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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河州生态环境局建设项目环评信息公开表 (永宁风电场扩建项目弥勒片区)

发布日期:2025-03-07 信息来源:红河州生态环境局 浏览次数: 字号:[ ]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及信息公开要求,我局拟对以下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进行审查。现将拟审查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

联系电话:0873-3856544、0873-3197054(州政务服务中心1楼C区投资项目审批服务区C11号生态环境综合窗口)

公示期: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通讯地址:蒙自市观澜路中段红河州生态环境局环境影响评价科

传 真:0873-3856544

邮 编:661199

项目名称永宁风电场扩建项目(弥勒片区)建设地点云南省红河州弥勒市东北部区域,场址涉及弥勒市的福城街道、新哨镇、东山镇共3个乡镇。建设单位弥勒云能投新能源开发有限公司
环评文件类型报告表环境影响评价机构中国电建集团昆明勘测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永宁风电场扩建项目(弥勒片区)建设单位:弥勒云能投新能源开发有限公司建设地点:云南省红河州弥勒市东北部区域,场址涉及弥勒市的福城街道、新哨镇、东山镇共3个乡镇。建设性质:扩建建设内容:永宁风电项目主要由主体工程风机机组区、集电线路区、升压站区、辅助工程施工生产生活区、公用工程和环保工程等组成。建设规模:永宁风电场扩建项目(弥勒片区)建设规模为230MW,安装38台风电机组,其中单机容量5.5MW风电机组10台,单机容量6.25MW风电机组28台。永宁风电场扩建项目(弥勒片区)平均上网电量为55892万kW·h,年等效满负荷小时数为2430h,容量系数0.28。项目总投资:工程总投资131584.09万元,环境保护投资为1180.55万元,占项目总投资的0.90%。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一、施工期(1)大气环境影响项目施工期产生的主要废气污染物为施工作业扬尘、机械设备燃油废气、装修和设备安装废气等。施工扬尘主要经洒水降尘、物料覆盖等措施削减后可做到达标排放;机械尾气、装修和设备安装废气产生量较小,经大气扩散后对周边环境影响较小。(2)水环境影响根据施工组织设计,工程不设砂石料加工系统,砂石料外购;拟采用商品混凝土供应片区内风机基础浇筑所需混凝土及升压站、施工临时生活生产设施所需混凝土。混凝土由搅拌运输车运至各施工点。风电场施工期施工废水主要来源于机械冲洗废水和混凝土养护。运输车辆的和设备在冲洗时会产生少量冲洗废水,施工废水的产生时间不连续、产生量较小,污染物主要为SS和pH。本项目生产生活区每天产生的施工废水量约为3m3/d,SS浓度约3000mg/L。工程总工期为12个月,高峰期施工人数为300人,施工期平均施工人数为200人,根据《云南省用水定额》(DB53/T 168-2019),工程所在区域为亚热带Ⅱ区,按照每人用水定额60L/d,排污系数0.8计,施工高峰期生活污水产生量为14.4m3/d,平均污水产生量为9.6m3/d,施工期共产生生活污水0.35万m3。本工程施工期间产生的生产废水经处理后回用,不外排,不会对周边水体造成影响。由于施工人员主要雇请周边居民,生活主要依托附近村镇,生活污水大部分按当地原有污水处理方式进行处理。施工区现场办公室布置于施工主干线道路两侧,现场办公及施工人员粪便污水通过旱厕收集,定期请当地农民清运作农家肥,食堂产生的含油污水经隔油和沉淀处理后全部回用。因此,永宁风电场扩建项目(弥勒片区)施工期间产生的生活污水通过采取措施处理后回用,不外排,对周边水体影响较小。(3)声环境影响风电场施工期噪声主要来源于:场地平整、风电机组和箱式变压站基础开挖,升压站土建工程施工时施工机械噪声;工程运输车辆交通噪声;风电机组吊装机械噪声等。施工期噪声昼间排放能满足《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昼间≤70dB(A)要求,施工噪声对周围声环境影响较小。项目施工期通过采取措施后噪声对周边环境影响很小,对敏感目标影响小。