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远与蒙自签订跨地区环境执法联动协议
3月2日,开远与蒙自跨地区环境执法联动工作协议签订会在开远市召开。参加签订会的有开远市环保局、蒙自市环保局相关领导及环境监察部门负责人。会上,开远市环保局领导与蒙自市环保局领导对跨地区环境执法联动工作作了深入交流,就当前跨地区环境污染问题作了探讨。开远市环境监察大队与蒙自市环境监察大队双方负责人签订了联合执法协议,建立“协调统一、信息共享、高效通畅”的联合执法工作机制。
两部门跨地区联动工作机制本着共防共治、属地管理、预防为主、改革创新的原则,以开展自查自纠、信息共享、联合检查监测、协同应急处置、妥善处理纠纷、联合开展事后督查等方式开展,建立联合会商、案件移交移送、联合应急处置、学习交流等制度,全面加强交界区域环境监管,有效解决行政边界地区环境问题和污染纠纷,形成合力共同打击环境违法行为,共同推进跨地区环境污染联防联治, 积极防范和化解区域环境风险,共同维护环境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