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2012年度环境状况公报
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2012年度环境状况公报
一、污染物排放状况
(一)工业污染物排放状况
1.废气
2012年,全州工业废气排放总量2069.02亿立方米。其中:二氧化硫排放量为14.88万吨,氮氧化物排放量为5.32万吨,烟(粉)尘排放量为3.16万吨。
2.废水
全州工业废水排放量3024.59万吨。废水中主要污染物排放量:化学需氧量17147.07吨,氨氮796.48吨,石油类22.10吨,挥发酚661.60千克,氰化物185千克,砷780.57千克,铅44.78千克。
3.固体废物
全州一般工业固体废物产生量2455.36万吨,综合利用量896.17万吨,其中综合利用往年贮存量122.84万吨,处置量603.23万吨,贮存量1072.48万吨,倾倒丢弃量6.31万吨。全州危险废物产生量26.21万吨,综合利用量13.69万吨,处置量6.21万吨,贮存量6.32万吨。
(二)城镇生活污染物排放及处理情况
1.生活污水
全州城镇生活污水排放总量7517.38万吨,其中实现处理的污水量4517.39万吨,城镇生活污水处理率60.09%。城镇生活污水中化学需氧量排放量37737.34吨,去除量9072.42吨,氨氮排放量4502.11吨,去除量1056.81吨。
2.生活废气
全州城镇生活及其他煤炭消费量为15万吨,二氧化硫排放量2367.5吨,烟尘排放量3176吨,氮氧化物排放量310吨。
3.生活垃圾
全州城镇生活垃圾处理量50.1万吨,生活垃圾处理率100%,无害化处理率97.86%。
(三)农村面源污染情况
1.规模化畜禽养殖排污情况
全州规模化畜禽养殖业主要污染物排放情况为:化学需氧量7563.83吨,总氮1658.75吨,总磷208.45吨,氨氮400.19吨。
2.化肥、农药使用情况
全州使用化肥65.55万吨,其中:氮肥29.81万吨,磷肥15.87万吨,钾肥2.76万吨,复合肥14.77万吨。使用农药1504吨。化肥、农药的过量和不合理使用,成为农业面源污染的主要因素。
3.农用地膜残留污染情况
全州使用农用地膜778吨。我州部分地区使用塑料大棚及地膜覆盖的绝大部分农膜为不可降解塑料,在土壤中难以自然降解。并随着使用地膜栽培年限的延长,残留地膜若得不到及时回收,农膜、碎片不断积累在土壤中,使土壤的结构和可耕性遭到破坏,一定程度污染了农业生产环境。
二、环境质量状况
(一)地表水环境质量
1.主要河流水环境质量
2012年,红河州境内南盘江水系、元江(红河)水系14条主要河流的28个监测断面的监测结果为:水质优符合Ⅱ类标准的断面4个,占14.3%;水质良好符合Ⅲ类标准的断面10个,占35.7%;水质受轻度污染符合Ⅳ类标准的断面3个,占10.7%;水质受中度污染符合Ⅴ类标准的断面3个,占10.7%;水质受重度污染劣于Ⅴ类标准的断面8个,占28.6%。根据《红河州地表水水环境功能区划(复审)》的要求,14条河流的28个断面中,水功能达标的断面有16个,占57.1%,其中:Ⅲ类水环境功能区达标断面11个;Ⅳ类水环境功能区达标断面5个。
2.湖泊(水库)水环境质量
全州开展湖泊(水库)水环境质量监测的有:异龙湖、长桥海、南湖、大屯海、个旧湖、北坡水库和三角海共7个,监测结果为:水质符合Ⅰ—Ⅲ类标准的0个;水质符合Ⅳ类标准的1个,占14.3%;水质符合Ⅴ类标准的1个,占14.3%;水质类别超过Ⅴ类标准的5个,占71.4%。按《红河州地表水水环境功能区划(复审)》的要求,7个湖泊(水库)均未达到相应的功能要求。影响湖泊(水库)水质的主要污染因子是总氮、总磷等。
(二)主要城市环境质量
1.城镇饮用水主要水源地水质状况
