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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河州环境保护局建设项目环评信息公开表(红河红发新基建投资运营有限公司锡城共享储能项目220kv送出线路工程)

发布日期:2025-08-12 信息来源:红河州生态环境局 浏览次数: 字号:[ ]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及信息公开要求,我局拟对以下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进行审查。现将拟审查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

联系电话:0873—3856518、0873—3197054(州政务服务中心1楼C区投资项目审批服务区C11号生态环境综合窗口)

公示期: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通讯地址:蒙自市观澜路中段红河州生态环境局科技与规划科

传真:0873—3856518

邮编:661199

项目名称红河红发新基建投资运营有限公司锡城共享储能项目220kV送出线路工程建设地点云南省红河州个旧市锡城镇水箐村西侧建设单位红河红发新基建投资运营有限公司
环评文件类型报告表环境影响评价机构云南百源众环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项目概况
项目自220kV锡都变东侧220kV构架起,至锡城共享储能220kV升压站止。全线采用单回路角钢塔架设,线路全长2.3km,均为架空线路。架空线路拟采用自立式铁塔8基,均为耐张塔;10mm冰区导线选择2×JL/LB20A-300/40铝包钢芯铝绞线,地线采用2根OPGW光缆。项目总投资800万元,环保投资51.81万元。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一、施工期

1.施工废气大气污染防治措施项目施工期产生的废气主要是施工扬尘及运输车辆尾气,来源于基础土石方开挖、材料运送和卸货、现场清理等环节。施工期产生的施工扬尘经采取增设施工挡墙、临时堆存土方加盖土工布、洒水降尘等措施后,对周围大气环境影响不大;运输车辆尾气大气扩散稀释后浓度较低,对周围大气环境影响不大。项目施工期对周围大气环境影响不大。

2.施工废水施工期间废水主要有施工废水和生活污水,来源于施工人员和塔基施工。施工期产生的施工废水经废水沉淀池收集后回用于施工或洒水降尘,不外排;输电线路施工人员临时租用附近村庄民房或工屋,未单独设置施工营地,生活污水利用当地污水处理系统进行处理,项目施工产生的废水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

3.施工噪声施工废水收集沉淀后回用,未外排;施工人员生活污水主要依托附近乡镇居民生活污水设施一起处理。施工期没有发生施工废水乱排乱放的现象,未接到有关环保问题的投诉和反馈。经现场勘查,项目区内未发现施工过程地表水污染问题。

4.施工固体废物施工人员生活垃圾依托村镇居民房屋现有卫生设施处置,施工场地内产生的零星生活垃圾经统一收集后送周边村镇集中处置;土石方就地回填;建筑垃圾分类集中堆存、回收利用,不能利用的收集后清运至合法的建筑垃圾处理场所处置。

5.生态环境

5.1土地占用保护措施

(1)项目施工严格控制开挖范围,施工限制在划定的施工区内。

(2)对开挖后的裸露开挖面用苫布覆盖,避免降雨时水流直接冲刷;施工时开挖的土石方采取回填等方式妥善处置,临时堆土应采取围护拦挡措施,并在土体表面覆上苫布防止雨水冲刷造成水土流失。

(3)根据现场调查,塔基施工场地、牵张场、施工便道区施工迹地尚未恢复。本环评要求建设单位进行植被恢复,所选用的树种和草种以当地的乡土植被为宜,禁止使用外来入侵物种,后期加强植被的养护和维护。

5.2植被保护措施

(1)输电线路塔基施工过程中建设单位划定了施工活动范围,未对周边区域植被造成破坏。

(2)塔基施工开挖时分层开挖,分层堆放。

(3)输电线路N3-N4沿线经过的林带,采取高跨方式通过,未砍伐通道;输电线路采用先进的架线工艺,采用飞艇放线,减少了对线路走廊下方植被的破坏。

(4)根据现场调查,塔基施工场地、牵张场、施工便道区施工迹地尚未恢复。本环评要求建设单位进行植被恢复,所选用的树种和草种以当地的乡土植被为宜,禁止使用外来入侵物种,后期加强植被的养护和维护。