(4)固体废物影响本工程土石方开挖总量约 44.16万m3,回填总量约 40.41万m3。开挖出的渣料,除部分用于工程土石方回填、路面材料及用作工程所需块石料源外,其余部分按弃渣处理,弃渣量约 3.75万m3。本项目施工期12个月,施工高峰期人数为300人,施工期平均人数为200人/d计,生活垃圾按每人每天产生0.5kg计算,则施工高峰期每日生活垃圾产生量为0.15t,施工期平均每日生活垃圾产生量约为0.1t,整个施工期将产生生活垃圾36t。建筑垃圾主要由废弃混凝土、废碎砖瓦砾、废电缆、废木材以及装修过程中产生的废弃瓷砖、石块、玻璃、涂料、包装材料等组成。本项目建筑施工主要为风机平台、集电线路和升压站内的基础开挖、构筑物建设和设备安装等,工程产生的弃渣弃土全部在项目中进行利用,只产生少量的建筑垃圾如废气砖瓦、瓷砖等装饰装修材料,对照《一般固体废物分类与代码》(GB/t 39198-2020)此类废物均属于一般固体废物中的非他定行业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其他废物,分类代码为900-999-99。本工程开挖出的渣料,除部分用于工程土石方回填、路面材料及用作工程所需块石料源外,其余部分按弃渣处理;施工期生活垃圾拟分类回收利用,不能回收利用部分集中收集后统一运至弥勒市垃圾处理系统进行处理,对周边环境影响较小;项目建筑垃圾拟分类收集,可回收利用的外售相应收购商,不可回收部分委托有资质单位清运至政府部门指定的场所进行处置,采取上述措施后,不会对环境造成污染影响。(5)生态环境影响工程施工征占地将占压损坏征用范围内的植被,永久或临时改变其用地性质。风机基础和平台开挖渣料用于回填和安装平台场地平整,施工开挖将损毁原地表植被,产生废弃土石方,产生水土流失影响。工程影响到的是植物种群的部分个体,种群的大部分个体在影响区域以外广泛分布,不会导致物种灭绝,也不会改变评价区域植被区系性质,不会造成大的生物多样性流失。经过人工修复和一定时间的自然恢复,工程对植被及植物的影响将逐步减弱;工程影响所涉及植被在评价区周边广泛分布,且现状受人为干扰严重,均为次生林,生态质量不高,总体而言,工程对评价区自然植被类型和面积影响有限;工程建成后,随着植被的逐渐恢复,生态环境的好转,人为干扰减少,许多外迁的兽类会陆续回到原来的栖息地。鸟类具有极强的迁移能力,它们在工程建设的过程中,会主动迁移到临近的相似生境中,达到避害的目的。因此,工程建设对鸟类的影响有限。(6)地下水环境影响分析根据风电场工程建设特点,项目施工对地下水环境的影响主要为表现为各构筑物(风机、电缆线槽等)基础施工工作面开挖对地下水的疏排作用以及施工废水进入含水层对地下水水质的污染。由于工程区地下水位埋藏较深,地下水水位远大于各分项工程的基础埋深或最大开挖深度,故本项目基础开挖施工不会引起地下水的疏干和地下水位的下降。(7)景观影响分析风电场施工建过程中,将不可避免地对项目区周边的自然景观造成不利影响。主要表现为风机基础、箱变基础及升压站基础开挖、电缆沟开挖,风机吊装平台修建等,局部破坏长期形成的地表植被,改变了原有的地形地貌,与周边天然地形之间形成鲜明反差。开挖渣料处置不当,形成水土流失,施工机械等都将对风电场周边区域景观产生一定的冲击,增添不和谐的景色。拟建风电场场址及周边区域景观主要以森林为主,其他景观主要为农田和村落。工程施工期间将不可避免地影响风电场周边区域景观的整体性。因此,其建设过程中,应对风机点位选取、施工场地选择作出统筹考虑,严格以“不破坏原有景观”为基础进行开挖,贯彻绿色风电的理念,加强施工管理,严格环境监理,加强植被恢复和景观设计,增强人工设施与自然景观的相融性。在采取这些措施的前提下,随着施工结束,施工道路、风机平台周边等区域的植被逐步恢复,这种影响将会慢慢减弱,部分区域甚至消失。二、运营期(1)水环境影响风电场运行期间,基本不产生生产废水,主要是运行管理人员生活污水、汽车冲洗废水。运行期升压站采取雨污分流排水方式,排水立管采用U-PVC排水管。站内沿围墙及建筑物四周设置排水沟,自然降雨通过排水沟排放。本项目方白摆片区运行期主体设计已考虑在升压站内设置生活污水系统,包括生活污水管网和一体化污水处理设备。环评考虑配套地埋式化粪池和隔油池,地埋式成套隔油池室外污水管道采用DN200聚乙烯(PE)双壁波纹管,排水坡度为0.5%;化粪池采用成品玻璃钢化粪池,有效容积3m3,停留时间6h;隔油池采用成品隔油池,有效容积0.5m3;一体化污水处理设备处理能力为2m3/d,停留时间12h,采用接触氧化工艺处理污水。污水处理工艺为:污废水通过管网收集→初步处理(含油废水通过隔油池初步处理;生活污水通过化粪池初步处理)→体化污水处理设备(接触氧化+MBR工艺)→处理达标后回用于绿化用水,对周边地表水环境影响较小。