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红河州重点排污单位拟增加名录
按照生态环境部(原环境保护部)《重点排污单位管理名录规定(试行)》《重点排污单位名录增补建议》要求,筛选出2020年红河州重点排污单位拟增加名录,根据《企事业环境信息公开办法》的规定,现予以公示,公示期7天(2020年4月26日—5月2日)。如对拟增加名录有异议请向红河州生态环境局反映,联系电话:0873-3718660。
按照生态环境部(原环境保护部)《重点排污单位管理名录规定(试行)》《重点排污单位名录增补建议》要求,筛选出2020年红河州重点排污单位拟增加名录,根据《企事业环境信息公开办法》的规定,现予以公示,公示期7天(2020年4月26日—5月2日)。如对拟增加名录有异议请向红河州生态环境局反映,联系电话:0873-37186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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