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河州生态环境局召开2022年红河州生态环境损害赔偿磋商会
10月24日,红河州生态环境局在开远分局召开2022年红河州生态环境损害赔偿磋商会,就开远市两起环境违法案件生态损害赔偿进行磋商。
会前,参会人员进行了现场查勘。会上,红河州生态环境局首先对两起案件进行介绍,参会各单位就生态损害事实、相关证据、责任主体、赔偿范围和法律依据与赔偿义务人进行充分沟通。赔偿义务人对损害事实无异议,表示将按会议要求完善修复实施方案,积极开展生态环境修复工作。
此次磋商会议的召开,是红河州生态环境局坚持“环境有价,损害担责”原则的充分体现,是推动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常态化开展的积极实践。红河州生态环境局、州检察院、州法院、州生态环境局开远分局、开远市法院、开远市检察院等相关人员及赔偿义务人参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