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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2011年度环境状况公报

发布日期:2018-02-02 信息来源:红河州环保局 浏览次数: 字号:[ ]

  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2011年度环境状况公报

  一、污染物排放状况

  (一)工业污染物排放状况

  1、废气

  全州工业废气排放总量2356.28亿立方米。其中:二氧化硫排放量为15.76万吨,氮氧化物排放量为6.48万吨,烟()尘排放量为3.78万吨。

  2、废水

  全州工业废水排放量3580.16万吨。废水中主要污染物排放量:化学需氧量17322.27吨,氨氮915.45吨,石油类17.21吨,挥发酚100.37千克,氰化物248.00千克,砷1458.20千克,铅5525.37千克。

  3、固体废物

  全州一般工业固体废物产生量2677.90万吨。一般工业固体废物综合利用量1012.81万吨,其中综合利用往年贮存量21.22万吨。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处置量460.12万吨,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量1213.80万吨,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倾倒丢弃量6.35万吨。危险废物产生量12.32万吨;危险废物综合利用量7.20万吨;处置量0.19万吨,贮存量4.92万吨,内部年综合利用/处置能力10.52万吨。

  (二)城镇生活污染物排放及处理情况

  1、生活污水

  全州城镇生活污水排放总量7150.35万吨,其中实现处理的污水量2820.92万吨,城镇生活污水处理率40%。城镇生活污水中化学需氧量排放量39678.11吨,氨氮排放量4815.73吨。生活化学需氧量去除量3734.59吨,生活氨氮去除量420.95吨。

  2、生活废气

  全州城镇生活及其他煤炭消费量为15万吨,二氧化硫排放量2358.52吨,烟尘排放量3198吨,氮氧化物排放量300吨。

  3、生活垃圾

  全州城镇生活垃圾产生量48.33万吨,生活垃圾处理率100%,无害化处理率92.86%

  (三)农村面源污染情况

  1、规模化畜禽养殖情况

  全州达二级以上规模养殖场主要分布在蒙自、个旧、开远、弥勒、红河等8个县市。因部分养殖户环保意识低、资金投入不足,养殖污水、粪便处理设施滞后,大多数畜禽养殖场规模小且分散,治理难度大。畜禽养殖污染已成为较大的农村面源污染源。

  2、化肥、农药使用情况

  全州使用化肥64.50万吨,其中:氮肥28.40万吨,磷肥16.10万吨,钾肥2.60万吨,复合肥14万吨。使用农药1845吨。化肥、农药的过量和不合理使用,成为农业面源污染的主要因素。

  3、农用地膜残留污染情况

  全州使用农用地膜484吨。我州部分地区使用塑料大棚及地膜覆盖的绝大部分农膜为不可降解塑料,在土壤中难以自然降解。并随着使用地膜栽培年限的延长,残留地膜若得不到及时回收,农膜、碎片不断积累在土壤中,使土壤的结构和可耕性遭到破坏,一定程度污染了农业生产环境。

  二、环境质量状况

  ()地表水环境质量

  1、主要河流水环境质量

  2011年,红河州境内南盘江水系、元江(红河)水系14条主要河流的29个监测断面的监测结果表明: 水质状况为优,达到Ⅱ类标准的断面5个,占17.2%;水质状况良好,达到Ⅲ类标准的断面12个,占41.4%;水质状况受轻度污染,达到Ⅳ类标准的断面5个,占17.2%;水质状况受中度污染,达到Ⅴ类标准的断面2个,占6.9%;水质状况受重度污染,劣于Ⅴ类标准的断面5个,占17.2%。根据《红河州地表水水环境功能区划(复审)》的要求,14条河流的29个断面中,水功能达标的断面有16个,占55.2%;其中:Ⅱ类水环境功能区达标断面0个,Ⅲ类水环境功能区达标断面13个,Ⅳ类水环境功能区达标断面3个。

  州境内元江干流河段的主要污染物为溶解氧、高锰酸盐指数、五日生化需氧量、汞、砷、铅、氟化物、总磷、石油类等。州境内南盘江干流河段的主要污染物为溶解氧、高锰酸盐指数、五日生化需氧量、氨氮、挥发酚、砷、镉、氟化物、总磷、石油类等。

  2、湖泊水环境质量

  2011年我州监测的异龙湖、长桥海、南湖、大屯海、个旧湖、北坡水库、三角海共7个湖泊(水库)的监测结果表明:水质符合Ⅰ—Ⅲ类标准的湖(库)有0个;水质状况轻度污染,达到Ⅳ类的湖(库)1个(北坡水库), 14.3%;水质中度污染达到Ⅴ类的湖(库)1个(三角海),占14.3%;水质状况污染严重,水质劣于Ⅴ类的湖泊(库)5, 71.4%。按《红河州地表水水环境功能区划(复审)》的要求,7个湖泊(水库)均未达到水功能区划标准。影响湖泊(水库)水质的主要污染因子是砷、总氮、总磷、五日生化需氧量、高锰酸盐指数、石油类等。

