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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河州生态环境局建设项目环评信息公开表(红河州瑞欣矿产经贸有限公司大屯红土坡堆场建设项目)

发布日期:2026-02-04 信息来源:红河州生态环境局 浏览次数: 字号:[ ]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及信息公开要求,我局拟对以下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进行审查。现将拟审查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

联系电话:0873—3856544、0873—3197054(州政务服务中心1楼C区投资项目审批服务区C11号生态环境综合窗口)

公示期: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通讯地址:蒙自市观澜路中段红河州生态环境局环境影响评价科

传真:0873—3856544

邮编:661199

项目名称红河州瑞欣矿产经贸有限公司大屯红土坡堆场建设项目建设地点云南省红河州个旧市大屯街道建设单位红河州瑞欣矿产经贸有限公司
环评文件类型环境影响报告表环境影响评价机构云南绿点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项目概况
本项目勘查区位于云南省红河州个旧市大屯街道,行政区划隶属个旧市大屯镇,极值中心地理坐标为(2000国家大地坐标系)东经103°16′17.162″,北纬23°23′12.071″,总用地面积为项目总用地面积4150m2,建设综合仓储设施及相关公辅设施。采用原料矿石外购—车辆运输进场—仓库堆存—破碎筛分混匀—中转运输出厂分销工艺,年中转暂存、加工8000吨铅矿、锌矿、锡矿。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一、施工期

(一)前期施工影响回顾项目已建成部分施工期产生的各类污染物均得到妥善处置,施工期间未发生过扰民和环保投诉事件等;故本次评价对已建成部分施工期影响不再作分析,仅评价后续建设部分施工期影响。

(二)后期施工影响及措施

1.施工废气

(1)施工扬尘

①施工现场建设围墙,施工作业在围墙内进行,严禁敞开式作业;

②对运输车辆进行限速限载;

③安排专人对施工场地进行洒水降尘,减小扬尘污染;④建筑材料和施工材料分类堆放并进行遮挡。采取以上措施后,施工期粉尘产生量较少,向外排放量也少,且随施工期结束而终止,对项目周围大气环境及保护目标影响小。

(2)施工机械废气

施工机械废气包括运输车辆尾气、机械燃油废气等,具有间断性、产生量较小、产生点相对分散、易被稀释扩散等特点。通过采取加强机械保养、合理规范使用施工机械等措施可减少施工废气对周围环境的影响;由于施工期较短,施工废气产生量较小,容易稀释扩散,对周围环境空气质量影响不大。

(3)焊接烟尘

项目在构筑物建设过程中需要使用电焊机、切割机等设备。施工设备使用过程中会产生切割、焊接废气,为无组织排放。焊接工作面不大,焊接过程产生的烟尘量较少,且项目区周边较为空旷,在露天环境下很快得到扩散,通过自然扩散对周边环境影响较小。

(4)装修废气

项目办公楼装修过程中会产生少量装修废气,主要是内墙涂料、外墙涂料及装饰材料等产生的挥发性化学物质,其主要污染因子为甲苯和二甲苯等,呈无组织排放。项目建筑面积不大,涂料及装饰材料用量较小,装修施工时间很短,故装修废气产生量很小,在大气环境中经一定的距离自然扩散后,对项目区空气质量影响很小。综上所述,项目施工期间的废气在采取以上措施,经自然扩散、稀释后,对周围环境产生的影响很小。

2.施工噪声

项目施工期噪声主要来源于施工机械设备噪声及运输车辆噪声。施工阶段使用不同的施工机械,其数量、地点常发生变化,作业时间也不定,从而导致噪声产生的随机性、无组织性,属不连续产生。运输车辆的噪声属于流动噪声源更具不规律性。项目施工期间要求施工单位做好噪声防治措施:

