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河州生态环境局建设项目环评信息公开表(红果光伏发电项目)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及信息公开要求,我局拟对以下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进行审查。现将拟审查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
联系电话:0873-3856544、0873-3197054(州政务服务中心1楼C区投资项目审批服务区C11号生态环境综合窗口)
公示期: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通讯地址:蒙自市观澜路中段红河州生态环境局环境影响评价科
传真:0873-3856544
邮编:661199
项目名称 | 红果光伏发电项目 | 建设地点 | 云南省红河州弥勒市竹园镇、朋普镇 | 建设单位 | 云华弥勒新能源有限公司 |
环评文件类型 | 环境影响报告表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云南洵川工程设计有限公司 | ||
项目概况 | |||||
项目分为34个光伏方阵,1个110kV升压站,工程规划容量100MW,安装容量130.41MWp,配套110kV升压站1座,以及相关的箱式变压器、地埋式集电线路、进场道路、进站道路等,升压站内包含10MW/20MW·h储能系统,年上网电量17480万kW•h,项目开发方式为光伏+农林业。光伏发电区通过4回35kV电缆集电线路输送至110kV升压站,然后以1回110kV架空线路送出接入电网。 |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
一、施工期 本项目建设占地占用植被总面积144.2221hm2,其中主要植被类型为人工植被,包括园地植被(石榴园)143.8809hm2、人工林(蓝桉)0.3055hm2,对永久占用的人工植被采取补偿措施,对临时占用的人工植被采取绿化恢复措施及复垦措施后,对农业生产的影响较小。在工程建成后,植被植物恢复进程中,应根据因地制宜的原则,尽量采用一些乡土植物进行恢复。采取植被恢复措施后,种植乡土物种,占用自然植被得到恢复,施工对自然植被的影响较小,且是暂时的。只要严格控制施工红线,项目建设对自然植被的影响较小。对占用的人工植被采取农光互补的形式种植其他经济植物,在获得经济收益的同时也可减少区域水土流失等生态影响。本项目评价区分布的植物均为评价区及当地常见的植物种类,现场没有调查到国家和云南省重点保护野生植物种类及重要生境分布,也没有调查到地方狭域特有植物种类分布。工程建设以临时占地为主,且以人工植被为主,造成的植物资源影响有限,不会造成任何植物种类的在项目区域栖息地的丧失,不造成任何植物种类在评价区的消失。 本项目施工过程中对野生动物的影响主要为生境的破坏及人为干扰、噪声振动等。施工区已经过人工改造,人为活动较为频繁,已不是野生动物的适宜生境,故评价区内野生动物较少,受施工影响动物主要为小型啮齿类、爬行类等,对鸟类影响较小。由于动物本身具有避让影响区域、寻找适合生境及适应新环境的本能,受影响区周围的适宜生境较多,因此,动物可能迁徙至工程外的区域生活繁衍生息。在工程施工范围内未发现保护动物适宜的栖息地,故工程建设对其影响较小,但需加强施工人员的宣传教育,禁止猎捕。因此,项目建设不会使某种动物灭绝,也不会从根本上改变某种植物的遗传结构、空间分布格局和种群更新,只要注意规范施工活动,项目对野生动物的影响不大。 施工期地表水环境影响源主要包括建筑施工废水、施工生活污水、雨季径流。混凝土搅拌系统冲洗废水可就地采用临时沉淀池收集,沉淀后至下一班回用,不外排,对外环境影响较小。施工场地布设集中车辆冲洗设备及沉淀池,冲洗废水经沉淀后重复使用,不外排,对外环境影响较小。设置1个生活污水沉淀收集池收集生活污水,其容积保证连续7天的储存量,则容积为13m3,沉淀后作农肥使用,不外排,对外环境影响小。在工程区设置排水沟,末端设置沉砂池,场区雨水经沉砂池沉淀处理后,雨水径流中SS的浓度将大幅度降低,对项目周边水环境影响不大。 经预测,昼间施工机械距施工场地20m以外,可满足《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的规定,距离施工场地50m外,可降至声环境功能1类区昼间标准55dB(A)以下,项目夜间不施工。项目区50m范围内无声环境保护目标。本项目施工机械噪声对周边环境影响较小。 项目施工期固体废物主要为土石方、建筑垃圾、生活垃圾和粪便等。采取分类收集,分类处置的措施对环境影响较小。 运营期对植被及动物影响较小;项目区域无特殊景点,对区域景观影响较小。太阳能光伏板安装有一定的倾角,电池板反光都朝向天空,对过往人眼视觉上基本没有影响。由于光伏板产生的反射光微弱,不会明显造成对植物的生长产生直接影响,因此对植物影响较小。 生活污水经隔油池、化粪池及一体化污水处理站处理后浓度达到《城市污水再生利用 城市杂用水水质》(GB/T18920-2020)中道路清扫、城市绿化标准,全部回用不外排,对地表水环境影响较小。 根据预测结果可知,距离逆变器、箱式变压器10m处可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1类区昼间和夜间标准,即昼间55dB(A)、夜间45dB(A)。本项目阵列区箱式变压器、逆变器噪声对最近的保护目标噪声预测值为昼间57.0dB(A),夜间46.01dB(A),相对本底值升高不明显,预测点处仍可达到4a类标准(G80高速35m范围内),故可知本项目箱式变压器、逆变器噪声对周边一碗水、长安寨等保护目标的影响较小。本项目升压站厂界预测点最大值可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1类区昼间和夜间标准。本项目升压站周边200m范围内无居民居住,对周边声环境影响较小。 项目运营期主要固废包括废电池板、废逆变器、废变压器油、废机油、废铅酸蓄电池、废磷酸铁锂电池、生活垃圾。项目拟设1个一般固废暂存间于附属用房,面积30m³,储存零散报废的废电池板和废逆变器,按照《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要求建设,其地面采用抗渗混凝土硬化,刷防腐漆。项目设置1个危险废物暂存间,位于升压站内附属用房,面积为10m²,用于贮存废机油、变压器废事故油及少量不能及时处置的废蓄电池。危废暂存间按《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要求基础防渗设置2mm厚高密度聚乙烯(渗透系数≤10-10cm/s)或其他防渗性能等效的材料,并设隔断,分开贮存不同种类的危废。采取上述措施,项目固废分类收集、分类处置,无害化处置率100%。 经类比预测本项目运营期产生的工频电场强度满足《电磁环境控制限值》(GB8702-2014)中公众曝露控制限值4kV/m的要求,工频磁感应强度均满足《电磁环境控制限值》(GB8702-2014)中公众曝露控制限值100μT的要求。6.环境风险分析项目环境风险主要为变压器油及检修废油的泄漏和火灾对大气、地表水环境、地下水环境的影响,只要建设单位按照本报告提出的环境管理措施实施,项目环境风险影响范围较小,环境风险可接受。 | |||||
公众参与情况 | |||||
无 | |||||
建设单位或地方政府所作出的相关环境保护措施承诺文件 | |||||
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