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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河州生态环境局建设项目环评信息公开表(云南宏升屏边拌合站项目)

发布日期:2026-03-18 信息来源:红河州生态环境局 浏览次数: 字号:[ ]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及信息公开要求,我局拟对以下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进行审查。现将拟审查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

联系电话:0873—3856544、0873—3197054(州政务服务中心1楼C区投资项目审批服务区C11号生态环境综合窗口)

公示期: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通讯地址:蒙自市观澜路中段红河州生态环境局环境影响评价科

传真:0873—3856544

邮编:661199

项目名称

云南宏升屏边拌合站项目

建设地点

云南省红河州屏边县玉屏镇杨居寨

建设单位

云南宏升建材有限公司

环评文件类型

报告表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云南环玖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项目概况

项目用地13774.60平方米(20.662亩),总建筑面积5407.6平方米,其中:新建原料仓3180.4平方米,钢架结构,层数1层,新建业务用房2227.2平方米,框架结构,层数5层;配套建设停车区等公辅设施。购置安装180型混凝土生产设备2套,水稳料生产设备1套,形成年产50万立方米混凝土,年产100万吨水稳料生产规模。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一、施工期

1.施工废气环境保护措施

施工期大气污染源主要有:施工扬尘、施工机械燃油尾气及装修废气。

(1)施工扬尘污染防治措施

①经过查阅相关资料,对项目易产尘点及汽车行驶路面每日洒水1~2次,可使空气中的扬尘减少70%左右,使影响范围缩小到20~50m的范围,可大大减少施工扬尘对大气环境影响。因此,在施工工作面,建设单位应定制洒水降尘制度,配套洒水设备,专人负责,定期洒水,在大风干燥日要加大洒水量和洒水次数;遇到大风天气,应尽量避免土方作业。

②施工厂界应设置高度2.5m以上的围挡,对于特殊地点无法设置围挡,应设置“此处施工”警示牌。

③施工过程中使用石灰、砂石等易产生扬尘的建筑材料,应采取防尘苫布遮盖等措施。

④施工过程中产生的弃土、弃料及其它建筑垃圾,应及时清扫、清运。若在工地内堆置超过一周的,则应采取覆盖防尘布、防尘网或定期洒水降尘等措施,减少扬尘。

⑤施工期间,应在物料、渣土及垃圾运输车辆的出口内侧设置洗车平台,车辆驶离工地前应在洗车平台清洗轮胎及车身,不得带泥上路。洗车平台四周应设置防溢座、废水导流渠、沉淀池等收集洗车、施工及降雨过程中产生的废水和泥浆;

⑥进出工地的物料、渣土、垃圾运输车辆,尽可能采用密闭车斗,并保证物料不遗撒外漏。若无密闭车斗,物料、垃圾、渣土的装载高度不得超过车辆槽帮上沿,车斗应用苫布遮盖严实。车辆应按照批准的路线和时间进行物料、渣土、垃圾的运输。

⑦工地建筑结构脚手架外侧设置有效抑尘的密目防尘网或防尘布,工地内若需从建筑上层将具有粉尘逸散性的物料、渣土或废弃物输送至地面,可从内部管道输送,或者打包搬运,不得凌空抛撒。

⑧项目拟采取晴天施工,对施工现场进行洒水抑尘和局部覆盖,加强对施工人员的环保教育,提高全体施工人员的环境意识,坚持文明施工科学施工。

(2)施工机械燃油尾气环境保护措施

施工现场应合理布置运输车辆行驶路线,配合有关部门搞好施工期间周围道路的交通组织,保证行驶速度,减少怠速时间,以减少机动车尾气的排放;对车辆的尾气排放进行监督管理,严格执行有关汽车排污监管办法、尾气排放监测制度;加强对施工机械,运输车辆的维修保养,禁止施工机械超负荷工作和运输车辆超载;不得使用劣质燃料。

