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河州生态环境局建设项目环评信息公开表(弥勒温氏畜牧有限公司饲料厂扩建项目)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及信息公开要求,我局拟对以下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进行审查。现将拟审查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
联系电话:0873—3856544、0873—3197054(州政务服务中心1楼C区投资项目审批服务区C11号生态环境综合窗口)
公示期: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通讯地址:蒙自市观澜路中段红河州生态环境局环境影响评价科
传真:0873—3856544
邮编:661199
项目名称 | 弥勒温氏畜牧有限公司饲料厂扩建项目 | 建设地点 | 云南省红河州弥勒市新哨镇东风工业园区弥勒温氏畜牧有限公司 | 建设单位 | 弥勒温氏畜牧有限公司 |
环评文件类型 | 环境影响报告表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云南卓清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
项目概况 | |||||
本项目利用弥勒温氏畜牧有限公司饲料加工厂内空闲场地进行建设,不新增占地,除主体工程生产线及运营时间增加外,不涉及其他公用工程、辅助工程内容的变化。主要对现有的1条颗粒饲料生产线进行改造,并新增1条粉末饲料生产线,主要生产颗粒饲料、粉末饲料2种产品。项目建成后全厂可产颗粒饲料35万t/a、粉末饲料5万t/a。 |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
一、施工期 (一)大气保护措施 1.项目施工废气产生量相对较小,主要产生于厂房内部,通过加强室内通风,经周围大气稀释后,废气对环境空气影响较小。 2.在施工中合理组织施工,缩短施工时间,尽量减少施工污染。 3.加强对施工机械,运输车辆的维修保养。 (二)水环境保护措施 本项目施工期较短,施工人员不在项目区进行食宿,废水主要为施工人员洗手废水,依托原有项目化粪池收集处理后排入饲料加工厂南侧20m处的弥勒温氏家禽公司厂内污水处理站处理,处理达标后全部用于弥勒温氏家禽有限公司厂区肉鸡中转交易场地地面冲洗用水,不外排。 (三)声环境保护措施 1.合理安排施工时间,不在午间(12:00—14:00)及夜间(22:00—次日06:00)进行高噪声施工作业。 2.施工期间必须严格按照《建筑施工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25)进行施工噪声的控制,以减少工程建设施工对周边环境造成影响。 3.加强施工管理,优化施工方式,以减少工程建设施工对周边环境造成影响。 4.项目施工主要是在室内进行,使用切割机等高噪声设备时应关闭门窗。 (四)固体废物 1.建筑垃圾分类集中堆存,能回收利用的部分,回收重复利用;不能回收利用的部分委托有资质单位清运到当地城建部门指定的建筑垃圾堆放场,禁止随意处置和堆放。 2.项目区设有生活垃圾收集桶,生活垃圾统一收集于垃圾桶内后清运至周边生活垃圾收集点统一处置。 二、运营期 (一)废气 1.有组织废气 本项目饲料加工粉尘在原料及预混料(辅料)投料、磁选、粉碎、筛选、配料混合等工序设置风机负压抽吸,产生的粉尘进入脉冲布袋除尘器(共59台,除尘效率99.7%)除尘后,在各个脉冲布袋除尘器出口处设置废气排放支管,各支管外排的粉尘统一汇集进入1根主管内,最终通过1根36m高的排气筒(DA001)外排,排气筒内径为1.0m。 本项目生物质锅炉使用低氮燃烧装置,燃烧废气通过“多管旋风除尘器+脉冲布袋除尘器”进行除尘,综合除尘效率为99.3%,处理达标后由1根高35m、内径0.5m的排气筒(DA003)达标排放。 2.无组织废气 本项目无组织颗粒物经厂房阻隔自然沉降。 (二)废水 本项目废水主要为锅炉强排水、软水制备废水,通过已建的污水管道排入南侧20m处的弥勒温氏家禽有限公司厂内污水处理站(300m3/d),处理达标后全部用于弥勒温氏家禽有限公司厂区肉鸡中转交易场地地面冲洗用水,不外排。 (三)噪声 本项目运营期产生的噪声主要为设备运行噪声,本项目主要产噪设备采取安装减振垫等措施后,经过厂房墙体隔声、距离衰减后,可确保厂界噪声贡献值达《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12348-2008)3类标准,对周围环境影响小。 (四)固体废物 本项目运营期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为一般工业固废、危险废物和生活固废。一般固废:初筛杂质、磁选杂质、废弃包装材料、饲料加工工序除尘器收尘、废离子交换树脂、生物质锅炉炉渣、生物质锅炉除尘器收尘;危险废物为废机油、废油桶;生活固废:生活垃圾、食堂泔水、隔油池废油脂、化粪池污泥。本项目运营期间产生的固体废物均得到合理处置,不会对周围环境造成不良影响。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 (五)土壤、地下水 本项目生产区生产过程均不涉及土壤、地下水污染,项目可能会对土壤、地下水造成污染的污染源主要为危废暂存间暂存的废机油。本项目运行期产生的废机油依托弥勒温氏畜牧有限公司饲料加工厂内已建的危废暂存间收集储存,该危废暂存间地面参照《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地下水环境》(HJ 610-2016)中重点防渗区的防渗要求进行了防渗设计,安排专人负责管理危废暂存间,可有效防止地下水和土壤污染的发生,对地下水和土壤环境影响较小。 (六)环境风险 本项目主要风险单元为危废暂存间、检验室,可能发生的环境风险为泄漏、渗漏、火灾、废水非正常状态下的超标外排等,发生的概率相对较小。在采取相应的风险防范措施后,本次评价认为项目环境风险可控。 | |||||
公众参与情况 | |||||
本次环评期间,建设单位对周边100m范围内可能受影响的村民及团体单位发放公众意见表20份,共回收20份,其中个人19份、团体1份。回收率100%。根据回收问卷统计,周边村民及团体单位均未提出与项目环境影响和环境保护措施有关的建议和意见。 | |||||
建设单位或地方政府所作出的相关环境保护措施承诺文件 | |||||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信息全本公开承诺书 | |||||
拟审批意见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