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河州环境保护督查反馈问题第四专项督察组赴元阳开展专项督查工作
8月30日,由州农业局马立岗副局长担任组长,州发改委 、州农业局、州环保局相关人员组成的红河州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第四专项督察组,赴元阳县对农业面源污染治理、畜禽禁养区限养区划定及城市居民用水阶梯水价执行情况进行督查。
督查组先后实地检查了县城南沙面山绿化区、肥香村水库面山保护区等禁养区限养区划定情况及文生小耳朵猪养殖场、四角田生猪养殖场等畜禽养殖场粪污治理情况。
汇报会上,督察组听取了元阳县人民政府副县长黄培对元阳县农业面源污染治理、畜禽禁养区限养区划定及城市居民用水阶梯水价执行情况汇报,认真查阅台账资料并提出反馈意见。马立岗组长充分肯定了元阳县工作取得的成效,同时强调目前中央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问题整改压力仍然较大,任务依然十分繁重,县委县政府及各相关部门领导要充分认识中央环保督察反馈意见问题整改工作的重要性、紧迫性、严峻性,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明确责任,加大力度持续推进整改,争取早日销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