(3)装修废气环境保护措施

项目仅对厂房进行简单的装修,施工时间较短,涂料使用量较少,产生点相对分散、易被稀释扩散等特点,对周围环境空气的影响较小。

综上所述,施工期的环境影响是不可避免的,考虑项目施工场地位置及工程规模,施工期对环境的影响是暂时的、可恢复的,采取上述防治措施后,项目施工期对环境空气影响较小。

2.施工期废水环境保护措施

(1)施工废水处理措施

施工废水采用沉淀池收集处理,施工废水经沉淀后回用于场内施工过程、场地洒水降尘等施工环节,不外排。

(2)场地雨季冲刷水处理措施

雨季暴雨径流含有大量泥沙,项目施工区排水沟末端设置雨水收集沉砂池,雨水收集沉淀后回用于项目施工过程。

(3)生活废水处理措施

施工期生活废水主要为清洗废水,经过临时沉淀处理后回用于项目区洒水降尘。

(4)其他措施

施工过程中废水不得违反法律、法规对水污染防治的其他规定。

3.施工期噪声污染防治措施

(1)降低噪声设备声级

①选用低噪声设备和施工工艺,以液压机械代替燃油机械,有效降低噪 声影响。

②要加强设备安装过程中的减震措施,整体设备应安放稳固,并与地面保持良好接触,有条件的应使用减振机座,降低噪声。施工过程中加强检查、维护和保养机械设备,保持润滑,紧固各部件,减少运行震动噪声。

③及时修理和改进施工机械,加强文明施工,杜绝施工机械在运行过程中因维护不当而产生的其它噪声。

④ 施工期间必须严格按《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25)要求进行施工时间、施工噪声的控制,以减少工程建设施工对周边造成的声环境影响。

(2)合理安排施工时间和布局施工现场

①合理安排施工时间,严禁晚上22:00~次日6:00 以及中午12:00~14:30进行可能产生噪声扰民的施工活动,尽可能避免大量高噪声设备同时施工造成局部声级过高。

②同时应尽量缩短敏感点附近的高强度噪声设备的施工时间,减少对居民的影响。针对施工过程中具有噪声突发、不规则、不连续、高强度等特点的施工活动,应合理安排施工,加以减缓。施工场地布置设备应尽量远离声环境敏感点,以减缓噪声影响。

③应在施工场界设置临时围挡,围挡高度应在2.5m以上,以进一步减轻噪声对周围环境的影响。

(3)减少运输过程的交通噪声

选用符合《机动车辆允许噪声》(GB1495-79)标准的施工车辆,禁止不符合国家噪声排放标准的运输车辆进入工区,尽量减少夜间运输量,车辆进入居民区时应限速。对运输、施工车辆定期维修、养护,减少或杜绝鸣笛。加强施工期间道路交通的管理,保持道路畅通。

(4)合理安排施工步骤、优化施工方式

科学合理地安排施工步骤,优化施工方式,尽量减短噪声持续排放的时间;项目在进行物料运输时,应合理安排运输时间,选择最佳的进厂道路,避免在夜间及交通拥挤时段进行,减缓交通噪声对居民的影响。

4.施工期固废环境保护措施

①项目在建设过程中基础开挖土石方堆存于临时表土堆场内,待主体工程结束后部分用作后期绿化覆土,部分可外售屏边县或周边其他工程项目作为绿化覆土。

②对于建筑垃圾应分类收集,将可以回收的部分(如废旧钢筋、铁丝等)集中收集后外售给废品收购站。可以再利用的部分(如木材等)分类堆放,进行再利用或外售。对于建筑垃圾中较为稳定的成分(如碎砖瓦砾等)就近作为填方回填场地,不能够回填部分,按照当地有关部门的要求及时清运处理。

③对于施工人员产生的分散垃圾,除对施工人员加强环境保护教育和有关宣传外,还应加强施工场内卫生保洁工作。对于施工期施工人员产生的比较集中的生活垃圾,由于其中含有较多的易腐烂成分,设置带盖的垃圾收集桶收集。施工人员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委托环卫部门定期清运。

④通过合理规划,减少不必要的土地占用。对于施工临时占用土地待施工结束后应进行绿化。

⑤废弃的油料、化学溶剂等物品应当交由有资质的单位集中处理,并建立相应台账,严禁随意倾倒和填埋。

5、生态影响减缓措施

①合理布设施工临时占地,尽量不占用征地范围以外的土地,减少施工活动对占地范围外植物和其他生态系统的破坏。

②弃土石方临时堆放场四周修建临时的截排水措施,同时采用土工布进行临时遮盖,减少场内外雨水冲刷,减少弃土石方临时堆放场地的水土流失。

③重视厂区外部景观生态设计,使项目环境与周围自然景观协调统一。

④绿化设计应当以当地植被与树木为主,成为项目独具特色的景观特质,应以自然风格为主,在道路两侧及各建筑物间,可采用各类乔木、灌木及草 本植物进行不同高低层次、不同色彩、不同造型的搭配,同时种植较多的花草树木,以丰富和美化厂区周边景观。

