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开展屠宰场环境污染问题
关于组织开展屠宰场环境污染问题的调查情况
根据《云南省环境监察总队关于转办群众投诉屠宰场环境污染问题的函》(云环监函【2017】18号)的相关要求,红河州环保局下发了《关于组织开展屠宰场环境污染问题专项行动的通知》、《红河州农业局红河州环保局 关于印发生猪定点屠宰资格审核清理工作相关申请书审核表和汇总表样式的通知》(红农【2017】54号),组织十三县市环保局对辖区内屠宰行业进行调查及专项排查。
此次全州屠宰行业专项排查共检查屠宰企业28家。普遍存在废弃物综合利用水平低,部分企业环境保护意识薄弱,环保设施投入不足,对生态环境造成不良影响等问题。针对存在问题,红河州环保局随即下发了《关于组织开展屠宰场环境污染问题调查情况的通报》,提出以下要求:
一、督促建设单位落实环保“三同时”制度,对已经建设尚未办理相关环保手续的屠宰场,要求限期完善相关环保手续。
二、加强对屠宰企业的日常环境监管。
三、加强有关环保法律、法规的宣传工作,提高企业的环保意识。
四、加强环境监管公开度和透明度。
2017年7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