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河州生态环境局建设项目环评信息公开表(红田光伏发电项目)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及信息公开要求,我局拟对以下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进行审查。现将拟审查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
联系电话:0873—3856544、0873—3197054(州政务服务中心1楼C区投资项目审批服务区C11号生态环境综合窗口)
公示期: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通讯地址:蒙自市观澜路中段红河州生态环境局环境影响评价科
传真:0873—3856544
邮编:661199
项目名称 | 红田光伏发电项目 | 建设地点 | 建水县红田村委会、过鲊村委会、安边哨村委会 | 建设单位 | 宏桥建水新能源有限公司 |
环评文件类型 | 环境影响报告表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中国电建集团昆明勘测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 ||
项目概况 | |||||
红田光伏发电项目位于云南省红河州建水县,场址涉及建水县的红田村委会、过鲊村委会、安边哨村委会。项目额定容量340MWac,安装容量426MWp,容配比为1.25,多年平均上网电量59578万kW·h,年平均等效满负荷小时数1398h。拟安装595840块715Wp单晶硅光伏组件,由21280个组串106个光伏阵列组成,配置逆变器1064台,箱式变压器106台,以13回集电线路汇集电力。红田光伏电站项目规划建设规模为340MW,拟在光伏电站场址内配套建设220kV升压站1座,从升压站新建2回送出线路,长度约10km。送出线路不在本项目规划范围内,单独立项。工程新建道路33km,进站道路1.5km,场内改扩建道路22km。工程总占地面积548.66hm2。其中永久占地3.68hm2,临时占地544.98hm2。 |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
一、施工期1.生态环境影响保护措施(1)植物与植被保护措施在施工过程中,为保护工程区内的生态环境,在环境管理体系指导下,施工期进行精密设计,尽量少占用土地,减少施工工期和施工范围,以减轻施工对周围自然植被、地形地貌等环境的影响。使用无人机定期巡查场区植被状况,监督施工单位及时完成场地清理与植被恢复,最大程度保证植被完整性。(2)动物影响减缓措施在施工过程中尽量减少对动物栖息地生境的破坏,禁止超计划占用土地和破坏植被,禁止施工人员砍伐树木,禁止到非施工区活动;动物繁殖季尽量避免在生态状况良好的植被附近开展钻孔等高噪声作业。采用合理的施工工艺,选用先进的施工机械设备,同时做好机械保养,避免施工噪声过大对区域动物的正常觅食、繁殖、活动造成大的影响。施工结束后清理场地障碍物,减少人为活动对动物的影响。通过植被恢复增强区域生态功能,保证动物的生境条件。通过标识标牌等措施进行宣传,尤其是对于调查区内可能分布的保护动物,可通过图片、手册等方式使施工人员加以认知了解,加强施工单位和施工人员的宣传教育,严禁捕杀和食用野生动物;在施工中遇到的幼兽,应上报移交林业部门,不得擅自处理;对在施工中遇到的幼鸟和鸟卵(蛋)应移交林业局的专业人员妥善处置。安排专人关注施工对动物觅食、繁殖活动的影响。(3)环境敏感区保护措施结合水土保持方案,做好项目施工区的排水沟、沉砂池,减少水土流失和地表径流含沙量,不得向饮用水源地保护区和汇水区排水。施工结束后对施工区临时占地进行植被恢复,增强占地区的水土保持和水源涵养能力。施工期优化布置,项目施工营地、表土堆临时堆存区等临时工程选址禁止占用并尽量远离生态保护红线及永久基本农田。施工前进行生态环境保护技术交底,应在靠近生态保护红线及永久基本农田的施工厂界处设置醒目警示牌、围栏,禁止任何施工人员跨越围栏到生态保护红线及永久基本农田区域活动,避免造成红线内的地表原始植被丧失和土壤结构的破坏。合理组织施工,临近生态保护红线的光伏方阵施工应集中力量在尽量短的施工时间内完工,以减少生态保护红线受干扰的时间。2.大气环境影响保护措施制定施工扬尘污染防治和文明施工方案,根据施工工序编制施工期内扬尘污染防治任务书,实施扬尘防治全过程管理,责任到每个施工工序。分段进行施工,尽量缩小施工范围,夜间(20:00—6:00)不施工。开挖过程中,洒水使作业保持一定的湿度:对施工场地内松散、干涸的表土,也应经常洒水防治粉尘;回填土方时,在表层土质干燥时应适当洒水,防止粉尘飞扬。配备洒水车3辆,对各施工场地经常洒水,一般每天可洒水4~5次。3.水环境影响保护措施施工场废水经沉淀池2个(容积为30m3)、沉砂池2个(容积为30m3)沉淀处理后,回用于施工、洒水抑尘及周边绿化,不外排。