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增纳入红河州土壤污染重点监管单位的公示
为全面落实《土壤污染防治法》《工矿用地土壤环境管理办法(试行)》等法律法规要求,强化土壤污染源头防控,红河州生态环境局按照《云南省生态环境厅关于加强土壤污染重点监管单位环境监管的通知》(云环通﹝2021﹞62号)要求,结合《重点排污单位名录管理规定》,经充分征求各县市分局意见后,拟新增红河锦东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地块和石屏县鑫磊锰业有限公司地块入红河州土壤污染重点监管单位名录,现将2家企业名单进行公示。
公示期限:2021年5月7日至5月13日
公示期间,若有异议,可向红河州生态环境局提出相关意见。地址:红河州生态环境局2-5室,联系电话:0873-3856070。
附件:新增纳入红河州土壤污染重点监管单位名单
新增纳入红河州土壤污染重点监管单位名单
序号 |
行政区 |
地块名称 |
行业小类 |
纳入名录理由 |
1 |
弥勒市 |
红河锦东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地块 |
2619其他基础化学原料制造,2624复混肥料制造,2621氮肥制造 |
在产企业土壤污染物含量超(GB36600-2018)中第二类用地管控值的地块 |
2 |
石屏县 |
石屏县鑫磊锰业有限公司地块 |
3150铁合金冶炼 |
在产企业土壤污染物含量超(GB36600-2018)中第二类用地管控值的地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