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河州召开环境污染强制责任保险试点工作培训会
为认真贯彻落实《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开展环境污染强制责任保险试点工作的通知》《云南省生态环境厅关于加快推进云南省环境污染强制责任保险试点工作的通知》精神,加快推进红河州环境污染强制责任保险试点工作,1月17日下午,由红河州环境保护局主办的第一批试点企业环境污染强制责任保险试点工作企业培训会在个旧市召开。红河州环保局、环境监察支队及试点4个县市环保部门相关执法人员、25家试点企业分管环保工作的领导、保险经纪公司主要领导、共保体各保险公司主要分管领导共计40余人参加培训。
会议指出,实施环境污染强制责任保险制度是红河州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的重要内容,红河州环保局高度重视红河州环境污染强制责任保险试点工作,将其列为重点工作之一,成立了由主要领导任组长的试点工作领导小组,确立了“政府推动,市场运作;试点先行,稳步推进;严格监管,稳健经营;风险可控,多方共赢”的原则,积极推动试点工作开展。
为加快推进环责险试点工作,会议要求,一是环保部门、经纪机构、保险机构要建立衔接机制,进一步加强沟通交流,设专人进行对接;二是加强宣传培训,让企业充分了解环责险试点工作的相关政策法规、保险方案、实施方案等相关内容,使企业深刻认识到开展试点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形成主动投保的氛围;三是落实奖惩措施,确保试点工作尽快落地见效。
培训期间,中汇国际保险经纪公司讲解了云南省环境污染强制责任保险统保工作方案,红河州环境保护局讲解了基于环责险的企业环境风险管理、风险评估,州环境监察支队对网络风险评估和服务平台投保操作流程进行了详细解读。通过此次培训,为下一阶段环责险试点工作的全面开展奠定了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