(2)声环境影响工程运行期的主要噪声源是风电机组运转。经预测,风电场运行期间,周边居民点噪声有一定增加,白天增加值有限,夜间增加值相对较大,但总体而言居民点声环境质量仍然能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中的1类标准,即昼间55dB(A),夜间45dB(A);通过永宁风电场运行期噪声监测结果可知,其风机距最近居民点支锅山村432m,运行期噪声昼间最大值为49.7dB(A),夜间最大值为41.8dB(A),类比本项目风机距离居民点更远,且预测值离标准值有一定的余量,因此,风机运行噪声对周边居民点的影响有限。(3)固体废物影响本工程运行期东山片区由已建东山片区升压站统一管理,不新增管理人员;方白摆片区由方白摆升压站统一管理,劳动定员15人,按每人每天产生1.0kg生活垃圾计算,生活垃圾产生量15kg/d。风机运行期间,检修维护可能产生少量润滑油约0.15t/a、箱式变压器漏油、废旧蓄电池等危险废物,以及废手套、废纱布、废零件等一般固体废物。本工程拟在升压站设分类垃圾收集桶4个,建设单位与具备资质条件的环卫公司签订协议,定期清运至弥勒市生活垃圾处理场集中处置。风机运行期间,检修维护可能产生少量润滑油、箱式变压器漏油等危险废物。针对维护检修期间产生的少量润滑油及其容器,主体设计已考虑在方白摆升压站内设1层砖混结构,建筑面积约25m2。箱变设置3m3容积的事故油池,箱变油重2.5t,密度895kg/m3,约2.79m3。本次环评要求该危废暂库的设计要严格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 18597-2023)的要求进行设计,并按规范要求设置标识物。本项目固体废物均可以妥善处置,处置率100%,对环境影响很小。(4)生态环境影响风电场工程运行期生态影响主要表现在风机运行对鸟类飞行产生威胁。场区及周边区域分布的均为个体较小的雀形目种类,根据现场调查和访问,周边已建成的风电场记录鸟撞的事故有限,实际上鸟类对运转的风机有一定的避让能力,发生相撞的几率较小;并且评价区没有鸟类的主要迁徙通道,因此,风电场运行对鸟类影响不大。(5)风机光影影响由于风力发电机组布置于海拔较高的山脊及高山台地上,设备安装高度约204m(地坪至风机叶片顶端高度)。风电机组不停旋转的叶片在阳光入射方向下,投射到居民住宅的玻璃窗户上可产生一种闪烁的光影,通常被称为光影影响。由公式计算得最北端风机阴影长为225.16m,最南端风机阴影长为223.98m。综上,各风机的光影影响范围为以风机基础为中心,半径230m以内的区域。根据现场调查结果结合风机布置位置,距本项目风机230m范围内无居民点分布,因此,风机叶片光影对居民点无影响。(6)地下水环境影响永宁风电场扩建项目(弥勒片区)投产运营后,仅升压站需要打井取水,但各个片区运行人员有限,仅为15人,供水规模仅3.75m3/d,对周边地下水影响有限,风电场运行后不存在大规模的地下洞室直排污水的情况。风机、箱式变压器检修废水及风场运行管理人员产生的生活污水也已采取有效的收集和处置利用措施。因此,基本不会对地下水水质造成影响。(7)景观影响根据位置关系分析,永宁风电场扩建项目(弥勒片区)周边分布有弥勒白龙洞风景名胜区、弥勒锦屏山省级森林公园等环境敏感区,上述敏感区均为景观保护及游览型敏感区,经分析,弥勒白龙洞风景区和弥勒锦屏山省级森林公园距离本工程最近直线距离大于15km,加之山体的阻隔,理论上,工程运行后不在上述景区视域范围,对上述景区景观基本无影响。(8)环境风险永宁风电场扩建项目(弥勒片区)工程涉及《企业突发环境事件风险评估指南(试行)》(以下简称《指南》)附录B风险物质清单中规定的危险物质为润滑油,属于序号234油类物质(矿物油类),其临界量为2500t,该物质与其临界量的比值为0.020<1,据此评定为一般环境风险。因此,只要建设单位切实做好风险应急预案,加强管理,项目环境风险可控。(9)电磁辐射影响由电磁环境影响专项评价可知,本工程升压站运行期间厂界工频电场强度满足《电磁环境控制限值》(GB8702-2014)中公众曝露控制限值 4kV/m 的要求,工频磁感应强度均满足《电磁环境控制限值》(GB8702-2014)中公众曝露控制限值 100μT 的要求。综上本工程运行期间电磁环境影响不大,满足相关限值要求,从环保角度而言是可行的。
公众参与情况
建设单位或地方政府所作出的相关环境保护措施承诺文件
拟审批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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