  (二)主要城市环境质量

  1、城镇饮用水主要水源地水质状况

  2011年,主要开展了蒙自、个旧、开远3个市的5个集中式饮用水源的水质监测,监测结果表明:水质符合Ⅱ类标准的2个(个旧市牛坝荒水库和白云水库),占40%;符合Ⅲ类标准的2个(蒙自市五里冲水库和开远市南洞),占40%;符合Ⅳ类标准的1个(蒙自市菲白水库,该水库2011年开展了除险加固工程,不承担城市饮用水源供水),占20%。影响饮用水源水质的主要污染物是总磷和总氮。

  2、主要城市环境空气质量

  蒙自市和开远市的城区环境空气质量均达到国家二级标准,个旧市和河口县城区环境空气质量达到国家三级标准。

  3、降水和酸雨

  蒙自市市区降水pH平均值6.36,酸雨出现频率达7.7%,酸雨pH平均值4.50。个旧市市区的降水pH平均值为5.42,酸雨出现频率达57.1%,酸雨pH平均值4.81。开远市全年均无酸雨出现。其他城市未开展监测。

  4、降尘

  个旧市区的平均降尘量为5.5/平方千米·月;开远市区平均降尘量为10.36/平方千米·月,小龙潭坝区平均降尘量为9.53/平方千米·月。其他城市未开展监测。

  5、声环境质量

  (1)区域环境噪声质量

  个旧市区区域环境噪声昼间等效声级平均值为52.7分贝,超过55分贝的面积占总监测面积的30.1%,主要噪声源是生活噪声及交通噪声。开远市区区域环境噪声昼间等效声级平均值为53.44分贝,超过55分贝的面积占总监测面积的21.3%,主要噪声源是生活噪声和交通噪声。

  (2)功能区噪声质量

  蒙自市1类区昼间超标较严重,夜间略超标;2类区和4类区昼夜超标较为严重;3类区昼夜均未超标。

  个旧市1类区昼间和夜间均为超标较为严重的区域,夜间超标率达到了41.7%2类功能区昼间略超标,夜间超标16.7%3类功能区昼间略超标;4类功能区夜间超标最大,达到了85.4%

  开远市2类区昼夜均略超标;3类区昼间未超标,夜间超标20.3%

  (3)道路交通噪声

  蒙自市市区道路交通噪声等效声级值超过70分贝(受污染)的路段占40.6%,个旧市市区道路交通噪声等效声级超过70分贝的路段占39.7%,开远市区道路交通噪声等效声级值超过70分贝的路段占23.9%

  6、辐射环境

  2011年,全州共有250家辐射安全许可持证单位,放射源使用单位26家,在用放射源169枚,射线装置使用单位224家共311台(套)。

  三、生态环境状况

  (一)森林、植被

  2011年,全州森林覆盖率为44.8(含灌木林)。人工造林面积66.1万亩,其中:退耕还林面积25.6万亩,防护林面积8.5万亩,石漠化治理面积2.8万亩。全州总封山育林面积142.9万亩(其中当年新增封山育林面积22.5万亩);总天然林管护面积475.6万亩。

  (二)耕地

  全州有耕地面积264257公顷,农业人口人均占有耕地面积约1.08亩。

  (三)石漠化状况

  全州有石漠化面积5929.9平方公里,其中:重度石漠化面积2444.2平方公里,占石漠化面积的41.2%;中度石漠化面积2430.1平方公里,占石漠化面积的40.9%;轻度石漠化面积1055.7平方公里,占石漠化面积的17.9%。石漠化面积占岩溶面积的48.4%,占全州面积的18%

  (四)湿地资源

  全州湿地资源总面积13011公顷。

  (五)水土流失及水土流失治理

  2011年,全州水土流失面积13344.31平方公里,占全州面积的41.47%。当年治理水土流失面积187.86平方公里,约占全州水土流失面积的0.58% ,占年度计划的104.37%,其中完成种植水土保持林0.32万公顷,经济果木林0.43万公顷,种草33公顷,封禁治理0.81万公顷,保土耕作等0.16万公顷。兴建小型水利水保工程1085座(口),完成土石方量421.99万方。新实施生态修复面积 500.70平方公里。

  (六)自然保护区及生物物种

  到2011年底止,全州已建成各类保护区16个,其中:国家级保护区3个,省级保护区3个,州级保护区3个,县市级保护区7个,总面积276647.4公顷,占全州面积的8.4%。

  红河州有热带、亚热带各种植被类型,生物多样性显著,野生动植物种类丰富。红河州境内生存有野生种子植物22915305667种,野生脊椎动物690种。有国家和省级保护植物82种,保护动物102种。

