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河州生态环境局关于建水展创新材料有限公司真空物理法制备合金材料研发中心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红环审〔2020〕15号
建水展创新材料有限公司:
你公司报批的《真空物理法制备合金材料研发中心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以下简称《报告表》)已收悉。经我局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项目(代码:2019-532524-73-03-050717)位于建水工业园区羊街片区,研发周期为3年,主要开展金属提纯和材料制备的共性技术研究开发,研究原料为含量大于99.9%的(锌、铟、锡、锑、铋)标准化金属,年使用量8吨。建设内容主要包括研发中心、分析检测中心、设备循环水系统及相应的配套设施、环保设施等,办公生活设施等依托其他项目,总占地面积1296m2。项目总投资10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40.07万元,已取得水县发展和改革局的《投资项目备案证》(建发改工业备案〔2019〕15号)。我局同意按照《报告表》中所述的性质、规模、地点、工艺和采取的环境保护对策措施进行项目建设。
二、项目建设和研究过程中应重点做好的工作
(一)加强废气污染防治。蒸馏分离过程中的金属蒸汽经过滤网和集水缓冲罐处理后排放,确保颗粒物无组织监控点的浓度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 16297-1996)中的相关要求。
(二)规范建设雨污分流系统,加强对废水的收集和管理。水环式真空泵冷却水循环使用,不外排。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达标后,排入园区污水处理厂。厂区地面、一般固体废物暂存场、危废暂存间等须按规定进行分区防渗处理,防止对区域地下水造成污染。
(三)优先选用低噪声设备,认真落实隔声、减振等降噪措施,确保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12348-2008)中的相关要求。
(四)加强固体废物综合利用和妥善处置,固废要分类收集、分别处置。生活垃圾委托环卫部门定期清运处置,化粪池污泥委托环卫部门定期清掏处置。废包装袋合理妥善处置。
项目产生的不合格产品、残留物、过滤物等应按暂存于规范的危废暂存间,并及时进行属性鉴定,根据属性鉴定结果采取相应的措施进行合理规范处置。
(五)按照《企业事业单位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备案管理办法(试行)》等要求,制定环境风险防范应急预案,并报建水分局备案。
(六)加强施工期环境管理,严格落实施工期各项环保措施。施工场地采取洒水抑尘等措施,防止扬尘污染。施工废水经沉淀处理后用于洒水降尘。合理安排施工时间和运输路线,防止噪声扰民。施工固废及时妥善处置,避免造成二次污染。
三、施工期工程环境监理须纳入工程监理内容一并实施,并委托有资质的环境监测机构及时开展施工期环境监测工作。施工期工程环境监理报告和施工期环境监测报告应作为项目竣工环保验收的依据之一。
四、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经批准后,若发生重大变动,须另行开展环境影响评价并重新报批。环境影响评价报告表自批准之日起满五年,该项目方开工建设的,其环境影响评价报告表应当报我局重新审核。
五、严格执行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的环保“三同时”制度,项目建成投入调试运行后,及时报告并按规定自行组织开展竣工环保验收,经验收合格后方可正式投入运行。
六、项目属于研发试验项目,产生的试验成品均不得作为产品外售,近期暂存于公司内,远期交由公司真空冶金法制备有色金属新材料基地项目处置。每年须制定实验计划,并报建水分局同意后方可开展实验。
七、你公司收到批复20个工作日内,应将批准后的环境影响报告表报送建水分局,并按规定接受各级环境保护主管部门的监督检查。
请建水分局负责组织该项目环境保护现场执法监察和日常监督管理,请州生态环境监察支队加强监督检查。
2020年2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