全州开展城镇饮用水水源地水质监测的有:五里冲水库、菲白水库、牛坝荒水库、白云水库、兴龙水库、坝堵寨露头泉水、南洞河共7个,监测结果为:水质符合I—Ⅱ类标准的0个;符合Ⅲ类标准的6个,占85.7%;符合Ⅳ类标准的1个(蒙自市菲白水库,该水库2011年开展了除险加固工程,不承担城市饮用水源供水),占14.3%。影响饮用水源水质的主要污染物是总氮和总磷。
2.主要城市环境空气质量
全州开展环境空气质量监测的县市有:蒙自市、开远市、个旧市和河口县,其中:蒙自市环境空气质量的年均浓度值符合二级标准;个旧市、开远市和河口县环境空气质量的年均浓度值符合三级标准。
3.降水和酸雨
全州开展降水和酸雨监测的有:蒙自市、开远市和个旧市,其中:蒙自市市区降水pH平均值6.70,酸雨出现频率15.0%,酸雨pH平均值5.37。个旧市市区降水pH平均值6.61,酸雨出现频率32.1%,酸雨pH平均值4.66。开远市市区降水pH平均值为7.28,全年无酸雨出现。
4.声环境质量
(1)区域环境噪声质量
全州开展区域环境噪声监测的有:蒙自市、开远市和个旧市,昼间等效声级平均值分别为52.6分贝、53.0分贝和51.2分贝。主要噪声源是交通噪声和生活噪声。
(2)功能区环境噪声质量
全州开展功能区环境噪声质量监测的有:蒙自市、开远市和个旧市,三个城市各类功能区昼夜等效声级年均值达到相应功能区噪声标准要求,瞬间值偶有超标。其中:蒙自市昼间达标率87.2%,夜间达标率80.1%;开远市昼间达标率97.9%,夜间达标率93.5%;个旧市昼间达标率94.1%,夜间达标率59.8%。
(3)道路交通环境噪声
全州开展道路交通环境噪声监测的有:蒙自市、开远市和个旧市,其中:蒙自市道路交通环境噪声等效声级未超过70分贝,均属于“好”和“较好”;开远市道路交通环境噪声等效声级超过70分贝的路段占4.9%;个旧市道路交通环境噪声等效声级超过70分贝的路段占25.5%。
5.辐射环境
2012年,全州有239家持有辐射安全许可证的核技术利用单位,其中:放射源使用单位29家共121枚(Ⅳ类73枚、Ⅴ类48枚);非密封性放射性物质工作场所4个;射线装置使用单位210家共376台、套(在用Ⅱ类19台、Ⅲ类243台,闲置、停用、报废114台)。
三、生态环境状况
(一)森林、植被
2012年,全州森林覆盖率为45%(含灌木林)。人工造林面积55.17万亩,其中:退耕还林面积20.77万亩,防护林面积3万亩,石漠化治理面积5.63万亩。全州总封山育林面积163.19万亩(其中当年新增封山育林面积20.29万亩);总天然林管护面积410.3万亩。
(二)耕地
全州有耕地面积263502公顷,农业人口人均占有耕地面积约1.1亩。
(三)石漠化状况
全州有石漠化面积5929.9平方公里,其中:重度石漠化面积2444.2平方公里,占石漠化面积的41.2%;中度石漠化面积2430.1平方公里,占石漠化面积的40.9%;轻度石漠化面积1055.7平方公里,占石漠化面积的17.9%。石漠化面积占岩溶面积的48.4%,占全州面积的18%。
(四)湿地资源
全州湿地资源总面积13011公顷。
(五)水土流失及水土流失治理
全州水土流失面积13344.31平方公里,占全州面积的41.47%。当年治理水土流失面积218.47平方公里,约占全州水土流失面积的1.64%,占年度计划的104%,其中完成种植水土保持林0.51万公顷,经济果木林0.53万公顷,种草225公顷,封禁治理0.62万公顷,保土耕作等0.23万公顷。兴建小型水利水保工程712座(口),完成土石方量163.49万方。
(六)自然保护区及生物物种
全州已建成各类保护区16个,其中:国家级保护区3个,省级保护区3个,州级保护区3个,县市级保护区7个,总面积276647.4公顷,占全州面积的8.4%。全州有热带、亚热带各种植被类型,生物多样性显著,野生动植物种类丰富。境内生存有野生种子植物229科1530属5667种,野生脊椎动物690种,其中:国家和省级保护植物82种,保护动物102种。
四、环境保护措施落实情况
