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远市贯彻落实中央环保督察反馈意见问题的整改工作稳步推进
中央环保督察反馈意见涉及开远市13个,目前完成问题整改8项,已完成整改但需长期坚持的5项,年内可完成2017年的整改任务。
今年以来,为确保中央第七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问题得到切实整改落实,开远市委、市政府先后多次召开专题会议,安排布置整改工作,先后印发了《开远市中央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综合整治工作实施方案》、《中央第七环境保护督察组反馈红河州意见问题涉及开远市部分整改工作实施方案》、《开远市贯彻落实〈中央第七环境保护督察组督察意见反馈问题开远市整改目标责任书〉工作实施方案》,并制定了《开远市贯彻落实中央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问题整改措施清单》,逐一明确整改责任领导、责任主体、责任人、配合单位,针对涉及开远市的13个问题分别制定了详细的整改措施,明确了整改目标任务和整改时限,要求各部门一把手负总责,亲自抓问题整改,整改一个,销号一个,一抓到底,有效保障了整改工作的顺利推进。
下一步,开远市将严格落实污染防治责任。进一步明确环境质量改善目标,严格落实各责任部门、责任企业的目标考核,建立运转顺畅、协调联动的工作机制,加快区域大气污染源解析工作,摸清家底,列出污染源清单,扎实开展精准治污,建立空气环境质量在线监控预警系统,通过在线监控预警系统的建设,实现污染源精准治理,形成环境保护和生态文明建设齐抓共管、共同治理的良好局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