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政府网 云南省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注册 登录 加入收藏
无障碍浏览 长者模式

红河州采取联合执法集中办公方式加强滇南中心城市核心区大气环境综合治理工作

发布日期:2017-09-05 信息来源: 浏览次数: 字号:[ ]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共红河州委办公室 红河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 滇南中心城市核心区大气环境综合治理工作方案>的通知》(红办发〔2016〕145号)要求,确保按期完成滇南中心城市核心区大气污染防治目标任务,实现空气质量改善目标。近日,经州人民政府办公室研究,决定采取联合执法、集中办公方式,统一指挥实施滇南中心城市核心区大气环境综合治理工作。

  联合集中办公人员由个旧市人民政府、开远市人民政府、蒙自市人民政府及州国土资源局、州环境保护局、州住房城乡建设局、州规划局、州交通运输局、州气象局等主要责任部门抽调工作人员组成,采取联合执法、集中办公的方式统一开展工作。所有抽调工作人员分别组成联合执法组、信息联络组、技术专家组,按职责分工认真组织开展滇南中心城市核心区大气环境综合治理工作。

  联合执法组分为工业污染排放检查组和扬尘治理检查组两个组,一是工业污染排放检查组,具体负责对滇南中心城市核心区及其周边大气污染物排放工业企业执行《环保法》情况开展现场检查;负责对滇南中心城市核心区及其周边大气污染物排放工业企业环保治理设施运行情况开展现场检查;负责对滇南中心城市核心区及其周边大气污染物排放工业企业污染物排放情况开展现场监测;负责对滇南中心城市核心区及其周边大气污染物排放工业企业存在的环境违法行为开展调查取证工作。二是扬尘治理检查组,具体负责对滇南中心城市核心区内建筑施工单位执行绿色标准化施工场地建设情况及“6个百分百”执行情况开展现场检查;负责对滇南中心城市核心区及其周边建筑施工运输车辆防扬尘、防泼洒措施执行情况开展现场检查;负责对滇南中心城市核心区及其周边道路交通运输车辆防扬尘、防泼洒措施执行情况开展现场检查;负责对滇南中心城市核心区及其周边砂石料场防扬尘措施执行情况开展现场检查;负责对蒙自市城区道路保洁、洒水抑尘工作开展情况进行检查;负责完成建筑工地扬尘监测仪器安装方案制定工作,督促建筑施工企业完成扬尘监测仪器的安装并接入监控中心。

  信息联络组具体负责各类信息上传下达,做好来文来电收发、登记、传递、交办、督办、建档和存查等工作;负责联席会议各成员单位间日常信息联络工作;负责联席会议办公室文字材料起草、上报工作;负责滇南中心城市核心区大气环境综合治理信息化建设工作;抓好综合协调、督查督办工作,充分调动各级各部门,加强与上下级的协调、联系与沟通,对重大决策、重要部署、重点工作目标以及领导批示交办的事项,组织力量重点督查、专项督查;负责预警函发布工作;负责后勤保障工作。

  技术专家组具体负责滇南中心城市核心区每日环境空气质量状况、天气情况和气象条件进行收集及发布工作;负责滇南中心城市核心区每日环境空气质量状况分析研判工作,并向联席会议办公室提出预警意见和建议;负责滇南中心城市核心区大气环境综合治理信息化建设工作。

  • 一部手机游云南

  • 一部手机办事通

  • “互联网+督查”

  • 云南省营商环境投诉举报和问卷调查平台

  • 2025年红河州食品安全“你点我检 服务惠民生”活动...

  • 阻碍民营经济发展壮大问题线索征集

  • 为基层减负线索反映

  • 影响营商环境建设问题线索征集

  • 红河州“局长坐诊接诉”企业诉求直通窗

  • “互联网+督查”推动高质量发展综合督查征集问题线索

  • 我的服务 您来点评

x

网站支持IPV6   滇ICP备09006781号 滇公网安备 53250302000196号 网站标识码:53250000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