(一)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
2012年,省人民政府与州人民政府签订了《红河州人民政府2012年度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目标责任书》,要求全州化学需氧量和氨氮排放总量控制在6.4597万吨、0.7135万吨以内,比2011年的6.5513万吨、0.7428万吨分别减少1.40%、3.94%。全州二氧化硫和氮氧化物排放总量控制在15.6894万吨、8.2682万吨以内,比2011年的15.9955万吨、8.3128万吨分别减少1.91%、0.54%。为确保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目标任务的完成,州人民政府与13县市人民政府、州直4个部门及16家重点减排企业签订了2012年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目标责任书。制定和印发了《红河州2012年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实施方案》、《红河州2012年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监察方案》和《红河州2012年国控重点污染源监督性监测及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监测方案》等文件。同时,加大对国控重点污染源和重点减排企业的环境监管和现场督查力度,督促企业加快在建项目工程进度,确保已建成投运项目正常运行,结构减排项目关停到位。国家环保部年终核查结果为:全州化学需氧量和氨氮排放总量分别为6.3279万吨、0.6972万吨,削减率为3.41%、6.14%;二氧化硫和氮氧化物排放总量分别为15.1206万吨、7.2305万吨,削减率为5.47%、13.02%,四项指标均明显下降,圆满完成了省政府下达我州的减排目标任务。
(二)重金属污染专项整治
2012年,全州继续强力推进重金属污染专项整治工作,对纳入国家规划中的103家重点重金属排放企业加大环境监管力度,督促企业完善突发事件应急预案,防止发生重金属污染事件。个旧市已对145户有违法违规生产行为的涉重金属企业进行强制断电、断水停产整治,取缔拆除违法违规企业91户,对环保整治不达标的企业一律不予恢复生产。南北选矿试验示范工业园区、象冲尾矿库、处理鸡街片区历史堆存矿渣、恢复花坟尾矿库、治理大屯海重金属污染五大工程项目推进顺利。卡房大沟、藤条江、红河、南盘江流域涉重金属污染整治工作成效明显。红河流域卡房大沟、倘甸双河2个监测断面和南盘江江边桥、藤条江那发2个出境监测断面的重金属污染物浓度大幅下降,红河河口县医院出境监测断面的重金属污染物浓度已实现达标。
(三)异龙湖水污染综合防治
持续四年的干旱,使异龙湖补水严重不足,水量急剧减少,水位大幅度下降,湖面大面积干涸。针对异龙湖水环境现状,我州认真贯彻落实异龙湖综合防治政策措施,紧紧围绕省人民政府批准实施的《异龙湖水污染综合防治“十二五”规划》方案,全力以赴推进“一圈两河三片区六重点”的治理工作。异龙湖水污染综合防治“十二五”规划涉及8类项目,共34项工程内容,其中:城镇污水处理及配套设施项目4项、工业污染防治项目3项、农业面源污染防治项目3项、区域水环境综合整治项目8项、底泥疏浚工程项目1项、农村环境综合整治项目2项、环湖生态治理项目6项、环境监管能力建设项目7项,累计概算总投资为10.055亿元。异龙湖退塘还湖及生态修复工程、异龙湖西岸截污工程和异龙湖补输水(城南河整治)工程已完工并开始发挥效益。
(四)建设项目环境管理
