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施工期 1.大气环境 (1)施工扬尘 ①施工场地内车辆时速不宜超过15.0km/h,场地外非硬化路面不宜超过25.0km/h、硬化路面不宜超过40.0km/h。 ②根据阴晴、风速和湿度条件,及时洒水降尘,一般每2h至少1次; ③运输渣土车应覆盖,出施工场地设置清洗车轮池,该池长不小于8m,池水深不小于0.4m,车辆过池以最低车速行进。 ④施工单位应根据《建设工程施工现场管理规定》的规定设置现场平面布置图、工程概况牌、安全生产牌、消防保卫牌、文明施工牌、环境保护牌、管理人员名单及监督电话等。 ⑤施工过程中使用水泥、石灰、砂石、涂料、铺装材料等易产生扬尘的建筑材料,应于场区内避风的地方进行分类堆放,并采取覆盖或对物料堆表面洒水的措施来控制扬尘的产生量。 ⑥施工工程中产生的弃土、弃料及其他建筑垃圾,应及时清运。若在工地内堆置超过一周的,则应采取:a)覆盖防尘布、防尘网;b)定期喷洒水;c)其他有效的防尘措施。防止风蚀起尘及水蚀迁移。 ⑦施工方还应当加强对施工场地的管理,加强施工工人的环保教育,提高施工人员的环保意识,坚持文明施工,科学施工。 ⑧严格控制施工期间运输车辆的装载量,避免超载运输;同时运输粉状建筑材料的车辆必须采用封闭式车辆或对车辆进行遮盖,严格控制运输过程中物料的抛洒。 ⑨加强对机械、车辆的维修保养,减少燃油废气的排放。通过采取以上措施,强化在施工现场的洒水降尘措施,项目施工扬尘的排放量可减少约80%,项目施工扬尘的排放量212mg/s、0.764kg/h,扬尘浓度20—40mg/m3。因此,施工扬尘对大气环境有一定的影响。但随着施工期的结束,其对空气环境的影响也将结束。 (2)施工车辆运输扬尘项目施工期应特别注意防尘问题,制定必要的防尘措施,如路面清扫、路面洒水、车速限制、砂石等建材覆盖运输、堆放等,以减少施工扬尘对周围环境的影响。 2.地表水环境 (1)施工废水建筑施工废水中含有大量的泥沙、少量水泥,SS浓度较高。本项目拟在施工场内配套设置沉沙池(初沉-隔油-沉淀处理设施),施工机械、运输车辆冲洗废水均排入隔油池,其他废水排入沉淀池;各类施工作业废水经隔油、沉淀处理后清水回用,部分作为施工机械、运输车辆冲洗用水,部分作为场地抑尘、降尘喷洒用水。 (2)生活污水项目施工生活污水主要来自施工人员盥洗、冲厕及餐饮废水等,施工生活废水经项目区已建的化粪池处理后委托周边农户定期清掏后用作农肥,部分作为施工机械、运输车辆冲洗用水,部分作为场地抑尘、降尘喷洒用水。 (3)初期雨水施工期雨水径流通过项目拟建的截排水沟收集进入拟建的初期雨水池后回用于非雨天的洒水降尘及施工用水,不外排。合理安排施工工期,避免在暴雨天进行作业。 3.声环境 (1)禁止夜间(22:00至次日6:00)和午间(12:00至14:30)施工,如因特殊情况确需在夜间及午间作业的,必须报经生态环境部门批准,并予以公告。 (2)施工车辆在行驶途中经过敏感路段时,应限制行车速度,夜间禁鸣喇叭。施工场地的车辆出入地点应尽量远离敏感目标,车辆出入现场时应低速、禁鸣。 (3)对吊装等施工联络方式,不得通过鸣笛或者敲击钢管等高噪声的联络方式,而应采用旗帜、无线电通讯等方式。现场装卸物件须轻装慢放,并铺垫草包等降噪物体。 (4)施工期间设专人对设备进行定期保养和维护,同时负责对现场工作人员进行培训,严格按照操作规程使用各类机械;禁止运转不正常、噪声超标的设备进场。 4.固体废物 项目施工期固体废物主要为建筑垃圾、施工人员生活垃圾和少量开挖土石方。针对施工期产生的固体废物,项目在施工期拟采取如下控制措施: (1)土石方项目土建涉及少量土石方开挖,均能回填利用。 (2)建筑垃圾建设单位对建筑垃圾应集中收集后尽量回收利用,不能回收利用的建筑垃圾应严格按照政府相关要求处理处置。采用及时外运的方式,由具有处理资质的单位运送至住建部门指定地点进行规范化处置。(3)废弃包装材料统一收集后,可外卖至废品收购站的统一外售,不能外售的暂存于生活垃圾集中堆放点,按环卫部门要求处置,对环境影响较小。 (4)施工人员生活垃圾施工人员的生活垃圾定点存放、及时收集,回收可利用物质,将生活垃圾的减量化、资源化后,按环卫部门要求处置。管理得当、收集清运及时不会对环境造成影响。 5.生态环境 (一)植被保护与恢复措施 ①靠近林地,各单位应加强防火知识教育,防止人为原因导致森林火灾的发生。 ②运输过程必须严格划定车辆行驶路线,尽量利用已有道路,避开有植被的地方。 ③项目人员应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植物保护条例》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严禁在施工区乱砍滥伐,禁止随意开辟施工便道。 (二)野生动物保护措施 (1)施工专项保护措施 ①两栖类、爬行类动物两栖爬行类动物行动能力相对较弱,在施工前对水田及灌草丛等湿生环境内施工区及影响区的两爬类进行轰赶,以减少造成施工车辆碾压的危害。同时,需加强对施工人员的监督力度,防止他们偷猎和捕捉两栖和爬行动物。同时,工程施工需保护两栖爬行类的生境,施工期间尽可能地防止燃油泄漏和机械检修、冲洗等随意排放。 ②鸟类加强对施工人员的环境保护意识宣传,加强野生动物保护的宣传。同时,加强对施工人员的监督,禁止偷猎鸟类,禁止掏鸟蛋、端鸟窝、捡幼鸟的行为。当地林业主管部门,有权监管施工单位野生动物保护情况,按照国家野生动物保护法对偷猎者实施处罚。在施工中要保证不多占用林地,尽量减少林地等的占用对鸟类生境的破坏以及施工后及时进行植被恢复。 ③兽类对兽类的保护主要是要做好宣传,同时,加强施工人员环境和自然保护教育,杜绝一切不利于兽类生存繁衍的活动,特别是滥砍滥伐等破坏兽类生境的活动。 (2)避免与消减措施 提高施工人员的保护意识,严禁捕猎野生动物。施工人员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严禁在施工区及其周围捕猎野生动物,特别是国家级野生保护动物,在施工时严禁进行猎捕,严禁施工人员和当地居民捕杀两栖和爬行类动物。在施工前对施工区及影响区的动物进行轰赶,减少施工过程中造成对动物的伤害;根据野生动物活动规律,合理规划施工等时间,降低施工中噪声对动物的影响;对在施工中遇到受伤或年幼的野生动物需交由森林公安或林业局的专业人员妥善处理;合理规划管理,避免工程中不必要的树木砍伐和生境开挖等破坏野生动物栖息环境的活动。 (3)管理措施 ①做好宣贯工作,在施工营地设置生态保护警示牌,禁止施工人员滥砍滥伐、猎捕野生动物等违法行为。 ②严格控制工程用地红线,严禁施工人员越界施工。规范施工人员行为,管理好施工机械和运输车辆,避免乱压乱挖及越界施工。临时用地需布置在征地范围内。 ③优选施工时间,尽量避免夜间施工。高噪声施工机械的作业应避开清晨和傍晚野生动物活动的高峰时段。 6.土壤环境 ①充分利用区域内地形地貌,尽可能减少占地面积,减小对土壤、植被的破坏面积;减少挖方、填方量,尽量做到工程自身土石方平衡。施工期应避开雨天与大风天气,减少水土流失量。 ②在开挖地表、平整土地时,尽可能将表土、底土和适于植物生长的土壤进行保护堆存,及时堆放在采空区,作为植被恢复覆土。 ③由于表层土结构良好,肥力较高,是不可再生的珍贵耕作层土壤,剥离表土的施工应避开雨季,减少水土流失。 ④剥离的表土采取集中堆放于表土堆棚,表土堆棚四周采用土袋进行砌护,堆土表面采用密目网进行遮盖;在表土堆存底四周用废石堆砌进行围挡,并在旁边立一警示牌,标明属于表土堆存地,若表土堆放时间大于1年,应在表土上播撒草籽,减少土壤养分的流失。 ⑤施工完毕后应尽快清理施工现场,对可以进行植被恢复的场地覆盖表土,做到及时对场地绿化,加强施工占地区的水土流失防治工作,具体参见水土保持方案。在采取本次评价提出的措施后,施工期的水土流失影响将得到有效控制,此外,施工场地的水土流失大多发生在施工前期,随着施工期的进展,水土流失将大大减小,其影响也将逐渐减弱。 