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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河州环境保护局建设项目环评信息公开表(红河州个旧市建筑垃圾综合利用项目)

发布日期:2025-06-16 信息来源:红河州生态环境局 浏览次数: 字号:[ ]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及信息公开要求,我局拟对以下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进行审查。现将拟审查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

联系电话:0873-3856544、0873-3197054(州政务服务中心1楼C区投资项目审批服务区C11号生态环境综合窗口)

公示期: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通讯地址:蒙自市观澜路中段红河州生态环境局环境影响评价科

传真:0873-3856544

邮编:661199

项目名称红河州个旧市建筑垃圾综合利用项目建设地点云南省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个旧市鸡街镇老虎山(个旧市希丹水泥制品有限公司)建设单位美域净城市服务科技(云南)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环评文件类型报告表环境影响评价机构云南爱迪信生态科技有限公司
项目概况
建筑垃圾是工程渣土、工程泥浆、工程垃圾、拆除垃圾和装修垃圾的总称,包括新建、扩建、改建和拆除各类建筑物、构筑物、管网等及居民装饰装修房屋过程中所产生的弃土、弃料及其他废弃物,不包括经检验、鉴定为危险废物的建筑垃圾。1万吨建筑垃圾会占用2亩土地,15万吨建筑垃圾每年要占用30亩土地。建筑资源的有限性和城市社会生产不断扩大的需求相矛盾,如若不合理处理利用建筑垃圾,将会严重阻碍经济和环境和谐发展。本项目的服务范围为个旧、开远、蒙自。根据资料查询,2024年蒙自建筑垃圾产生量为5.14万吨、开远建筑垃圾的产生量为6万吨,个旧建筑垃圾的产生量为22.82万吨。为使城市建筑垃圾管理适应城市社会经济发展的要求,推进本市建筑垃圾“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产业化”的建设工作。美域净城市服务科技(云南)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拟投资10000万元租用个旧市希丹水泥制品有限公司工业用地(约19980m2)新建《红河州个旧市建筑垃圾综合利用项目》,该项目主要利用建筑垃圾中的工程垃圾、拆除垃圾及装修垃圾新建一条处置生产线一条,形成年处理30万吨建筑垃圾的能力。本项目建成后有利于减轻个旧、蒙自、开远的建筑垃圾污染,提高资源化利用率,促进建筑行业绿色发展和可持续发展。个旧市希丹水泥制品有限公司占地102719.77m2(详见土地证),主要从事水泥生产(目前处于停产状态)。本项目租用个旧市希丹水泥制品有限公司空地30亩(该区域原为空地,未进行过生产)进行生产。根据个旧市发展和改革局核发的云南省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备案证(项目代码:2311-532501-04-05-859714)。本项目的建设内容及规模为:项目总用地面积约30亩(19980平方米),其中厂房建设用地约15亩(9990平方米),堆放场地用地约15亩(9990平方米)。建设建筑垃圾处置中心(包括:建筑、装修垃圾处置房、原材料堆放场地、制砂车间、制砖车间及再生骨料生产车间等)。建设建筑垃圾处置生产线一条,形成年处理建筑垃圾(工程垃圾、拆除垃圾、装修垃圾)30万吨的能力。根据公司实际建设能力,本项目仅建设垃圾预处理生产线(包括:建筑、装修垃圾处置房、原材料堆放场地、制砂车间及再生骨料生产车间等)。因此,本次评价仅对以上内容进行评价。制砖车间作为二期建设工程,后续如需建设制砖生产线,则需另行办理环评手续。