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河州人民政府关于对生态环境部全国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环境保护专项行动督查交办问题公示(第一期)
生态环境部全国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环境保护专项行动第24督查组于2018年5月20日进驻红河州开展工作。截至5月23日,第24督查组向红河州人民政府交办督查问题3项,现已转给蒙自市人民政府办理。按照《关于开展全国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环境保护专项行动督查的通知》(环办环监函〔2018〕284号)的要求,现将交办问题公示如下:
一、交办问题:蒙自市期路白苗族乡五里冲水库G326水源保护区内隔离防护措施有10米左右的隔离墩因塌方损坏(经度103.4844795,纬度23.228856)。
处理建议:2018年6月22日前对该塌方路段的隔离墩进行修缮,消除隐患。
责任单位:蒙自市人民政府
办理时限:2018年5月23日-6月22日
二、交办问题:蒙自市期路白苗族乡荒田村违法矿泉水厂(经度103.48801,纬度23.242354)。
处理建议:2018年8月22日前对该违法企业关停并拆除到位。
责任单位:蒙自市人民政府
办理时限:2018年5月23日-8月22日
三、交办问题:蒙自市期路白苗族乡突土白村委会水头冲村违法矿泉水厂(经度103.491348,纬度23.251137)。
处理建议:2018年8月22日关停该违法企业并依法拆除消除隐患。
责任单位:蒙自市人民政府
办理时限:2018年5月23日-8月22日
红河州人民政府责成相关责任单位制定整改工作方案,明确督办领导,责任领导,责任单位和整改措施,依法依规,严格执法。立行立改、边查边改,相关查处和整改情况将适时公开,自觉接受社会监督。
2018年5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