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河州生态环境局建设项目环评信息公开表(红河乐宏工贸有限公司钢结构大棚堆场建设项目)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及信息公开要求,我局拟对以下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进行审查。现将拟审查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
联系电话:0873—3856544、0873—3197054(州政务服务中心1楼C区投资项目审批服务区C11号生态环境综合窗口)
公示期: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通讯地址:蒙自市观澜路中段红河州生态环境局环境影响评价科
传真:0873—3856544
邮编:661199
| 项目名称 | 红河乐宏工贸有限公司钢结构大棚堆场建设项目 | 建设地点 | 云南省红河州个旧市沙甸街道沙甸派出所西侧 | 建设单位 | 红河乐宏工贸有限公司 |
| 环评文件类型 | 环境影响报告表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云南国森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
| 项目概况 | |||||
| 红河乐宏工贸有限公司钢结构大棚堆场建设项目占地3210.77平方米,新建1个仓库,建筑面积2800平方米、仓容约9800立方米,主要储存常用有色金属矿、黑色金属矿。建设相关公辅、环保等配套设施。本项目采用原矿外购—车辆运输进场—仓库堆存—筛分破碎—中转运输出厂分销工艺,年中转原矿3000吨,其中500吨需进行筛分,200吨需进行破碎,主要矿种为锡氧化矿原矿、铅原矿、铁原矿。项目运营期主要产生废气、噪声、废水和固废。 | |||||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
一、施工期措施 项目原矿仓库已建成,后续需施工工程主要包括原有构筑物拆除,分区挡墙、洗车沉淀池、喷雾设施、危废暂存间、脉冲布袋除尘器等环保设施的建设施工。项目已建成部分施工期产生的各类污染物均得到妥善处置,期间未发生过扰民和环保投诉事件等。 后续需施工工程主要包括原有构筑物拆除,分区挡墙、洗车沉淀池喷雾设施、危废暂存间、脉冲布袋除尘器等环保设施的建设施工。项目施工期产生的施工扬尘经采取洒水降尘、遮盖措施后对周边环境影响较小,切割及焊接废气经大气自然扩散后对周边环境影响较小。项目施工废水经收集桶收集处理后用于施工场地洒水降尘,雨天地表径流经雨水收集罐沉淀后外排,对周边地表水环境影响较小。项目施工噪声通过合理的布局施工机械及施工内容、合理安排施工作业时间等措施,可降低施工噪声对周边环境的影响。 项目内原有构筑物占地面积约170m2,为砖混结构,拆除过程中将产生废弃建筑垃圾,产生量约136t/a,统一清运至住建部门指定地点堆存,对周边环境影响较小。 项目施工期较短、工程量较小,在严格落实好各项污染防治措施后,对周边环境影响较小,且施工期产生的环境影响随施工结束而消失。 二、运营期措施 1.运营期大气措施 (1)原矿仓库设置四面围挡(预留车辆进出工作面)+顶棚,在顶部以2m×2m网格设置倒挂于棚顶横梁,地面距喷头距离小于围挡高度的广角喷雾头进行喷雾降尘,并在原料与成品装卸、给料和输送、破碎筛分时喷雾降尘同步开启,车间装卸等过程产生的粉尘经喷雾降尘和建筑围挡削减(去除效率85%)后,呈无组织排放。 (2)筛分破碎生产线位于原矿仓库单独设置的四面围挡(预留车辆进出工作面)+顶棚的筛分破碎间内,并在筛分机、破碎机上方分别设置1个集气罩,破碎机、筛分机粉尘经集气罩收集(收集效率75%)由管道引入脉冲布袋除尘器处理(除尘效率95%)后在破碎车间内排放,未经收集粉尘和脉冲布袋除尘器处理后粉尘经破碎车间、原矿仓库喷雾降尘和厂房阻隔削减(去除效率85%)后,呈无组织排放。 (3)运输车辆加盖篷布,进出车辆车胎、车底冲洗,厂区道路定期清洁和洒水降尘等措施减少运输粉尘产生。 2.运营期地表水环境减缓措施 (1)在项目西南侧出入口附近设1个容积2m³的沉淀池,清洗废水沉淀后循环使用,不外排。 (2)设置1个4m3化粪池,其他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由周边农户清掏用于农田施肥。 (3)初期雨水 ①项目北侧原有1个容积为7.2m3初期雨水收集罐;仓库屋面设置雨水管网对项目内初期雨水进行收集,收集面积合计为2800m2。屋面雨水经管道收集不小于15min。 ②裸露地面面积较小,收集面积为410m2,设置1个2m3初期雨水收集池。裸露区域地面雨水经沟渠收集不小于30min雨水。 ③初期雨水收集池和初期雨水收集罐设置分流阀并接入厂区北侧的1个雨水总排口。 ④根据当地管理部门要求,雨水排放口区域设置视频监控系统并接入监管平台,做到实时监控。雨水经监测达标后方可外排,并留样备查。 3.运营期噪声防治措施 选用低噪声设备、厂房隔声等措施削减噪声影响。 4.运营期固体废物处理措施 场地内降尘(集尘)收集后作为产品外售;初期雨水收集池、初期雨水收集罐、运输车辆清洗废水沉淀池底泥清掏自然晾干后作为产品外售;废布袋每年更换一次,由厂家统一更换后带走处置;设备维护产生废机油等危险废物设置危废暂存间暂存后委托有资质单位清运处置;生活垃圾经密闭式垃圾收集桶收集后清运至周边集中收集点,最终由环卫部门清运处置。项目固废均得到妥善处置,处置率100%。 5.地下水、土壤防治措施 危废暂存间按《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相关要求设置,在废机油桶存放区域设置围堰或托盘、备用收集桶等;危险废物暂存间采取重点防渗,铺设环氧地坪或HDPE膜,渗透系数≤10-10cm/s。一般防渗:原矿仓库、洗车沉淀池、初期雨水收集池、化粪池铺设普通混凝土C25,渗透系数不大于1×10-7cm/s。简单防渗:除重点防渗区及一般防渗区以外的区域铺设普通混凝土C20。 6.环境风险防范措施 (1)按规范设置危废暂存间,暂存废机油并妥善管理; (2)生产过程中产生的粉尘收集处理后达标外排,喷雾降尘设施应保证正常运行,加强管理,定期喷雾设施进行检查和维修,杜绝废气非正常排放。员工工作时应尽量佩戴防尘口罩; (3)强化风险意识,加强安全生产管理,对职工进行安全生产培训、生产技能培训和风险防范、应急培训,确保生产职工掌握一定的安全生产技能和风险应急技能; (4)根据消防要求配备灭火器、消火栓等消防设备,同时定期对上述设备进行检查,确保消防设施处于正常状况下; (5)企业应根据《突发环境事件应急管理办法》和《企业事业单位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备案管理办法(试行)》编制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并提交红河州生态环境局个旧分局备案,以应对可能发生的突发环境事件,一旦发生事故,即可以在有准备的情况下对事故进行紧急处理,将事故危害和环境污染降低到最低程度。 | |
公众参与情况 | |
公众参与问卷调查针对本项目进行,问卷分为普通公众及社会团体两个部分,本次共发放调查表格5份,调查对象包括项目建设地周边的单位和群众,其中普通公众发放调查问卷3份,收回3份,回收率100%;团体发放2份,回收2份,回收率100%。根据本次公众参与调查,项目的建设得到了当地群众的支持,认为项目建设具有良好的社会效益,能改善当地的生活环境,没有群众和团体单位持反对态度,项目建设可行。 | |
建设单位或地方政府所作出的相关环境保护措施承诺文件 | |
拟审批意见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