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河州生态环境局建设项目环评信息公开表(云南秉驰供应链有限公司磷矿年加工原矿50万吨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及信息公开要求,我局拟对以下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进行审查。现将拟审查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
联系电话:0873-3856544、0873-3197054(州政务服务中心1楼C区投资项目审批服务区C11号生态环境综合窗口)
公示期: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地址:蒙自市观澜路中段红河州生态环境局环境影响评价科
传真:0873-3856544
邮编:661199
项目名称 | 云南秉驰供应链有限公司磷矿年加工原矿50万吨项目 | 建设地点 | 弥勒市竹园镇汗排村附近(原龙杠山采石场加工区) | 建设单位 | 云南秉驰供应链有限公司 | ||
环评文件类型 | 报告表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云南川鼎科技有限公司 | ||||
项目概况 | |||||||
项目总投资100万元,总占地面积约为15012.25m²(约为22.5亩),总建筑面积约为5700m²,主要通过修缮改造原有的闲置厂房后即可投入运营使用,建设内容包括:原料堆场、加工区、成品堆场、生活办公区及相关的配套辅助设施等。项目建成后,生产规模可达年加工磷矿原矿50万吨,其中仅中转暂存的磷矿原矿为15万吨/a,仅破碎、筛分加工的磷矿原矿35万吨/a,不涉及磷矿的开采、洗选等。 | |||||||
项目主要环境影响 | |||||||
一、环境空气影响评价结论 根据《红河州2024年生态环境质量状况公报》及补充监测结果可知,项目所在区域为大气环境质量达标区域。项目运营期产生的大气污染物主要为颗粒物,本次评价对项目废气产排量及达标排放进行了分析,项目采用的废气治理措施均为排污许可技术规范中的可行技术,结合对比分析及估算模式预测分析,运营期主要大气污染物均能做到达标排放。 因此,本项目对大气环境的影响较小。 二、地表水环境影响分析结论 本项目采用雨污分流制,初期雨水经截排水沟、雨水管网及雨水收集池收集处理后,回用于洒水降尘;项目车辆冲洗废水经三级沉淀池隔油、沉淀处理后,回用于车辆冲洗;食堂废水及生活污水经隔油池、化粪池收集处理后,委托周边农户定期清掏用作农肥,本项目对地表水环境影响较小。 三、环境噪声环境影响评价结论 项目通过采取选用低噪声设备、加装减振垫、定期检修、建筑物隔声等措施后,运营期厂界噪声能够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昼间标准要求,夜间不进行生产,故夜间无影响,对周围环境的影响较小。 四、固体废物处置及影响分析结论 项目生活垃圾经建设单位统一收集后,统一清运至周边村庄指定地点集中处置;食堂泔水及隔油池废油经建设单位分类收集后,按照住建部门相关规定进行处置;废布袋由建设单位及时更换、塑料桶加盖收集暂存,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定期清运处置;布袋除尘设施收尘、三级沉淀池沉渣、初期雨水收集池沉渣,经建设单位定期清理后,当天与粉矿产品混合后一起外售;隔油池及检修废矿物油经建设单位分类收集,暂存于危险废物贮存间(1间,5m2),委托有资质单位定期清运处置。项目固体废物处置率达100%。 五、地下水、土壤主要环境影响分析结论 项目建设运营过程中采取严格的分区防渗措施可有效防止风险物质下渗进入地下水和土壤,且项目厂界外西南侧下游约1.8km处的红沙沟村水井作为地下水跟踪监测井定期监测,通过加强定期检查消除污染隐患,发现有污染物泄漏或渗漏,及时修补。 因此,项目的建设运行对地下水和土壤环境影响可控。 六、环境风险评价结论 本项目环境风险主要为废矿物油暂存带来的泄漏、火灾爆炸和次生环境污染风险,虽然项目存在事故风险的可能性,但建设单位只要按照相关部门要求落实风险防范措施,制定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并到环境管理部门备案等,可进一步降低风险发生的概率和造成的影响,项目环境风险可以接受。 | |||||||
项目预防及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
