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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河州生态环境局建设项目环评信息公开表(红河粮缘食品有限公司年产6000吨干米线及9000吨大米生产线项目)

发布日期:2026-07-08 信息来源:红河州生态环境局 浏览次数: 字号:[ ]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及信息公开要求,我局拟对以下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进行审查。现将拟审查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

联系电话:0873—3856544、0873—3197054(州政务服务中心1楼C区投资项目审批服务区C11号生态环境综合窗口)

公示期: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通讯地址:蒙自市观澜路中段红河州生态环境局环境影响评价科

传真:0873—3856544

邮编:661199

项目名称

红河粮缘食品有限公司年产6000吨干米线及9000吨大米生产线项目

建设地点

云南建水产业园区青云片区

建设单位

红河粮缘食品有限公司

环评文件类型

环境影响报告表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云南润桐环保工程有限公司

项目概况

红河粮缘食品有限公司年产6000吨干米线及9000吨大米生产线项目位于云南建水产业园区青云轻工业片区,中心地理坐标为东经:102°50′23.411″,北纬:23°39′33.445″,

项目建设性质为新建,占地面积为11255m2,建设干米线加工生产线及大米加工生产线各一条,每年生产6000吨干米线及9000吨大米。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一、施工期

1.大气环境保护措施

①严格管理,文明施工,加快主体房屋、辅助设施及环保设施的建设,不得拖延工期;

②建设过程中遇大风或干燥天气时,施工场地应采取洒水降尘措施,减少扬尘(或粉尘)的产生;

③临时堆放物料应采用篷布遮盖,定期洒水,有效控制物料堆放扬尘的产生;

④施工过程中应设置施工围挡,以减轻施工废气对外环境的影响;

⑤建筑材料运输车辆不得超载,运输粒状散料车辆的装载高度不得超过挡板,并用篷布遮盖,以防抛洒。

2.水环境保护措施

①设置1个容积为1m3的临时沉淀池用于处理施工人员生活污水,生活污水经沉淀处理后用于施工场地降尘洒水,不外排。

②施工过程中设置1个容积为3m3的沉砂池用于处理施工废水,施工废水经沉淀处理后回用于施工过程及施工场地洒水降尘,不外排。

3.声环境保护措施

①从声源上控制,选用噪声相对较低的施工机械设备;

②合理控制夜间施工作业时间;

③施工场地内可固定设备应尽量设置在设备专用房或操作间内,避免露天作业;

④车辆出入施工现场时应低速、禁鸣;

⑤加强对施工人员的管理,做到文明施工,避免人为噪声的产生。

4.固体废物处置措施

①开挖土石方能回填的尽量回填,回填不完的运至政府部门指定地点堆存。

②施工建筑垃圾应分类收集、分类处置,能回收利用的进行回收利用,不能回收利用的运至政府部门指定的地点进行妥善处置,禁止随意丢弃。

③施工人员产生的生活垃圾统一收集后由当地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置。

二、运营期

1.大气环境保护措施

①稻谷及大米卸料口上方各设置1个集气罩收集粉尘;初清筛、去石除杂、砻谷、谷糙分离、碾米、抛光、筛选、色选等工段产生的粉尘采用负压封闭管道进行收集。卸料及其他工段产生的粉尘经收集后统一采用一套脉冲布袋除尘器处理后由15m高排气筒排放。

②污水处理站设置为地埋式,处理站四周设置绿化隔离带,加强污水处理站的运行管理,避免污水处理站故障,污泥定期清掏,以减少恶臭污染物的产生量,降低对外环境的影响。

③设置油烟净化器对食堂油烟进行处理。

2.水环境保护措施

①设置1个2m3的隔油池处理食堂含油废水;

②设置1个4m3的化粪池对生活污水进行处理;

③设置一个处理规模为40m3的污水处理站处理生活污水及生产废水,污水处理站处理工艺为“调节+水解酸化+生物接触氧化+混凝沉淀”;

④废水经处理后排入园区污水管网,最终进入建水县污水处理厂;

⑤为防止废水事故排放,设置容积为40m3的事故池。

3.声环境保护措施

①选用低噪声设备、设备合理布置、高噪声设备安装减震垫、风机安装消声器,生产设备设置于室内;

运营过程中应加强主要产噪设备的保养、检修,保证设备处于良好的运转状态,减少机械振动和摩擦产生的噪声;

设备操作工加强个人防护意识,工作人员应佩戴防噪用品,如防声耳塞或耳罩等;

④加强管理,确保工人文明操作,装卸货物时轻拿轻放,避免因野蛮操作产生的突发性噪声。

4.固体废物处置措施

①设置面积为100m2的一般固废暂存间,用于暂存生产过程中产生的杂质、碎米线、稻壳、米糠、碎米、异色米及包装废料。

②加工生产过程中产生的杂质委托当地环卫部门清运处置;

③大米加工过程中产生的碎米用于本项目米线生产,用不完部分同碎米线、稻壳、米糠、异色米一起出售给建水县面甸镇马料河养殖场作饲料;

④包装固废出售给废品收购站;

⑤设置生活垃圾桶对生活垃圾进行分类收集,生活垃圾委托当地环卫部门清运处置;

⑥化粪池及污水处理站产生的污泥委托环卫部门清掏清运处置;

⑦设置一间4m2的危险废物暂存间暂存废机油,废机油委托有资质单位清运处置。

5.土壤及地下水污染防治措施

危废暂存间及储油间进行重点防渗处理,推荐采用2mm厚HDPE人工合成衬层+混凝土防渗,满足《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地下水环境》(HJ610-2016)中重点防渗区的要求(防渗层的防渗性能应等效于厚度≥6m,渗透系数≤1×10-7cm/s的黏土层的防渗性能);污水处理站、化粪池进行一般防渗处理,推荐采用1.5m厚的黏土层+混凝土进行防渗,满足《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地下水环境》(HJ610-2016)中一般防渗区的要求(防渗层的防渗性能应等效于厚度≥1.5m,渗透系数≤1×10-7cm/s的黏土层的防渗性能);其余区域必要时进行简单防渗处理。

公众参与情况

建设单位或地方政府所作出的相关环境保护措施承诺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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