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河州生态环境局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行政许可公开表(红环审〔2024〕53、红环审〔2024〕54)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及信息公开要求,现将我局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行政许可予以公开,公告期为7个工作日。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
联系电话:0873-3856518、3197054(州投资项目审批服务中心受理窗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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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 编:661100
序号 | 项目名称 | 审批文号 | 批准时间 |
1 | 红河州生态环境局关于云南宏合新型材料有限公司年产193万吨低碳铝建设项目-厂内供电工程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 红环审〔2024〕53号 | 2024-10-15 |
2 | 红河州生态环境局关于红河县大白能新能源光伏发电建设项目220kV送出工程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 红环审〔2024〕54号 | 2024-10-1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