(1)选用低噪声施工机械设备,设备尽量置于已建的车间内。

(2)施工尽量在昼间,使用电钻、切割机等高噪声设备时关闭门窗,并禁止夜间施工作业。

(3)加强管理,按操作规范操作机械设备等过程中减少碰撞噪声,并对工人进行环保方面的教育,做到文明作业,减少作业噪声。

(4)项目所涉及建筑材料尽量采用定尺定料,减少现场切割。施工噪声对于区域噪声环境质量的影响是暂时的,随着施工期的结束而结束,在采取上述措施后,施工期场界噪声能满足《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中的要求。

3.施工废水

项目施工期产生的废水主要为施工人员生活污水及施工废水。项目区已建成公厕和化粪池,施工人员生活废水依托已建化粪池处理;施工废水主要是机械设备(包括各类工具等)清洗过程产生的废水,项目施工生产废水不含有毒物质,主要是泥沙悬浮物含量较大,施工过程中设备、工具清洗等产生的废水量小,主要污染物为悬浮物和石油类。施工期设置临时沉淀池,施工废水经沉淀池沉淀后回用洒水降尘,不外排。综上所述,项目施工期间的生产废水,经沉淀处理后回用不外排;生活废水依托已建化粪池处理,排入污水管网,最终进入大屯海污水处理厂。

4.施工固体废物

项目施工过程产生的固体废物包括少量建筑垃圾及施工人员的生活垃圾,施工时拟采取的措施如下:

(1)建筑垃圾按照《城市建筑垃圾管理规定》的规定,能回收利用的建筑垃圾,如废钢筋、废木材、废塑料等可送废品收购站回收利用;不能回收利用的建筑垃圾,如废弃的砖石、水泥凝结废渣等,由建设单位委托具备资质的建筑垃圾承运企业运至指定的建筑垃圾消纳处置场。

(2)施工人员生活垃圾施工期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统一委托环卫部门清运。综上所述,项目施工期产生固废能做到妥善处置,不会产生二次污染,不会对周围环境产生明显影响。

5.生态环境保护措施

本项目为新建项目,项目地位于个旧市大屯街道,项目范围内无珍稀动植物,本项目的建设对区域植被、植物产生的影响较小,不会改变区域的生态系统结构。

二、运营期

1.大气污染防治措施破碎、筛分粉尘排放防治措施:

(1)破碎机、筛分机顶端设置集气罩对粉尘收集,设1台风机引入1套布袋除尘器处理后无组织排放。

(2)定期维护布袋除尘设施、更换布袋除尘设施正常运行。无组织粉尘排放防治其他措施:

(1)生产车间半封闭,设置喷雾装置降尘。

(2)生产车间设置三防措施。

2.地表水环境影响评价综上所述,本项目洗车废水不外排,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排入市政污水管网最终进入大屯海污水处理厂。运营期废水均能得到合理处置,其对外环境产生的影响较小,对周边地表水环境的影响可接受。

3.噪声污染防治措施为减少噪声对周边环境的影响,需采取以下措施:

(1)优先选用低噪声设备,设备尽可能设置带软胶垫的减震垫,并布置在生产厂房内。

(2)可利用厂区围墙做隔声屏障,减少对厂区外声环境的影响。

(3)加强厂区管理,及时对设备进行检修,确保设备处于良好的运行状态,避免因设备未正常运转而产生的高噪声现象。

(4)运输车辆应尽量避开不良路面、放慢车速行驶,减少车辆震动,并及时剔除轮胎里的小石子、铁块、钉子以减少运输车辆噪声产生。采取上述措施后,可以进一步减少项目运营期噪声对周边环境的影响。

4.固废:项目运营期固废根据属性分类收集、分类处置,收集和处置方式合理可行,项目运营期固废处置率100%,对区域环境影响较小。

5.地下水环境影响分析、土壤影响分析为防止工程实施对区域地下水环境造成污染,本评价要求项目从原料和产品储存、生产过程、污染处理等全过程控制各种有毒有害原辅材料、中间材料、产品泄漏(含跑、冒、滴、漏),同时对有害物质可能泄漏到地面的区域采取防渗措施,阻止其渗入地下水中,即从源头到末端全方位采取控制措施。

公众参与情况
建设单位或地方政府所作出的相关环境保护措施承诺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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