5.3动物保护措施

(1)项目施工过程中对施工人员进行了环境保护教育,提高了施工人员的环保意识,未出现随意捕杀野生动物的行为。

(2)项目施工过程中采用低噪声的施工设备,减少施工活动噪声对野生动物的驱赶效应。

(3)项目施工过程中利用原有道路、机耕路等现有道路作为施工道路,减小施工道路开辟对野生动物生活环境的破坏范围和强度。

(4)根据现场调查,塔基施工场地、牵张场、施工便道区施工迹地尚未恢复。本环评要求建设单位进行植被恢复,所选用的树种和草种以当地的乡土植被为宜,禁止使用外来入侵物种,后期加强植被的养护和维护。

二、运行期

1.运行期生态环境保护措施加强对运行维护人员的环境保护教育,提高环保意识,运行维护人员不得随意砍伐线路沿线树木,破坏线路沿线原有生态环境。

2.运行期电磁环境保护措施。

(1)项目运行期对线路和塔基进行定期巡查和检修,保障线路正常运行,防止由于运行故障产生的电磁环境影响。

(2)建设单位应在危险位置建立各种警告、防护标识,避免意外事故。对当地群众进行有关高压输电线路和设备方面的环境宣传工作,帮助群众建立环境保护意识和自我防护意识,减少在高压走廊内的停留时间。

(3)设备定货时要求导线和其他金具等提高加工工艺,合理选择导线截面积和相导线结构,防止尖端放电和起电晕。

(4)采用良导体的钢芯铝绞线,减小静电感应、对地电压和杂音。

(5)应确保项目运行期工频电场强度、工频磁场强度达《电磁环境控制限值》(GB8702-2014)。

(6)加强线路日常管理和维护,使线路保持良好运行状态。

(7)在敏感点附近设立相应的警示标志和防护标志,并做好警示宣传工作。

3.运行期声环境保护措施噪声源主要来源于输送线运行时产生的噪声,鉴于本项目输电线路2025年5月30日已经并网,环评采用实测法进行评价,根据监测结果可知,运行状态下220kV单回线路下的噪声断面水平昼间为49~54dB(A),夜间为39~45dB(A);沿线声环境敏感目标昼间噪声监测值为51dB(A),夜间为43dB(A),均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2类标准要求,且边导线外0~50m范围内变化趋势均不明显。输电线路的运行噪声对周围环境噪声基本不构成增量贡献。本项目建成投运后噪声可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2类标准限值要求,项目运营产生噪声对声环境影响不大。

4.运行期水环境保护措施运行期输电线路无废水产生,不会对项目周边水环境产生影响。

5.运行期环境空气保护措施运行期输电线路无废气产生,不会对项目周边环境空气产生影响。

6.运行期固体废物防治措施运行期输电线路在定期巡线过程中,线路的检修可能产生少量废弃绝缘子,废弃绝缘子废物不得随意丢弃,由线路运行维护人员应将废弃绝缘子带回锡城共享储能项目统一处置。

7.电磁环境本项目220kV单回线路导线对地最小距离为13.0m,根据采用模式预测法对本线路在最不利塔型段(2C1Y5-J4-18)电磁环境预测结果,工频磁场、工频电场在预测高度1.5m、4.5m处及敏感目标出均可满足《电磁环境控制限值》(GB8702-2014)规定的4000V/m、100μT的公众曝露限值要求;此外根据现状监测结可知,项目输电线路运营过程中阳光道桥混凝土搅拌站生活区处工频电场强度416.54V/m,工频磁场强度在0.460µT,满足《电磁环境控制限值》(GB8702-2014)中工频电场强度及工频磁场强度公众曝露控制限值要求。同时满足架空线路经耕地、园地、牧草地、畜禽饲养地、养殖水面、道路等场所时,工频电场强度、工频磁感应强度分别满足10kV/m和100μT的限值要求。电场强度和磁感应强度均有随距离增加而减小的特点,故输电线路产生的工频电场和工频磁场对周边的影响较小。

公众参与情况
/
建设单位或地方政府所作出的相关环境保护措施承诺文件

拟审批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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