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河州生态环境局建设项目环评信息公开表 (永宁风电扩建泸西片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及信息公开要求,我局拟对以下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进行审查。现将拟审查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
联系电话:0873-3856544、0873-3197054(州政务服务中心1楼C区投资项目审批服务区C11号生态环境综合窗口)
公示期: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通讯地址:蒙自市观澜路中段红河州生态环境局环境影响评价科
传 真:0873-3856544
邮 编:661199
项目名称 | 永宁风电场扩建项目(泸西片区) | 建设地点 | 泸西县午街铺镇、中枢镇、永宁乡、向阳乡、白水镇 | 建设单位 | 红河云能投新能源开发有限公司 |
环评文件类型 | 报告表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中国电建集团昆明勘测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 ||
项目概况 | |||||
项目名称:永宁风电场扩建项目(泸西片区)建设单位:红河云能投新能源开发有限公司建设地点:泸西县午街铺镇、中枢镇、永宁乡、向阳乡、白水镇建设性质:扩建建设内容:风电场拟安装45台风电机组,其中37台单机容量5.0 MW、8台单机容量6.25MW,扩建2座220kV升压站主变,分别是老尖山升压站和阿朝升压站。本工程分为3个片区,片区1接入老尖山升压站,片区2和片区3接入阿朝升压站。本工程在老尖山升压站新增1台220kV主变,主变规模为1×130MVA,汇集本期4回集电线路电力后,新增1个主变进线间隔,对原生产楼GIS进行扩建;在阿朝片区新增1台220kV主变,新增主变规模为1×130MVA,汇集本期片区2和片区3的5回集电线路电力后接入220kV孔照普升压站的220kV侧,与孔照普项目共用1条送出线路送至220kV五者变。估算年上网电量3.03亿千瓦时,平均年等效满负荷小时数为2312小时。建设规模:风电场规划总装机容量235 MW。项目总投资:项目总投137032.73万元,其中环保投资为751.35万元,占比为0.55%。 |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
一、施工期1.生态环境影响(1)对植被和植物的影响工程建设占用少量暖性石灰岩灌丛、干热灌丛和暖温性针叶林,施工时尽量避开植被较好的森林、灌丛,禁止占用天然乔木林地和竹林,减小对动物生境的扰动。本工程施工占地区内的植被将损毁,使调查区植物个体数量有所减少,受影响的植物均为区域常见植物种类,在调查区广泛分布。工程建设不会导致调查区植物种群数量的明显减少,种群结构的明显改变,更不会导致物种的灭绝。在工程建成后,植被植物恢复进程中,应根据因地制宜的原则,尽量采用一些乡土植物进行恢复,既有利于恢复过程中植被植物的恢复,也不对当地植物区系造成影响。经过人工修复和一定时间的自然恢复,工程对植被及植物的影响将逐步减弱。(2)对动物的影响工程对陆生野生脊椎动物的影响主要表现在:施工临时占地缩小野生动物的栖息空间;施工活动破坏野生动物栖息环境;施工机械噪声使动物栖息地声环境遭到破坏,同时也使动物受到惊吓;施工人员对动物的捕捉。应严格管理并及时清除厂房内的生活垃圾,防止食物碎屑在风电场内吸引啮齿目动物到来,吸引猛禽俯冲捕食,以此控制其食物来源,最终降低猛禽与风机撞击的概率;风机投产后,每年在春、秋两季对风机周边进行杂草清理,以减免猛禽类捕食风电机组周边的小型动物而受到风机叶片的伤害;在林地区域内设置告示牌和警告牌,提醒保护野生动物及其栖息地生态环境;加强公众的野生动物保护和生态环境的保护意识教育;严禁猎杀野生动物,并通过对违法活动进行举报奖励的措施以制止偷猎活动。评价区共记录得鸟类73种,结合已知的云南候鸟迁徙通道和“打雀”点来分析,本项目不涉及目前已知的候鸟迁徙通道和“打雀”点。拟采取的保护措施:加强鸟类的保护:发现异常鸟撞事件后要及时报告给林草主管部门,建议风机叶片用白色为主叶片,尖部橙红色可警示鸟类避让。采用低噪音的风力发电机组,减少对鸟类听觉系统的干扰;在风电场周边设置警示标志和围栏,防止鸟类误入风电场等。此外,还应开展鸟类监测和研究工作,了解风电场对鸟类迁徙的具体影响,为制定更有效的保护措施提供科学依据;风电场建成运营后,应加强对场区的巡视工作,密切关注风电场内的鸟类死亡情况,发现鸟撞现象必须及时与主管部门联系,将受伤鸟类交由其妥善处理,在特殊气候条件下,应停止有鸟撞威胁的风机运转,减少对鸟类的影响;在鸟类迁徙季节(9月~11月)应严格进行灯光管理。2.地表水环境影响施工期水污染源主要为施工废水和施工人员生活污水。施工废水产生量约3m3/d,经中和沉淀处理后回用于拌和工序或道路浇洒等。