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河州生态环境局对个旧市污染源在线自动监控设施管理情况进行专项督查
11月12日—13日,在省环科院在线办对红河州重点污染源企业在线监测设施运维情况开展第四季度全面巡查的基础上,红河州生态环境局联合云南省污染源在线自动监控设施运维监管部,邀请权威专家5人,对个旧市辖区内企业安装、运行、维护在线自动监控设施情况进行专项督查。
督查组分两组先后对个旧市污染源在线自动监控平台,锡城镇、沙甸区、鸡街镇、大屯镇在生产企业污染源在线自动监控设施的运行管理情况进行现场检查。检查过程中,省污染源在线自动监控设施运维监管部权威专家为各企业在线监测设施问诊把脉,既指出个性问题,又通报企业的共性问题。同时,督查组对个旧市污染源在线监管平台管理及企业在线监测设施监管、运维现状提出具体的整改要求:一是个旧市分局应进一步出台完善污染源在线自动监控平台相关管理制度。二是加强在线自动监控数据异常响应处置工作,遵循真实性、客观性、时效性,及时做好调查处理及备案工作。三是规范建立各类台账管理制度,对企业下发的查处通知及企业上报的情况说明、整改报告等资料做到分时段、分类别、分案件进行存档。四是按照此次督查发现的问题责令相关企业和运维方进行限期整改,组织辖区内已安装污染源在线自动监控设施企业进行自查和整改,确保污染源在线自动监控设施稳定运行,在线监控数据传输有效率达标。随后,红河州生态环境局将依据专家意见对相关问题进行通报,组织各县市及时开展自纠自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