施工过程中,必须严格按照有关设计及规范规定。施工过程中产生的表土不乱堆乱倒,做到文明施工,避免将泥渣直接排入地表水体中。合理安排工期,避免在雨天进行土方作业。本工程拟在生产生活区设置5个生态厕所、1个1.5m3临时隔油池、1个4.5m3化粪池,生活污水经隔油池及化粪池预处理后,全部回用于场地施肥,不外排,生态公厕粪便污水定期委托相关单位进行清运。不会对周围地表水体产生影响。4.声环境影响保护措施本项目占地区域200m范围内有环境敏感点10个(清水塘村散户、印王庄村散户、谷家寨村散户、大寨村散户、HT60#地块附近散户、HT62#地块附近散户、黄栗树村散户、大地村散户、HT67#地块附近散户、HT23#地块附近散户)在不采取措施的情况下,施工期噪声对周边敏感点均会产生影响。为减少施工期噪声对周边环境敏感点的影响,环评建议采取分段施工,施工单元合理安排施工进度,加强施工管理,尽量缩短施工时间;合理安排施工时间,禁止夜间(20:00—6:00)和中午休息时间(12:00—14:00)施工。合理调整高噪声设备的使用时间,高噪声设备进行分散式布设,并严禁同时运行,减少噪声叠加影响。优化运输车辆进出施工场地路径,尽量避免在居民点附近逗留,途经居民点附近时禁止鸣笛,设置限速禁鸣牌10个。在环境保护目标靠近施工厂界一侧,设置隔声屏障,有效隔绝施工噪声,减轻施工对声环境保护目标的影响。5.固体废物影响保护措施本工程建设产生的土石方均在项目区挖填平衡,不产生永久弃方,不设置永久弃渣场,土石方开挖对环境影响小。项目建筑垃圾拟分类收集,可回收利用的外售相应收购商,不可回收部分委托有资质单位清运至政府部门指定的场所进行处置,施工现场设置的临时垃圾桶收集后,定时清运至当地乡镇垃圾收集点处理。项目厕所产生的粪便污水委托相关单位用吸粪车清运处理。二、运营期1.大气环境项目厨房使用液化气、电作为能源,液化气、电为清洁能源,液化气燃烧的产物为二氧化碳和水,运行期主要的废气为油烟废气。食堂年工作日365d,每天工作4h,基准灶头为1个,根据《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试行)》(GB18483-2001)判定为小型。项目运行期定员10人,均在项目区内食宿。食堂油烟产生量较小,食堂产生的油烟废气经抽油烟机处理后排放。项目运营期区域内使用电,太阳能等能源,食堂产生的油烟废气经抽油烟机处理后排放,且为间歇性排放,对外环境影响不大。项目内车辆排放尾气的时间短,而且国家对汽车尾气排放有严格的规定,加上停车车型偏小,总体上对环境空气的影响轻微。垃圾收集设施及生活污水处理设施运营过程中会产生异味,通过加强管理,合理布局、及时清运,对环境影响较小。2.地表水环境本项目年产生的废水量为2648m3/a,其中生活废水量为292m3/a,生产废水量为2356m3/a。项目生活污水全部收集处理后回用于升压站厂区绿化,生产废水收集后全部用于光伏阵列区植被浇灌。生产废水主要污染物是悬浮物,产生的清洁废水主要为清洁抹布的水,清洁抹布的废水用作光伏板区植被浇灌用水。每天产生的清洁废水量为235.6m3/d,电池板均在晴天清洁,当天清洁的废水用作浇灌电池板下方的植物。生活污水主要污染物为CODcr、BOD5、SS、氨氮、油脂和总磷,产生的生活污水经隔油池、化粪池和一体化污水处理系统处理达标后用于升压站厂区绿化用水。综上所述,项目产生的生产废水、生活污水经处理后全部回用,无废水外排,不会影响周围地表水体水质。3.声环境影响项目运营后,厂界均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1类标准限值要求,且升压站周边200m范围内无敏感点分布,因此,运营期项目升压站噪声对周边环境影响小。4.固体废物项目内设置水冲厕供员工日常生活使用,项目化粪池污泥定期清掏用作光伏板区植被肥料。生活垃圾分类收集,能回收利用的部分回收利用,不能回收利用的统一收集后定期自行转运至周边村庄垃圾收集点统一处置。一般工业固体废物,更换后暂存于红田光伏发电项目升压站废物储存间,定期由厂家回收处理。收集后的事故油应采用油桶等塑料容器盛装废油。废蓄电池、废矿物油均按规范要求暂存在升压站内设置的危险废物暂存间,全部交由有资质的单位处理处置。5.电磁环境影响经类比分析本项目运营期产生的工频电场强度满足《电磁环境控制限值》(GB8702-2014)中公众曝露控制限值4kV/m的要求,工频磁感应强度均满足《电磁环境控制限值》(GB8702-2014)中公众曝露控制限值100μT的要求。6.环境风险分析项目主要环境风险源为项目运营期可能会发生电气火灾;外来物种的入侵,造成不可控制的蔓延,形成生态事故;事故废油泄漏污染地表水、地下水及土壤。环境风险潜势为Ⅰ,在采取工程措施、安全评价措施和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后,本项目环境风险处于可控水平。 | |||||
公众参与情况 | |||||
无 | |||||
建设单位或地方政府所作出的相关环境保护措施承诺文件 | |||||
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