⑤加强对施工人员和管理人员的教育,提高其环境保护意识,防止因人为活动造成的区域植被破坏、生活垃圾乱堆以及污水肆意排放等问题所引起的景观污染。
二、运营期
项目运营过程中对环境的影响主要为对大气、水、声、固废的影响。

1.大气环境影响

(1)有组织废气:混凝土生产线和水稳料生产线的搅拌废气经布袋除尘设施处理后由DA001—DA002排气口排放,有组织颗粒物能够达到《水泥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4915-2013)中表1中散装水泥中转站或散装水泥制品生产的水泥及其通道生产设备排放口规定要求

(2)无组织废气:项目无组织颗粒物通过采取建筑物及设备封闭围挡、喷雾降尘、布袋除尘、密闭式作业等防治措施后,项目厂界无组织颗粒物能达到能够达到《水泥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 4915-2013)中表3中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要求。

(3)食堂油烟通过油烟净化器处理后通过排气筒高于屋顶1.5m处排放,排放浓度满足《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GB18483-2001)油烟“小型”规模最高排放浓度不得超过2.0mg/m3限值,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

2.水环境影响

(1)生产废水:本项目搅拌区域设置1个100m3的1#沉淀池(分为三格),一个100m3的清水池,搅拌机清洗水用罐车接后运至洗车平台进入砂石分离后,水进入100m3沉淀池处理;地面冲洗废水进入1#沉淀池沉淀处理后进入清水池,回用于生产;

(2)车辆清洗废水:本项目车辆清洗区域设置1个沉淀池2#100m3(分为三格),清洗废水进入砂石分离机分离后,废水进入沉淀池沉淀处理后回用,分离的砂石进入原料堆棚;

(3)生活污水:项目食堂废水经隔油池(0.5m3)预处理后,与其余生活污水排入化粪池(20m3)(三格式)进行处理后,用于周边农田灌溉;

(4)初期雨水:项目区西侧设置1个25m3的雨水收集池(设置为2格),经初期雨水收集池收集沉淀处理后,部分回用于项目区洒水降尘或回用于生产。

3.声环境影响

项目采取基础减振、厂房隔声、绿化吸收的治理措施后,项目运营后各厂界昼间噪声贡献值均可以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要求。因此,项目运营后对周边声环境的影响可以接受。

4.固体废物影响

(1)布袋除尘器(搅拌机+筒仓)收尘收集后返回生产过程中作为原料使用;

(2)废弃混凝土及洗车池沉淀砂石经砂石分离机破碎后可回用部分回用于生产,其余定期运往建筑垃圾回收点进行处理;

(3)沉淀池底泥定期清掏后回用于生产;

(4)检验废料统一收集后,定期运往建筑垃圾回收点进行处理;

(5)废布袋暂存于一般固废暂存间,由厂家回收处理;

(6)废机油、废油桶暂存于危废暂存间,委托资质单位定期进行处置。

(7)生活垃圾收集后委托环卫部门清运处置;

(8)食堂泔水收集后按照住建部门要求进行处置;

(9)隔油池油污收集后按照住建部门要求进行处置;

(10)化粪池污泥委托环卫部门清运处置;

综上,项目固体废弃物全部妥善处置,处置率100%,对环境无影响。

5.地下水、土壤环境影响

项目区可划分为重点防渗区、一般防渗区、简单防渗区;

重点防渗区:危险废物贮存库作为重点防渗区;重点防渗区防渗要求为:防渗层为至少1m厚粘土层(渗透系数≤10-7cm/s),或2mm厚高密度聚乙烯,或至少2mm厚的其他人工材料,渗透系数≤10-10cm/s;

一般防渗区:初期雨水收集池、沉淀池、化粪池、隔油池作为一般防渗区域;一般防渗区防渗要求为:等效黏土防渗层Mb≥1.5m,渗透系数K≤1×10-7cm/s。

简单防渗区:除重点防渗和一般防渗区外的其他区域,按常规工程进行设计和建设,进行一般地面硬化。

6.环境风险

(1)本项目设置了1间50m2的危废暂存间,用于暂存废机油,危废暂存间满足“三防”(防渗漏、防雨淋、防流失)的要求,地面与裙脚进行了防渗处理,为封闭式房间,并设置了危废标识和应急器材。

(2)废机油委托有资质的单位进行合法处置,做好危险废物转移的申请、检查和档案管理工作。

(3)加强对项目风险源的日常管理和检查,预防风险事件的发生。

公众参与情况

建设单位或地方政府所作出的相关环境保护措施承诺文件


拟审批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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