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河州生态环境局建设项目环评信息公开表(弥勒市鼎盛发商贸有限公司褐煤烘干厂建设项目)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及信息公开要求,我局拟对以下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进行审查。现将拟审查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
联系电话:0873—3856544、0873—3197054(州政务服务中心1楼C区投资项目审批服务区C11号生态环境综合窗口)
公示期: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通讯地址:蒙自市观澜路中段红河州生态环境局环境影响评价科
传真:0873—3856544
邮编:661199
项目名称 | 弥勒市鼎盛发商贸有限公司褐煤烘干厂建设项目 | 建设地点 | 云南省红河州弥勒市太平街道牛背村委会茶花山云南吉成农业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场地 | 建设单位 | 弥勒市鼎盛发商贸有限公司 |
环评文件类型 | 环境影响报告表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云南川鼎科技有限公司 | ||
项目概况 | |||||
建设单位租赁吉成农业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内已建的空置厂房进行本项目的建设,占地面积约为15666.67m2(23.5)亩,总建筑面积约为7074m2。项目主要建设内容包括厂房(内设原料仓库、烘干车间、成品仓库等)、办公生活区及相关的配套辅助设施等。项目建成后,生产规模可达年加工原料褐煤60万吨。项目总投资500万元,环保投资124.83万元,占比24.97%。 |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
项目主要环境影响为废气、废水、噪声、固废。运营期空气污染物主要为运输及储存粉尘(无组织)、破碎、筛分粉尘(无组织)、制粒、筛分粉尘(无组织)、DA001破碎筛分粉尘(有组织)、DA002燃烧废气和烘干废气(有组织)、DA003制粒、筛分粉尘(有组织)、机械废气、食堂油烟等;项目废水主要为初期雨水、车辆清洗废水、生活污水等;运营期对声环境的影响因素主要来自于生产设备噪声;运营期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为运输及储存工序沉降粉尘、废袋式收集粉尘、旋风除尘器收集粉尘、车间内沉降粉尘、废布袋、初期雨水池沉渣、炉渣、废弃包装袋、沉淀池沉渣、员工生活垃圾、食堂泔水、化粪池污泥、废机油。 | |||||
一、废气治理措施 (1)无组织粉尘: ①原料仓库、烘干车间和产品仓库为封闭式单层钢架结构,仅留出物料进出口,密闭性相对较好; ②物料采取封闭式皮带输送,非雨天对厂区道路、场地洒水降尘。 (2)DA001破碎筛分粉尘(有组织):分别在破碎机和筛分机上方各设置1个集气罩(集气效率为80%),由1台风机引至同一套布袋除尘器(去除效率99%)处理后通过1根15m高的排气筒(DA001)排放,设置采样孔和监测平台。 (3)DA002燃烧废气和烘干废气(有组织):3套烘干机设备产生的废气通入一套旋风除尘器+布袋除尘器组合(组合除尘效率98%)进行处理,处理后通过1根22m高的排气筒(DA002)排放,设置采样孔和监测平台。 (4)DA003制粒、筛分粉尘(有组织):制粒粉尘经摇筛机上方集气罩(集气效率为80%),由1台风机引至1套布袋除尘器(除尘效率为99%)进行处理,处理后通过1根15m高的排气筒(DA003)排放,设置采样孔和监测平台。 (5)机械废气:大气扩散、稀释。 (6)食堂油烟:装1台2000m3/h的油烟净化设施(净化效率取60%),引至屋顶排放。 二、废水治理措施 (1)项目区实行雨污分流制,在生产厂房屋顶设置雨水管网,厂区道路及场地设置雨水沟,初期雨水经1座容积80m3初期雨水收集池收集后回用于项目区道路、场地的洒水降尘,不外排。 (2)车辆清洗废水:项目区出入口设有1个洗车池,对车辆车胎、车底进行清洗,清洗后车辆清洗废水收集排入洗车池后方的三级沉淀池(10m3)进行沉淀处理,沉淀之后回用于洗车池,不外排。 (3)生活污水:员工办公生活污水经1座容积不小于20m3化粪池处理后回用于周边农田施肥。 三、噪声污染防治措施 (1)选择低噪声设备,对设备安装减振垫进行设备基础减振处理。 (2)优化设备平面布置,噪声设备与厂界有一定距离,通过厂房隔声和距离间隔实现噪声衰减。 (3)加强设备的维护保养,加强减振等措施检查维护等,确保设备正常运转。 四、固废治理措施 项目产生的固体废弃物包括一般固体废物、生活垃圾以及危险废物等。 (1)一般固体废物: ①袋式收集粉尘,收集后作为原料运至缓冲料仓作为烘干褐煤的原料使用;旋风除尘器收集的粉尘送进料仓中进行制粒原料使用; ②初期雨水收集池沉渣定期清掏后暂存于缓冲料仓作为烘干褐煤的原料使用; ③链排燃烧机炉渣用袋装进行收集暂存,交由合法用途企业进行综合利用,并签订相应运输及处置协议; ④废包装袋暂存于生物质燃料存储间,出售给废品收购站。 (2)生活垃圾: ①设置2个生活垃圾收集桶,定期委托环卫部门清运处置; ②设置1个泔水收集桶收集食堂泔水,定期委托相关单位清运处置; ③设置1个20m3化粪池,化粪池污泥定期由环卫部门进行清掏处置; ④设置1个三级沉淀池,沉淀池沉渣定期进行清掏有环卫部门清运处置。 (4)危险废物: 设置1间10m2的危废贮存间(内置1个危废收集桶)收集废机油,废油收集桶配备一个防渗漏托盘,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定期清运处置。 五、地下水、土壤环境防治措施 项目采取分区防渗措施,危险废物暂存间为重点防渗区,防渗技术要求为地面和裙脚表面防渗材料应与所接触的物料或污染物相容,可采用抗渗混凝土、高密度聚乙烯膜、钠基膨润土防水毯或其他防渗性能等效的材料,防渗层为至少1m厚黏土层(渗透系数不大于10-7cm/s),或至少2mm厚高密度聚乙烯膜等人工防渗材料(渗透系数不大于10-10cm/s),或其他防渗性能等效的材料;一般防渗区:初期雨水收集池(等效黏土防渗层厚度Mb≥6m,渗透系数K≤1.0×10-7cm/s;或参照GB18598执行);其他区域为简单防渗区,采取一般地面硬化。 | |||||
公众参与情况 | |||||
无 | |||||
建设单位或地方政府所作出的相关环境保护措施承诺文件 | |||||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信息全本公开承诺书 | |||||
拟审批 意见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