二、运营期 1.大气环境 (1)破碎筛分车间破碎机、振动筛顶部设置集尘罩(收集效率约为80%),经集气罩收集后的粉尘经脉冲式布袋除尘器处理后经一根15m高的排气筒DA001外排; (2)矿石制备车间破碎、筛分设备全密闭,输送皮带加装防尘罩,皮带输送末端降低装、卸料时的落差,并设置喷雾洒水装置,综合除尘效率为80%; (3)设置洒水车一辆,非雨天每天两次对运输道路进行洒水降尘,降尘率不低于75%; (4)原矿堆棚,修建顶棚,三面围挡,顶部设置喷雾降尘装置,降尘效率不低于80%; (5)尾矿临时堆棚,修建顶棚,三面围挡,顶部设置喷雾降尘装置,降尘效率不低于80%; (6)精矿堆棚,修建顶棚,三面围挡; (7)项目在尾矿废渣各阶段运输过程中必须采用全密闭运输,例如;采用全密闭车厢或苫布遮盖。 (8)食堂要求安装取得环保认证的食堂油烟净化器并设置一根高于楼顶1.5m的排气筒(DA002)。 2.生态环境 (1)落实地质灾害恢复治理方案中提出的各项地质灾害防护措施。 (2)加强区域公路、工业场地和生活区绿化维护。 (3)加强选矿厂生产管理,强化选矿厂生产工人环境保护意识,不得砍伐周边树木。 (4)建设单位应在运营过程中严格执行水土保持相关要求措施,水土流失防治措施及植物恢复措施,减少生态破坏及水土流失。 (5)进行生态恢复及复垦后,仍需继续加强覆盖层维护管理,防止覆盖层开裂。 (6)项目必须制订详细的运行计划、环境污染管控措施和突发环境事件应急方案。突发环境事件应急方案应说明各种可能发生的突发环境事件情景及应急处置措施。 (7)进行生态恢复及复垦后,应在恢复后场区边界外设置明显标识牌,注明施工完成时间以及使用该土地时应注意的事项。 (8)生态保护红线内禁止开挖临时机械施工道路。临时施工道路尽可能利用保护区内已有乡村公路、机耕路、林区小路等现有道路;同时避开林草植被密集区,最大限度减小对植被的破坏和生态环境的影响。 (9)禁止在生态保护红线范围内堆放建筑垃圾和生活垃圾,建筑垃圾、生活垃圾等固体废物,应及时清运并按要求处置。 (10)加强对施工人员的教育和管理,使他们了解生态保护红线的重要意义,在靠近生态保护红线的区域设置警示牌或警示带,如非必要,禁止随意进入。在施工过程中注意保护生态环境,严禁捕猎、捕食野生动物和随意砍伐、践踏植被。 (11)建设单位应在运营过程中严格执行水土保持相关要求措施,水土流失防治措施及植物恢复措施,减少生态破坏及水土流失。严格保护高原湖泊及牛栏江上游水源涵养生态保护红线,保持生态保护红线内的水源涵养功能。工程在建设及生产运行过程中,对有条件恢复的区域及时进行生态恢复或复垦整治措施。水土保持报告中针对不同区域设计了修建截水沟、排水沟和沉砂池,增加临时覆盖等措施防治水土流失,并设置了相应的水土保持管理措施,均能不同程度的减轻水土流失影响,在采取上述措施后,运营期的水土流失量不大,产生的水土流失在可承受范围内。 3.地表水环境 ①项目食堂废水经隔油池预处理后,同生活污水一起排入化粪池,经化粪池处理后委托周边农户定期清掏后用作农肥,不外排; ②选矿废水经排水管道排入项目新建的回水池,经回水池沉淀后经泵泵回至项目生产,不外排; ③初期雨水经项目新建初期雨水收集池收集沉淀后回用于项目生产,不外排。 ④项目洗车废水经项目新建沉淀池收集沉淀后回用于项目洗车,不外排。 4.声环境影响 (1)选用精度高、装配质量好、产生噪声低的生产设备; (2)给矿机、皮带运输机、圆筒筛、破碎机、振动筛、装载机、球磨机等设备采取基础减震,并置于车间内,利用建筑物和绿化林带来阻隔减弱声波的传播; (3)对生产设备进行定期检查,维护、检修、加固支架等,保持设备的正常运转,避免设备非正常工作而产生高噪声污染; (4)对于属于空气动力产生噪声的设备,如各种机泵等,应在设备的底座加装减振措施; (5)在运输线路沿途村镇路段设置减速、禁鸣标志牌。同时,加强对运输车辆管理,汽车临近沿途村镇路段时要减速行驶、禁止鸣高音喇叭,严禁在22:00—次日6:00运输,定期保养、维修消声设施,做好路面的维修保养,对受损路面应及时修复,将运输车辆的噪声影响控制在最低程度,减少扰民现象。 (6)本次评价建议项目将破碎筛分车间拟建设为半封闭式厂房以确保厂界四周昼间、夜间噪声值均能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12348-2008)2类标准。 5.固体废物 (1)尾矿废渣项目选厂的尾矿统一收集后暂存于尾矿临时堆棚,后定期外售给新平县宝山水泥有限公司用作水泥生产原料,不外排。项目无废弃尾矿废渣产生。 (2)布袋收尘灰项目破碎筛分产生的除尘灰经布袋收集后回用于项目选矿,不外排。 (3)废布袋项目运营过程中,布袋除尘器产生的废布袋由设备厂家回收,不外排。 (4)化粪池粪污项目运营期间化粪池处理生活污废水过程中会产生的粪污,产生的化粪池粪污委托周边农户定期清掏后用作农肥,不外排。 (5)初期雨水收集池污泥初期雨水沉淀池污泥定期清掏,统一收集后暂存于尾矿临时堆棚,同项目尾矿外售给新平县宝山水泥有限公司用作水泥生产原料,不外排。 (6)隔油池油污隔油池建成后,食堂废水经隔油池预处理后,同生活污水一起排入化粪池。隔油池油污定期清掏,经统一收集后,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处理处置,不外排。 (7)食堂泔水食堂运营期会产生食堂泔水,泔水经统一收集后,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处理处置,不外排。 (8)生活垃圾项目运营期为员工提供食宿,会产生员工生活垃圾,生活垃圾经项目集中收集后按环卫部门要求处理处置,不外排。 (9)沉淀池污泥项目车辆清洗废水经收集沉淀项目车辆清洗产生的车辆清洗废水,沉淀池产生的污泥定期清掏后暂存于尾矿临时堆棚,同尾矿一起外售给新平县宝山水泥有限公司用作水泥生产原料,不外排。 (10)含油废抹布、废手套项目产生的含油废抹布、手套等经统一分类收集后分类分区暂存至危废暂存间,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定期清运处置。 (11)废机油项目产生的废机油、废机油桶经统一分类收集后分类分区暂存至危废暂存间,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定期清运处置。 6.土壤环境影响 ①建设单位按要求对项目各区域进行分区防渗; ②立即停止使用现有回水池,待现有回水池干涸后对回水池污泥进行清理收集,经收集后的回水池污泥同项目尾矿一同外售给新平县宝山水泥有限公司,处理处置完善后对项目现回水池分层回填,回填后后按安监部门、环保部门等部门要求对现回水池用地区域进行修复; ③新建一个2000m3回水池并按要求进行一般防渗等措施建设; ④按要求建设事故应急池以防止事故发生时项目区废水对土壤造成污染; ⑤建议项目在各水池区域安装液位计及液位报警等措施; ⑥在运行过程中加强破碎筛分车间、原矿堆棚、铁精矿临时堆棚、尾矿临时堆棚、给料及运输道路的洒水降尘工作,采用洒水喷头及洒水车相结合的方式进行降尘; ⑦要求项目在尾矿废渣各阶段运输过程中必须采用全密闭运输,例如;采用全密闭车厢或苫布遮盖。 7.环境风险分析 项目主要环境风险源为废矿物油储罐或储油罐斜泄漏。环境风险潜势为Ⅰ,在采取工程措施、安全评价措施和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后,本项目环境风险处于可控水平。 8.地下水环境 项目应定期对污水处理装置进行检查和维修,发现泄漏点及时修补,避免发生持续性污染泄漏事故而对地下水环境产生较大影响,企业还是应建立项目区地下水环境监测系统,加强项目区污水对地下水水质影响的监控,一旦出现水质超标情况,应紧急启动地下水污染应急预案,防治污染物扩散。项目对地下水环境影响可接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