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一、施工期项目租用个旧市希丹水泥制品有限公司场地,根据项目实际情况以及现场踏勘,项目租用场地目前为空地,施工期建设内容为厂房建设、生产设备、环保设备安装及调试。项目施工期采取以下生态环境保护措施:1、施工扬尘(1)施工扬尘在项目基础开挖、土石方回填、材料运输、装卸等过程都会产生扬尘污染,尤其是干燥无雨有风的天气,扬尘对大气的污染较为严重,增加了大气中的TSP污染。①有风天气应进行洒水抑尘,减少扬尘产生量;遇到四级或四级以上大风天气,应停止土方作业,同时作业处覆以防尘网;尽量避免在大风天气下进行施工作业。②施工工程中产生的弃土、弃料及其他建筑垃圾,应集中堆放、及时清运。避免车辆超载、降低物料装卸高度;车辆运输建筑材料及建筑垃圾时控制车速、加盖封闭运输,减少抛洒;施工现场不得焚烧建筑垃圾以及其他产生有毒有害气体的物质。③由于基础开挖、土石方转运及回填时间较长,产生的扬尘较大,因此在施工场地安排专门员工对施工场地洒水以减少扬尘量,洒水次数根据天气状况而定,一般每天不少于2次;若遇到大风或干燥天气要适当增加洒水次数。④严格执行“六个百分百”,即:施工工地周边100%围挡、物料堆放100%覆盖、出入车辆100%冲洗、施工现场地面100%硬化、拆迁工地100%湿法作业、渣土车辆100%密闭运输。(2)汽车尾气和设备安装废气①汽车尾气主要污染物为CO、NOx以及未完全燃烧的HC等,其特点是排放量小,且属间断性无组织排放,由于施工场地开阔,扩散条件良好,因此对周边大气环境影响较小。②设备安装及调试过程中废气主要为焊接烟尘,产生量不大,经通风排气处理后,对周边大气环境影响较小。综上所述,项目施工期间的废气在采取以上措施,经自然扩散、稀释后,对周围环境产生的影响很小。2、施工废水项目施工期产生的废水主要为施工人员生活污水及施工废水。(1)施工废水经临时沉淀池收集沉淀处理后回用于施工或场地洒水降尘,不外排;(2)施工期人数约为20人,施工人员不在场内食宿,施工人员上厕所、洗手废水依托个旧市希丹水泥制品有限公司现有化粪池收集处理后,由周边农户清掏用作农肥。综上所述,项目施工期间的废水,经沉淀处理后回用不外排,对环境影响较小。3、施工噪声项目施工期噪声主要来源于施工机械设备噪声及运输车辆噪声。为了减轻施工期噪声对环境的影响,环评建议施工单位采取以下噪声污染防治措施:(1)选用低噪声施工机械设备,淘汰高噪声设备和落后工艺。工程施工所用的施工机械设备应事先对其进行常规工作状态下的噪声测量,超过国家标准的机械应禁止其入场施工。施工过程中还应经常对设备进行维修保养,避免由于设备性能差导致噪声增强现象的发生。(2)施工尽量在昼间,使用电钻、切割机等高噪声设备时关闭门窗,并禁止夜间施工作业。(3)加强管理,按操作规范操作机械设备等过程中减少碰撞噪声,并对工人进行环保方面的教育,做到文明作业,减少作业噪声。(4)项目所涉及建筑材料尽量采用定尺定料,减少现场切割。教育工人在施工作业时不得敲打钢管、模板等施工器具,尽量减少噪声。(5)建设管理部门应加强对施工场地的噪声管理,施工企业应文明施工,做好区内交通组织,施工场地车辆出入现场时应低速、禁鸣,设立专人负责。(6)施工单位在施工现场张贴通告和投诉电话,建设单位在接到报案后及时和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生态环境局个旧分局取得联系,及时处理各种环境纠纷。项目采取上述减噪措施后,可将影响降至最低,施工期影响随施工期结束,噪声影响也随之消失。4、施工固体废物施工过程产生的固体废弃物包括开挖土石方、建筑垃圾及施工人员的生活垃圾,施工时拟采取的措施如下:(1)土石方项目施工期产生的土石方回填于项目区,使场地平整,无废弃土方产生。(2)建筑垃圾按照《城市建筑垃圾管理规定》的规定,能回收利用的建筑垃圾,如废钢筋、废木材、废塑料等可送废品收购站回收利用;不能回收利用的建筑垃圾,如废弃的砖石、水泥凝结废渣等,由建设单位委托具备资质的建筑垃圾承运企业运至指定的建筑垃圾消纳处置场。(3)施工人员生活垃圾施工期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统一定期清运。综上所述,项目施工期产生固废能做到妥善处置,不会产生二次污染,不会对周围环境产生明显影响。二、运行期1.