注重抓好源头管理,充分发挥环境影响评价的“控制闸”作用,始终遵循起点高、消耗低、污染小的原则,坚决杜绝高污染、高耗能及落后淘汰的项目向我州转移,对于不符合环境标准的项目一律不予审批建设。2012年,全州共审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190件,其中:审批环境影响报告书33件、环境影响报告表87件、环境影响登记表70件;审批建设项目试生产39件;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48件。环境影响评价执行率和“三同时”执行率100%。
(五)生态环境保护
以确保饮用水安全为重点,着力加强自然生态保护及农村环境保护工作。制定了《红河州湖库型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专项执法检查工作方案》,全州共有湖库型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44个,其中15个水源地区划方案已编制完成并上报省环保厅。组织编制的《红河生态州建设规划》和《红河州农村污染防治规划》已通过州人大常委会审查批准。6个获省级环保专项资金支持的村庄环境综合整治工作已全部通过验收并投入使用。蒙自、个旧、开远、泸西、石屏等5县市已完成生态县规划编制并通过省厅专家评审。金平县、屏边县作为国家生态功能区县域生态环境质量考核县,通过了国家环保部和省环保厅的核查验收。
(六)环境执法与环境监管
继续深入开展整治违法排污企业保障群众健康环保专项行动,始终保持严厉打击环境违法行为的高压态势。2012年度全州累计出动环保执法人员18861人次,进行现场监督检查6287次,其中:污染防治设施现场检查5216次,建设项目现场检查304次,限期治理项目现场检查55次,排污许可证现场检查282次,其它监察430次。依法查处环境违法企业中限期整改33家,行政处罚12家,处罚金额95.169万元。对8项环境违法违规企业实施挂牌督办。在严格环境管理的同时,始终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的工作思路,积极畅通环境监督渠道(13县市环境监察机构均开通“12369”环保举报热线,并保持24小时畅通),认真解决人民群众反映的环境问题,保障人民群众的环境合法权益。两次上线红河州人民广播电台“红河热线”栏目向群众解答相关环境保护政策,倾听人民群众对我州环保工作相关意见。全年全州共受理环境投诉案件387件,办结386件,办结率99.7%。办理州人大代表建议2件、州政协委员提案7件(含重点件1件),党代表建议1件,共10件。办理结果:A类3件、B类5件,C类2件,面商率和满意率均达100%。认真执行《排污费征收条例》,全州共组织征收入库排污费3197万元。
(七)环境保护宣传教育
充分利用电视、广播、报纸、网络等载体,通过发放宣传材料、报道工作动态、制作户外公益广告等方式,紧紧围绕污染减排、流域整治、生态建设等中心工作,加大对环保工作、法律法规、先进典型等的宣传力度,整合社会力量支持参与绿色学校、绿色社区和环境教育基地的创建工作。与红河电视台联合拍摄制作了《在发展中保护、在保护中发展》环保专题片,在中国环境报、红河日报刊登了《打造美丽和谐家园》环保工作纪实专版。全年共采编环境新闻稿件并在州局信息网站发布稿434条,其中:环保部网站采用21条,云南省环保厅网站采用400条。向社会公开发布《2011年度环境状况公报》。在蒙自南湖广场举办了“纪念2012年‘六·五’世界环境日暨七彩云南·生态红河保护行动成就展”,同时开展了“为民服务创先争优·维护群众环境权益”活动,发放宣传资料和宣传物品1万余份,向来访和咨询的群众解答疑难问题20余件,取得了较好的社会效果,广大群众的环保意识得到进一步增强,环保形象得到了明显提升。
红河州环境保护局
2013年6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