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推进高龄老人、困境儿童等特殊困难群体待遇保障问题专项整治工作,切实维护老年人和困境儿童合法权益,红河州民政局现向社会广泛征集高龄老人、困境儿童等特殊困难群体待遇保障突出问题线索,接受群众监督举报。希望广大人民群众踊跃参与、积极反映问题线索,州民政局将及时受理、核实及答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举报时间
即日起至2025年12月31日。
二、举报内容
“虚报、瞒报、冒领”“贪污侵占、截留挪用”“免申即享”“应停未停、应保未保”“违规保障”等高龄老人、困境儿童待遇保障有关问题线索。
三、举报方式
(一)举报电话:
红河州民政局:养老服务和老龄工作科:0873—3732574,儿童福利科:0873—3721726。
蒙自市民政局:0873—3723649;0873—3728741
个旧市民政局:0873—2124287
开远市民政局:0873—7122819;0873—7222683
建水县民政局:0873—7616660;0873—7614232
石屏县民政局:0873—4856060
弥勒市民政局:0873—6132139
泸西县民政局:0873—6652939;0873—6650726
红河县民政局:0873—4623569
元阳县民政局:0873—5642042
绿春县民政局:0873—4223855
屏边县民政局:0873—3223879
金平县民政局:0873—3041088;0873—3051065
河口县民政局:0873—3124967;0873—3124962
(二)电子邮箱:hhzmzjyletk@163.com。
(三)通信地址:云南省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蒙自市民安路226号,红河州民政局,邮政编码:661199。
(四)受理时间为工作日8:00—11:30,14:00—17:30。
四、注意事项
(一)提供问题线索应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客观真实,不得捏造、歪曲事实,不得煽动、胁迫、诱使他人举报。
(二)问题线索中需明确被举报对象、发生时间、相关疑点信息(请将相关证据材料一并提交),并注明举报人真实姓名和联系方式。
(三)红河州民政局对举报人和举报内容严格保密,依法保护举报人的合法权益。
特此公告
红河州民政局
2025年4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