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河州环境保护局建设项目环评信息公开表(开远危废库)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及信息公开要求,我局拟对以下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进行审查。现将拟审查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
联系电话:0873-3856544、0873-3197054(州政务服务中心1楼C区投资项目审批服务区C11号生态环境综合窗口)
公示期: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通讯地址:蒙自市观澜路中段红河州生态环境局环境影响评价科
传真:0873-3856544
邮编:661199
项目名称 | 红河润博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危险废物收贮转运建设项目 | 建设地点 | 云南省红河州开远市冷白道街道办事处乐白道村委会开文公路6号 | 建设单位 | 红河润博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环评文件类型 | 报告表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云南环玖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
项目概况 | |||||
红河润博环保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建设单位”)位于云南省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开远市乐百街道办事处乐百街道村委会老开文公路6号,于2024年11月11日注册成立,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532502MAE36D054G。建设单位拟投资200万元建设“红河润博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危险废物收贮转运建设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本项目租用红河腾开资源再生利用有限公司东侧预留空地建设,用地为姚梦娇所有,用地性质为工业用地,土地证面积合计17576.01m2,红河腾开资源再生利用有限公司租用其中13320m2,本项目租用其中1700m2。本项目建成后危险废物暂存区一次危险废物的最大暂存量为250吨,危险废物年最大中转量为5000吨。单一类别最大贮存量不超过50吨。项目已于2024年11月20日取得开远市发展和改革局核发的《云南省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备案证》(项目代码:2411-532502-04-01-823627)。于2024年12月编制《红河润博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开展小微企业危险废物收集试点实施方案》,于2024年12月5日通过红河州生态环境局组织的专家审查,并于2024年12月27日取得《红河州生态环境局关于红河润博环保科技有限公司申请小微企业危险废物收集试点实施方案的审查意见》(见附件),同意红河润博环保科技有限公司纳入红河州小微企业危险废物试点名单。建设单位属于《云南省小微企业危险废物收集试点工作方案》的试点单位。 |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
一、施工期 1.施工期大气污染源保护措施 本项目施工期大气污染防治措施如下: (1)颗粒物逸散性的工程材料、砂石或废弃物应当集中堆置于工地区域,并覆盖密闭式的防尘网。 (2)施工场地每天定时洒水,风大时,加大洒水频次。 (3)施工场地进行清洁打扫,保证场地和道路的清洁。 (4)运输车辆在项目内减速行驶。 (5)库房地面装修涂装阶段的材料尽量选用环保型装修材料、装修过程中加强通风等措施。 2.施工期水污染源保护措施 施工期废水主要是生活污水。施工人员不在项目区食宿,施工期间生活污水主要为洗手废水等。经废水桶收集后用于洒水降尘。 3.施工期声环境保护措施 为减轻施工噪声对声环境的影响,环评提出如下减缓施工噪声的措施: (1)从声源控制,选用低噪声环保施工机械设备,并对高噪声设备设置减震垫等。 (2)合理安排施工工序,在不影响施工情况下将产噪设备尽量不集中安排。 (3)施工机械尽量布置于场地中间,减小对周围的影响。 (4)施工场地的施工车辆出入地点应尽量远离敏感点,车辆出入现场时应低速、禁鸣。项目施工期噪声对环境影响随着施工结束而结束,且施工过程中在采取上述措施后对环境影响较小。 4.施工期固体废物保护措施 施工期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有:建筑垃圾、施工人员生活垃圾,要求如下: (1)本项目施工生活垃圾收集进垃圾桶,委托环卫部门清运处置; (2)施工期污水处理设施等安装建设过程产生建筑垃圾应在指定的堆放点存放,可回收利用部分的材料回收处理(如钢材碎料可出售),不可利用部分运至开远市住建部门指定地点堆存。 二、运营期 1、大气环境影响 运营期大气污染物主要为危废贮存产生的挥发性有机废气(非甲烷总烃)、酸性废气(硫酸雾、氯化氢)、恶臭(氨、硫化氢和臭气浓度)。