生活污水产生量约为9.6m3/d,施工营地设置临时旱厕,定期清运用作植被恢复和场地绿化肥料。施工期对地表水和地下水环境的影响不大。3.大气环境影响工程建设对环境空气的影响主要来自施工扬尘和交通运输扬尘。经采取粉质材料封闭运输,并做好洒水降尘工作等环保措施后,可以有效地控制施工期扬尘影响的范围及程度。且施工扬尘造成的污染是暂时的、局部的,随着施工的完成以及水土保持和生态恢复工程的实施,这些影响也将消失,不会对周围环境产生较大的影响。4.声环境影响施工期产生的噪声影响主要为施工机械噪声和施工运输噪声影响。经调查分析,本项目不会对居民点造成持续机械施工噪声,因此工程昼间施工和夜间施工对附近居民户的生活产生的影响很小。5.固体废物影响施工期固废主要来自施工弃方、施工人员生活垃圾及建筑垃圾。本工程弃渣约8.04万m3,设置4个弃渣场用于堆放弃渣,弃渣场采取严格的拦挡防护措施,并及时做好弃渣结束后的覆土和植被恢复措施。在施工人员集中分布区域,设置垃圾箱和垃圾池,对施工期的垃圾统一收集后运至附近村庄垃圾收集点由环卫部门进行处理。项目施工结束后对施工场地建筑进行拆除,项目建筑垃圾拟分类收集,可回收利用的外售相应收购商,不可回收部分委托有资质单位清运至政府部门指定的场所进行处置,采取上述措施后,不会对环境造成污染影响。二、运营期(1)地表环境影响运营期污水主要来自工作人员生活污水。本项目各升压站运行期不新增劳动定员,运营期生活污水食堂废水经隔油池处理后进入化粪池,与住宿办公废水一并进入一体化污水处理设备处理,用于升压站绿化、道路清扫用水,不外排。(2)声环境影响运营期噪声主要来自风机叶片扫风产生的空气动力噪声和升压站电气设备噪声。经预测,在风速大和发电效率高的情况下,在距离风机450m以外,噪声声压级可降至45dB以下,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1类区标准(昼间≤55dB,夜间≤45dB)的要求。为保护周边居民不受风机噪声影响,环评要求设置500m的噪声防护距离。主变压器均设置于升压站场地中央,且升压站周边将设置围墙,运行期升压站厂界噪声预测值均能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的要求。工程依托的2个220kV升压站周边200m范围内均无居民点分布,主变压器噪声对居民点的影响较小。环评要求选用低噪声的风力发电机组;加强场内公路的维护力度,使路面保持平整,尽量减少因路面坑洼不平而产生噪声;加强风机运行维护,避免设备非正常运行产生的噪声;加强运行期间风机噪声监测,进行连续跟踪监测,妥善处理合理居民诉求;设置500m的噪声防护距离,风机建设前向泸西县人民政府主管部门报备,提出风机机位500m范围内不再规划新建居民区、学校、医院等声环境敏感功能区。(3)固体废物影响运营期固废主要为检修废油、变压器油、废旧蓄电池、生活垃圾。升压站区设置面积141.68m2的危废贮存间,检修废油集中收集后暂存于危废贮存间,后期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处置;项目在每个箱变压器旁设置一个集油池,容积不小于3m3,用于收集事故情况下箱变压器泄露的液压油,收集后的液压油暂存于危废暂存间,定期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处置。本项目在两个升压站新增的主变均依托升压站已建设的主变事故油池,有效容积为38.8m3,可满足本项目依托。蓄电池更换时,更换下来的废蓄电池由厂家当场拉走处理,不在升压站内暂存。(4)电磁环境影响经预测本项目运营期产生的工频电场强度满足《电磁环境控制限值》(GB8702-2014)中公众曝露控制限值 4kV/m 的要求,工频磁感应强度均满足《电磁环境控制限值》(GB8702-2014)中公众曝露控制限值 100μT 的要求。拟采取的保护措施:升压站内电气设备采取集中布置,在设计阶段应按有关规程采取控制过电压、电磁感应场强水平的措施,保证导体和电气设备之间的电气安全距离;电器设备选型中应合理选用电气设备及金属配件(如保护环、垫片、接头等),选用具有低辐射、抗干扰能力的设备,设置防雷接地保护装置,选用带屏蔽层的电缆、屏蔽层接地;使用合理、优良的绝缘子来减少绝缘子的表面放电,尽量使用能改善绝缘子表面或沿绝缘子串电压分布的保护装置;对大功率的电磁振荡设备采取必要的屏蔽,密封机箱的孔、口、门缝的连接处;控制箱、断路器端子箱、设备的放油阀门及分接开关尽量布置在较低场强区,以便于运行和检修人员接近;在危险区域设立相应的警示标志,并做好警示宣传工作,醒目位置设置安全警示图文标志。(5)环境风险分析主要环境风险源为升压站变压器油泄露、危险品库检修废油泄露。环境风险潜势为Ⅰ,在采取工程措施、安全评价措施和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后,本项目环境风险处于可控水平。 | |||||
公众参与情况 | |||||
无 | |||||
建设单位或地方政府所作出的相关环境保护措施承诺文件 | |||||
无 | |||||
拟审批意见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