弥勒市环境保护局五措施加强环保信息公开工作
弥勒市环境保护局采取多种方式相结合,不断拓宽公开渠道,维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获取环境信息的权益,推动公众参与环境保护。一是制度上墙增加办事透明度。将弥勒市环境保护局岗位责任制度、首问负责制度、服务承诺制度、限时办结制度以条文形式挂于局大厅显眼位置,使来往办事人员可以一目了然,并将党风廉政、政务信息等制作专栏以于公示,增加了办事透明度。二是按照精简办事的原则,在弥勒市政务服务大厅设立专门窗口,制定专人负责,对环保局行政审批事项网上办理,简化办事流程,提高办事效率。三是依托云南省政府信息公开门户网站,建立弥勒市环境保护局政务信息公开子网站,网站设有公开指南、通知公告、四项制度、预决算公开等板块,内容涉及组织机构、法规标准、监督管理、环境监察、环境监测、环境宣传、环境质量、污染控制、生态保护、环境政务、党风廉政等11方面,目前已主动公开各类信息247条。四是在弥勒市政府网站对重要信息进行公示,接受各界监督。2016年对中央环保督察云南期间转办的12个案件办理结果进行了公示;2017年对《弥勒市水体达标方案》、《弥勒市土壤防治方案》进行公示,切实保障了公众的环境知情权、监督权。五是按照依法公开原则,对应公开的环境信息主动公开,对依申请公开信息其中属于公开范围的,予以公开,并告知申请人获取信息的方式和途径,对属于不予公开的,告知申请人不予公开,并告知其不予公开的理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