本项目贮存区废气经负压收集后经“碱喷淋塔+隔水除雾+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经1根15m高排气筒排放,排气筒规范设置采样口和采样平台。根据核算,正常工况,本项目DA001排气筒氯化氢、硫酸雾、非甲烷总烃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 16297-1996)限值要求(即氯化氢排放浓度≤100mg/m3、排放速率≤0.26kg/h,硫酸雾排放浓度≤45mg/m3、排放速率≤1.5kg/h,非甲烷总烃排放浓度≤120mg/m3、排放速率≤10kg/h);氨、硫化氢和臭气浓度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 14554-93)标准要求(即氨排放速率≤4.9kg/h,硫化氢排放速率≤0.33kg/h,臭气浓度排放量≤2000无量纲)。对外环境影响较小。本项目无组织非甲烷总烃排放量0.055t/a、最大排放速率0.125kg/h;无组织HCl和硫酸雾排放量均为0.011t/a、最大排放速率均为0.021kg/h;无组织氨排放量0.033t/a、排放速率0.005kg/h;无组织硫化氢排放量0.002t/a、排放速率0.0003kg/h。无组织排放废气量较小。综上,认为项目建设对大气环境影响可以接受。 2.水环境影响 项目采用雨污分流制,初期雨水经项目区1个2m3的初期雨水收集池收集后进入红河腾开资源再生利用有限公司现处理规模为5m3/d的综合污水处理站处理后非雨天用于厂区绿化及场地浇洒。本项目运营过程中若发生泄漏,采用消防砂吸附或贮存库收集池和事故池收集后作为危废处理,不进行地面冲洗;运输及车辆均委托有资质单位进行,不进行车辆冲洗,无生产废水产生。本项目生活污水产生量0.16m3/d、48m3/a。生活污水经1个3m3的化粪池处理后通过市政污水管网排入开远市污水处理厂。本项目废水不直接外排,对地表水环境影响可接受。 3.声环境影响 项目设备噪声主要来自叉车、风机等。项目厂界预测最大值昼间和夜间均可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12348-2008)3类标准,即昼间65dB(A)、夜间55dB(A)。本项目厂界外延50m范围内无声环境敏感目标,项目噪声对周边环境保护目标影响不大。防治措施及可行性分析:(1)尽量选用噪声值较低、环保型加工设备。(2)合理布置产噪设备,高噪声设备布置尽量远离厂界。(3)合理安排生产作业流程,尽量减少同时装卸的车辆设备数量;合理安排生产时间,避免在夜间(22:00-次日8:00段)进行装卸作业;加强员工操作管理培训,制定严格的作业操作规程,避免不必要的撞击噪声。(4)项目危险废物运输过程会对周围环境产生噪声影响,主要影响范围是在行车路线附近一带。环评建议合理安排运输时间,车辆在进出厂及途经敏感点时禁止鸣笛,控制行车速度,尽可能的降低对运输线路沿线的影响。本项目采取的措施均为实际运营中常见措施,采取以上措施后,厂界噪声达标排放。措施可行。综上,采取上述措施后,项目运营噪声对周边环境产生的影响很小,对周围居民影响小。 4.固体废物影响 本项目运营期产生的废劳保用品、废包装物、废活性炭和碱喷淋废液贮存于项目区危废贮存区,委托云南大地丰源环保有限公司处置;生活垃圾收集后由开远市乐白道街道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理。本项目危险废物运输均委托具备危险废物运输资质的红河州拓达经贸有限公司运输,危险废物委托云南大地丰源环保有限公司处置。均已签订协议。项目运营期固体废物均可以得到妥善处置,对环境影响小。 5.地下水、土壤环境影响 项目采取源头控制、分区防渗和加强监测等措施后,对土壤和地下水环境影响很小。 6.运营期环境风险分析和保护措施 根据风险识别以及分析评价,项目主要风险物质为贮存的各类危险物质(17类55项),包括本项目产生的废劳保品、废包装物、废活性炭、碱喷淋废液等。本项目中转贮存的危险废物种类较多,潜在泄漏、中毒、火灾等风险事故。若贮存或装卸过程中发生泄漏事故,泄漏的危险废物可能对大气、地表水、土壤和地下水造成一定的污染。本项目贮存库房封闭,采取重点防渗措施,贮存危险废物若发生泄漏,设置围堰、导流渠、废液收集池和事故池等,避免泄漏危险废物进入外环境;其余危险废物一旦发生泄漏或火灾事故,泄漏物料和消防废水等可沿收集沟收集至事故池中,可有效防止环境风险事故的发生。通过以上分析可知,项目在建设过程中充分考虑防范措施及设施,同时,严格按照国家及行业有关标准、规范进行。在建成后,项目制定完善的安全管理制度,在管理、控制及监督、生产和维护方面有成熟的降低事故风险的经验和措施,项目环境风险在可防控范围内,环境风险影响较小。 | |||||
公众参与情况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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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单位或地方政府所作出的相关环境保护措施承诺文件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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拟审批意见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