运营期环境污染防治措施 (一)大气 (1)鄂破机、破碎机、筛分机、滚筒筛进料口上方设置集气罩+法兰边+三面围挡+软帘(4套,收集效率约为85%)+风机(1台,风机风量约为20347.2m3/h),最终引入1套布袋除尘设施处理,除尘效率约为99%,最终经1根15m高的排气筒排放(DA001)。 (2)原料堆场、加工区及成品堆场均采用彩钢瓦顶棚+四面围挡(仅留出入口)的可密闭构造;生产加工时、物料堆放时保持设备及车间密闭,并设置软管自动喷雾降尘设施,软管总长约为240m,喷雾头约48个,控制喷雾降尘用水量;皮带运输采取篷布等全密闭措施;道路及时清扫、洒水降尘,运输车限速行驶、篷布覆盖、车辆冲洗、厂区绿化等。 (3)设1套油烟净化设施,风机风量为2000m3/h,油烟净化效率60%,引至食堂屋顶排放。 (二)地表水 (1)项目实施雨污分流,初期雨水经截排水沟、雨水管网及初期雨水收集池(北侧闲置空地1座,不小于3m3;西南侧加工区1座,不小于8m3)收集处理后,回用于洒水降尘。 (2)项目车辆冲洗废水经三级沉淀池(1座3格,处理规模不小于8m3,并含隔油设施)收集处理后,回用于车辆冲洗。 (3)项目设置隔油池一个,隔油池容积不小于0.1m3;设置化粪池一个,化粪池容积不小于5m3,生活污水经隔油池、化粪池收集处理后,委托周边农户定期清掏用作农肥。 (三)噪声防治措施 项目运营期产生的噪声经采取选用低噪声设备、加装减振垫、定期检修、禁止鸣笛、限速行驶、建筑物隔声等措施。 (四)固废处置措施 (1)项目布袋除尘设施收尘、三级沉淀池沉渣、初期雨水收集池沉渣,经建设单位定期清理后,当天与粉矿产品混合后一起外售。 (2)项目废布袋由建设单位及时更换、塑料桶加盖收集暂存,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定期清运处置。 (3)项目隔油池及检修废矿物油经建设单位分类收集,分区暂存于危险废物贮存间(1间,5m2)。委托有资质单位定期清运处置,并设置规范的标识标牌、台账、转运联单。危险废物贮存间应严格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的规定进行建设,必须进行重点防渗,具体防渗措施应委托有资质的单位进行设计、施工、建设。 (4)生活垃圾经建设单位统一收集后,统一清运至周边村庄指定地点集中处置。 (5)食堂泔水及隔油池废油经建设单位分类收集后,按照住建部门相关规定进行处置。 (五)土壤及地下水污染防治措施 项目采取分区防渗措施,危险废物贮存间为重点防渗区,防渗技术要求为等效黏土防渗层Mb≥6m,渗透系数≤10-7cm/s,或至少2mm厚高密度聚乙烯膜等人工防渗材料(渗透系数≤10-10cm/s),或其他防渗性能等效的材料,推荐采用人工防渗材料+混凝土浇注;原料堆场、加工区、成品堆场、截排水沟、雨水管网、雨水收集池、沉淀池、隔油池、化粪池等为一般防渗区,防渗技术要求为等效黏土防渗层Mb≥1.5m,渗透系数≤1.0×10-7cm/s,推荐采用混凝土硬化+环氧树脂漆;道路、办公生活区等为简单防渗区,采取一般地面硬化等。另外,项目应保存隐蔽设施的防渗施工影像资料,并设地下水跟踪监测井。 (六)环境风险防范措施 ①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实行定期性安全检查,定期对危废暂存设施进行检查,及时发现事故隐患并迅速予以消除; ②增强安全意识,加强安全教育,增强职工安全意识,认真贯彻安全法规和制度,防止人的错误行为,制定相应的应急计划; ③危险废物暂存设施及贮存间为重点防渗区,必须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的标准要求进行基础防渗处置,并加强危废暂存设施的记录、管理,设置规范化标识标牌、危废转移联单及台账等; ④原料暂存场、加工区、成品堆场、道路、截排水沟、雨水管网、雨水收集池、沉淀池、隔油池、化粪池等为一般防渗区,防渗技术要求为等效黏土防渗层Mb≥1.5m,渗透系数≤1.0×10-7cm/s,推荐采用混凝土硬化+环氧树脂漆;道路、办公生活区等为简单防渗区,采取一般地面硬化等措施,且厂界外西南侧下游约1.8km处设置1座地下水跟踪监测井,每年监测1次,若出现超标情况立即进行内部自查,检查各类防渗设施的破损情况,杜绝形成持续的污染源渗漏,应满足《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地下水环境》(HJ610-2016)的相关要求。 ⑤配备足够的应急救援器材、设备和物资,准备好沙袋、砂土,配备相应品种和数量的消防设施,进行经常性维护、保养,保证设施可正常运转。 ⑥针对本项目可能发生的突发环境事件,为了将风险事故率降低到最小,企业需要编制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并到环境管理部门备案。 | |||||||
公众参与情况 | |||||||
无 | |||||||
建设单位或地方政府所作出的相关承诺文件 | 承诺书 | ||||||
拟审批意见 | |||||||
拟审批意见 | |||||||
注:项目基本情况、项目主要环境影响、项目预防及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公众参与情况、建设单位或地方政府所作出的相关承诺文件部分由建设单位填写。拟审批意见、公众反馈意见联系方式部分由行政审批机关填写。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