大气环境影响根据《红河州2023年生态环境质量状况公报》,判定本项目所在区域属于环境空气质量达标区。(1)有组织废气本项目建成后有组织废气主要为破碎、筛分粉尘;根据计算,项目筛分废气经集气罩收集后(集气效率按照75%计)后进入布袋除尘器处理,之后由1根15m高排气筒(DA001)排放。有组织废气颗粒物排放量、排放速率和排放浓度为3.9375t/a、1.64kg/h、82.03mg/m3。颗粒物排放浓度及排放速率可以达到《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标准值,即颗粒物浓度≤120mg/m3。(2)无组织废气项目运行过程中产生的无组织废气主要为原料卸料粉尘、原料成品堆放粉尘、成品料装车扬尘、运输扬尘、原料破碎筛分无组织粉尘、投料、出料、物料输送无组织粉尘。本项目通过在生产车间、原料堆放库、分拣物料库、成品料仓、生产线上下料口处设置一套喷雾降尘系统、原料、成品堆存于密闭的厂房内,进车辆进出时开启,厂界无组织排放的颗粒物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的无组织排放浓度限值标准,即周界外浓度最高点颗粒物浓度≤1mg/m3。因此,认为项目大气环境影响可以接受。(2)水环境影响本项目无生产废水,食堂废水经隔油池处理后与其他生活污水一起排入化粪池后由周边农户清运用作农肥,不外排;初期雨水经沉淀处理后回用于厂区绿化、洒水降尘、喷雾除尘。运营期废水均能得到合理处置,对外环境产生的影响较小,对周边地表水环境的影响可接受。(3)声环境影响项目采取基础减振、厂房隔声、绿化吸收的治理措施后,项目运营后各厂界昼间噪声贡献值均可以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要求。因此,项目运营后对周边声环境的影响可以接受。(4)固体废物影响项目运营过程中产生的废金属、废木材、废塑料、废玻璃经收集后外售;工程渣土经收集后运至个旧市鸡街镇填埋场做填埋处理;布袋收集粉尘、厂房沉降粉尘、初期雨水收集池沉渣经收集后运至个旧市鸡街镇填埋场做填埋处理。产生的员工生活垃圾经垃圾桶集中收集后清运至指定的垃圾收集点;隔油池油污经收集后委托有资质单位清运处置。综上,项目固体废弃物全部妥善处置,处置率100%,对环境无影响。(5)地下水、土壤环境影响危险废物暂存间采取重点防渗,防渗技术要求为达到至少2mm厚的人工材料,渗透系数≤10-10cm/s,重点污染防渗区防渗设计方案可选取2mm厚HDPE防渗膜+10cm抗渗混凝土作为重点防渗区的防渗措施,符合《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地下水环境》(HJ 610-2016)重点防渗区要求。化粪池、隔油池、初期雨水收集池、生产区、成品库采取一般防渗,等效黏土防渗层Mb≥1.5m,K≤1×10-7cm/s;或参照GB16889执行。办公区等其他厂区所有地面为简单防渗区,采取水泥地面硬化。(6)环境风险本项目环境风险物质为废矿物油,可能发生的环境风险主要为泄漏和火灾造成的二次环境污染。严格做好风险防范措施,建设单位应按照《企业事业单位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备案管理办法(试行)》(环发〔2015〕4号)的要求,编制应急预案并备案。环评要求,企业需做好应急救援物资的存放工作(应建设应急物资库存放项目应急物资,应急救援物资包含但不限于灭火器、消防栓、消防沙、防护面罩、防护服等;需进行应急物资的出入库登记,定期检查应急物资的使用有限期并及时进行更换),并定期开展应急演练(应急演练时演练照片及文件资料需进行存档)。
公众参与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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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单位或地方政府所作出的相关环境保护措施承诺文件

拟审批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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