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生态环境部专项督查组到弥勒市和泸西县开展饮用水源地环境保护督查工作
为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关于坚决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决策部署,加快解决饮用水水源地突出环境问题,5月28日,国家生态环境部督查组到弥勒市、泸西县开展饮用水水源地环保执法专项行动督查工作。
督查组一行11人分组到弥勒市洗洒水库和泸西县板桥河水库,实地核查了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划”(划定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立”(设立保护区边界标志)、“治”(整治保护区内环境违法问题)等常态化监管方面的工作情况。
督查组对弥勒市、泸西县在饮用水水源地环境治理和生态保护工作中取得的成绩给予充分肯定。同时,督查组就洗洒水库和板桥河水库水源地在农业面源污染、防护设施不到位等方面存在的问题提出了明确的整改要求。督查组强调,一是当地政府要进一步加大对饮用水水源地污染防治工作,针对存在的问题切实做到“一个问题、一套方案、一抓到底”,对标对表整改到位;二是以此次督查为契机,为饮用水安全筑牢堤坝,切实为广大人民群众守好绿水青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