以接受的。

本项目建设虽然会对评价区内的植物产生一定的不利影响,但影响范围和程度有限,不会使评价区内的物种在空间分布格局和遗传结构上发生明显的改变,不会改变评价区的植被类型及造成某一种物种在该区域消失,影响较小。

项目评价范围内涉及的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不在本项目占地范围内,野生动物迁移能力较强,而工程影响区范围狭小。在施工过程中,只要采取较有效的预防保护措施,增强保护动物的意识,严格执行国家有关动物保护法规,工程的建设不会造成影响,更不会造成其濒危或灭绝。

(2)废气

施工期废气主要为裸露地表风力起尘、施工及运输车辆引起的扬尘、机械废气、汽车尾气、沥青烟气、焊接烟尘。在采取洒水降尘、加盖遮盖物、严格控制焊接温度等防治措施后,施工期废气可以得到有效控制,且随着施工活动的结束,施工废气对环境空气的影响也就随之结束。

(3)废水

施工期间产生的废水主要为施工机械设备清洗废水、车轮车身冲洗废水、闭水试验废水,经建设沉淀池、车辆冲洗池后,清洗废水和冲洗废水均可经沉淀处理后回用于洒水降尘,不外排,闭水试验废水就近进入红河,对地表水环境的影响不大。

(4)噪声

项目施工过程中各类施工机械设备产生的噪声不可避免的会对周边声环境敏感点产生一定的影响,根据项目现场勘查,距离项目最近的敏感点为横四路与滨河路交叉口处3m的坝洒农场坝洒五队。本次环评提出,临近敏感施工点采取彩钢瓦围挡措施,产噪大的施工机械尽量避开敏感点布设,综合各类因素考虑,经预测,坝洒农场坝洒五队噪声预测值可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2类昼间标准要求,距离较远的曼峨社区散户也能满足要求;坝洒农场坝洒四队噪声预测值可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1类昼间标准要求,距离较远坝洒社区集中区也能满足要求。项目夜间禁止施工,且分段进行施工,施工噪声仅伴随于施工活动,随工程结束而消失,对周围声环境质量不会产生明显影响。

(5)固体废物

项目施工期固体废物主要为土石方、建筑垃圾、施工人员生活垃圾。开挖的土石方及时进行回填或外运至住建部门指定点进行处置;建筑垃圾可回收利用的进行回收利用,不可利用部分集中收集后清运至园区管委会指定的堆放点;生活垃圾由专人清运至坝洒片区垃圾收集点集中处置,固废处置率100%。

运营期:

(1)生态影响

项目建成运行后,项目用地均为永久占地,用地红线范围内现状土地利用类型将全部变成建设用地,该工程建设将使评价区内的土地利用功能和格局发生一定改变,其土地利用价值和利用方向发生改变,使其沿线土地价值得以提升;运营期主要选用乡土树种进行生态修复,道路选择常绿树种作为行道树,随着绿化植被的生长,区域植被和植物可得到进一步有效的减缓;项目建设对陆生动物的影响较小;项目建成后,随着污水管网、雨水管网的完善,较建设之前,更有利于减缓土壤侵蚀和水土流失的强度;项目建成运行后,将取代现有的自然景观和人工植被景观环境,形成新的人工景观,将营造出独具地域特色的道路景观效果。因此,运营期对生态的影响是可以接受的。

(2)废气

运营期废气主要为车辆尾气、市政道路扬尘、恶臭。经采取加强道路洒水降尘、及时清运生活垃圾等防治措施后,运营期间对大气环境的影响较小。

(3)废水

运营期废水主要为路面径流,主要污染物为SS、石油类等,沿地势就近排入现状沟渠,对地表水影响不大。

(4)噪声

项目运营期噪声主要来自园区道路交通噪声,随着营运期交通流量的增大,道路交通噪声的影响也随之增大。经预测分析可知,近期、中期和远期敏感点坝洒农场坝洒五队、曼峨社区散户昼间、夜间预测值均可达到《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中2类标准要求;坝洒农场坝洒四队、坝洒社区集中区昼间、夜间预测值均可达到《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中1类标准要求;项目1号路近期、中期、远期距路边沿外扩17m(即距道路中心线29m处)昼间和夜间均可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中3类标准要求,相邻区域25m范围内昼间和夜间均可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中4a类标准要求;2号路近期、中期、远期距路边沿外扩4m(即距道路中心线12m处)昼间和夜间均可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中3类标准要求;横四路近期、中期、远期距路边沿外扩4m(即距道路中心线16m处)昼间和夜间均可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中3类标准要求,相邻区域25m范围内昼间和夜间均可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中4a类标准要求;滨河路近期、中期、远期距路边沿外扩9m(即距道路中心线21m处)昼间和夜间均可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中3类标准要求,两侧25m范围内近期、中期、远期昼间和夜间均可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中4a类标准要求;横二十五路近期、中期、远期距路边沿外扩15m(即距道路中心线27m处)昼间和夜间均可满足2类标准要求,相邻区域40m范围内昼间和夜间均可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中4a类标准要求。因此,项目建设对周边声环境影响不大。

(5)固体废物

项目为道路工程,运营期自身不会产生固体废物。但司机和沿线居民会扔弃生活垃圾,主要为纸屑、果皮、矿泉水瓶、易拉罐等生活垃圾。为防止运营期固体废物影响环境,道路沿线根据规划合理布置垃圾桶收集垃圾,由环卫人员定期对道路区域散落的固废进行收集处置,固废处置率100%。

公众参与情况

建设单位或地方政府所作出的相关环境保护措施承诺文件


拟审批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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