  四、环境保护措施落实情况

  (一)主要污染物减排

  2011年,针对 “十二五”期间国家确定的主要污染物由两项扩大到四项(即化学需量、二氧化硫、氨氮、氮氧化物),同时,将农业污染也列为减排内容这一约束性指标和任务,根据省政府与红河州人民政府签订的责任书,2015年化学需氧量排放总量(计新增排放量)在2010年基础上削减7.0%、氨氮削减8.5%、二氧化硫削减5.5%、氮氧化物削减8.0%。省政府下达我州的省级污染减排重点项目共有28个,其中:工程减排项目14个、结构减排项目7个、管理减排项目7个。

  截至12月底,我州28个省级污染减排重点项目基本完成。全州二氧化硫、氮氧化物、化学需氧量、氨氮预计分别削减5230吨、250吨、3580吨、570吨,完成率为120%3571.4%100%148%。按时完成了省政府下达我州主要污染物减排目标任务。

  (二)重金属污染专项整治

  高度重视重金属污染防治工作,查清了红河、南盘江干流及主要支流各个监测断面的重金属污染现状,掌握了重金属生产企业污染物排放现状。严肃查处了一批环境违法企业。对未批先建、超标排污、私设暗管、设施运行不正常等重金属排放企业环境违法行为实施了从严查处,停止生产企业80家,挂牌整治督办企业6家,取缔关闭违法企业12家,给予经济处罚14家,共处罚款151万元。严格执行危险废物申报登记、转移联单、经营许可证等各项制度,从源头防止危险废物非法转移,逐步改变危险废物管理滞后的局面。组织开展了全州危险废物环境风险大排查专项工作,全州共排查各类企业210家,其中:查处环境违法企业7家,限期整改91家,行政处罚6家。通过整治,红河、南盘江、藤条江三个出境断面中超标的砷、铅等重金属污染物浓度值明显下降,三个出境断面的重金属污染物浓度均在《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Ⅲ类水质标准以内,水质符合水功能区划要求。

  (三)异龙湖水污染综合防治

  认真组织《异龙湖水污染综合防治“十二五”规划》的编制和报批工作。抓好“十一五”规划执行情况末期考核。组织成立考核检查组,对石屏、建水两县政府和州级11个责任单位落实目标责任的情况进行检查考核。继续加大对省政府重点支持的四个项目的督查力度,积极推动四项重点工程收尾工作。截至2011年底,已全面完成退塘还湖协议签订工作,累计签订退塘还湖协议9881.97亩,超额完成了目标任务。豆制品加工园区建设已完成投资12000万元,有7户企业鉴定了入驻协议。异龙湖沿湖村落环境综合整治已完成15个村庄的环境综合整治,剩余22个村庄的《实施方案》已编制完成,并评审批复,即将陆续启动实施。西岸截污及河道整治主体工程已完工。城南河整治和新街海河疏挖工程已竣工并部分验收。启动实施了异龙湖城河原位生态净化及河口湿地示范工程。豆制品加工园区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工程已完成初步设计编制工作,异龙湖退塘还湖区生态系统修复技术研究及工程示范项目可研报告已通过评审,石屏县坝心镇龙井村环境综合整治工程,实施方案已批复,并落实资金200万元。

  (四)建设项目环境管理

  坚持理念创新、方法创新、机制创新、手段创新,不断改进和提升环评审批服务质量和水平。对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的重点项目给予坚定支持,对基础设施、民生工程、生态环境建设等投资项目加快审批,为符合要求的建设项目开辟环评审批“绿色通道”,推动其尽快开工建设;对不符合法律法规的建设项目设置不可逾越的“防火墙”,对国家明令淘汰、禁止建设、不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的项目坚决不批,确保在扩大内需中环保标准不放松,准入门槛不降低。在着力强化项目环评、推进规划环评的基础上,积极探索流域、区域环评,增强环境保护参与宏观调控的预见性、主动性和有效性。注重抓好源头管理,充分发挥环境影响评价的“控制闸”作用,始终遵循起点高、消耗低、污染小的原则,坚决杜绝高污染、高耗能及落后淘汰的项目向我州转移,对于不符合环境标准的项目一律不予审批建设。对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的项目,加强现场指导和咨询服务,支持和引导企业按环境标准进行建设。加强对新建工业生产项目投运后配套环保设施运行情况的现场督察,督促建设单位认真进行整改,坚决扭转“重审批、轻监管”的被动局面。注重把建设项目的环境管理贯穿项目建设的全过程,把环境影响评价要求落实到项目建设的各个阶段,对发现的问题及时予以纠正,防患于未然。2011年,州环保局共审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193件。其中:审批环境影响报告书45件、环境影响报告表的项目62件、填写环境影响登记表43件,批准试生产43件。对一批不符合产业政策或选址不合理的项目,实施了禁批令;对一些未批先建或边建边报批等环境违规项目,实施了限期整改,并予以经济处罚。环境影响评价执行率和“三同时”执行率100%。排污许可证年检率达100%

  (五)生态环境保护

  认真贯彻落实《红河州人民政府关于加强环境保护的决定》、《中共红河州委、州人民政府关于加强生态文明建设的实施意见》等文件精神,采取有力措施,确保取得工作成效。生态保护规划与实施取得新突破。组织编制并完成了《红河州“十二五”环境保护规划》、《红河生态州建设规划》、《长桥海、大屯海、三角海水污染防治规划》等科研基础性工作;启动了个旧、蒙自等6县市《生态县建设规划》编制,安排规划编制补助经费135万元。生态创建取得新进展。蒙自市草坝镇、芷村镇,个旧市锡城镇分别被省政府命名为云南省生态乡镇。在蒙自市文澜镇组织开展了州级生态文明建设试点、示范创建工作。弥勒、建水生态县建设工作进展顺利,建水县临安镇创建国家级生态乡镇建设取得实效。自然生态保护进一步加强。屏边、金平两县按要求完成了2010年国家重点生态功能区县域生态环境质量考核自查报告上报工作;并编报了2011年国家重点生态功能区县域考核监测工作实施方案,考核监测工作通过了国家环保部现场核查。在全州范围内组织开展自然保护区和城镇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保护区专项整治行动,保护区内未发现新建、扩建的有污染和生态破坏的建设项目。农村环境保护稳步推进。组织编制了《红河州农村污染防治规划》,石屏坝心镇坝心村委会坝心村、异龙镇大瑞城村委会大瑞城村,弥勒西三镇蚂蚁村委会可邑村的环境综合整治工作已全面完成。元阳县新街镇箐口村、屏边县玉屏镇阿季伍村的环境综合整治工作已初步验收。蒙自市文澜镇余家寨村、红河县宝华乡借胡村、个旧市锡城镇杨家田村、泸西县旧城镇矿厂村、元阳县新街镇普高老寨村、屏边县湾塘乡营盘村7个农村环境整综合治项目,共争取综合整治资金470万元。

  (六)环境执法与环境监管

  继续深入开展整治违法排污企业保障群众健康环保专项行动,始终保持严厉打击环境违法行为的高压态势。2011年,全州累计出动环保执法人员4690人次,进行现场监督检查5027次,依法查处违法违规企业72家,实施行政处罚72家、罚款255.50万元(其中:州环保局实施行政处罚1家、罚款10万元),限期整改8家。对6项环境违法违规企业实施挂牌督办。州、县市两级上下联动,对13家重点减排企业,13个重点减排项目开展现场监察,做到了县局每月不少于1次,州局每季度不少于1次。扎实推进清洁生产审核,组织我州境内4家重点企业开展了清洁生产审核工作。在严格环境管理的同时,始终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的工作思路,积极畅通环境监督渠道(13县市环境监察机构均开通“12369”环保举报热线,并保持24小时畅通),认真解决人民群众反映的环境问题,保障人民群众的环境合法权益。两次上线红河州人民广播电台“红河热线”栏目向群众解答相关环境保护政策,倾听人民群众对我州环保工作相关意见。全年全州共受理环境投诉案件327 件,办结 326件,办结率99.7%。办理州人大代表建议、州政协委员提案共8件。其中州人大代表建议2件、州政协委员提案6件(含重点件1件)。办理结果:A 2件、B6件,满意率、面商率均达100%。认真执行《排污费征收条例》,全州共组织征收入库排污费3084.24万元。

  (七)环境保护宣传教育

  围绕 “七彩云南·生态红河”保护行动开展了形式新颖、内容丰富、卓有成效的宣传教育活动,积极探索环保主导、群团配合、媒体引导、企业支持、市民互动的宣传模式。充分利用电视、广播、报纸、网络等载体,通过发放宣传材料、报道工作动态、制作户外公益广告等方式,紧紧围绕污染减排、流域整治、生态建设等中心工作,加大对环保工作、法律法规、先进典型等的宣传力度,整合社会力量支持参与绿色学校、绿色社区和环境教育基地的创建工作。全年共采编环境新闻稿件并在州局信息网站发布稿479条,其中被云南省环保厅网站采用479条、被环保部网站采用12条、被州委办、州政府办信息刊物采用20条。向社会公开发布《2010年度环境状况公报》。召开了“红河州纪念6·5世界环境日暨全州绿色创建工作授牌表彰大会”,全面系统安排部署了“十二五”时期的环境宣教工作。2011年全州创建州级绿色学校31所、州级绿色社区18个。截至2011年底,全州共创建省级绿色学校63所、州级绿色学校110所,省级绿色社区33个、州级绿色社区42个,省级环境教育基地3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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