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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河州召开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大气问题验收销号暨2022—2023年秋冬季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攻坚行动工作会议

发布日期:2022-10-28 信息来源:红河州生态环境局 浏览次数: 字号:[ ]

  10月25日,红河州环境污染防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召开红河州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大气问题验收销号暨2022—2023年秋冬季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攻坚行动工作会议。会议由红河州环境污染防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副主任、州生态环境局副局长陈志远主持。 

  会议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通报2022年全州环境空气质量状况和检查发现的突出问题,研究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大气问题验收销号相关事宜,部署2022—2023年秋冬季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攻坚行动。州级相关部门分别汇报交流城市建筑工地和道路扬尘、柴油货车、秸秆综合利用和露天禁烧、餐饮油烟治理、工业企业错峰生产和露天矿山管控等工作落实情况。个旧市、开远市、蒙自市人民政府分别就做好2022—2023年秋冬季大气污染综合治理工作发表了意见和建议。 

  会议指出,2022年以来,全州以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整改为牵引,深入推进工业排放、建筑施工扬尘、道路扬尘、挥发性有机物(VOCs)、秸秆禁烧和餐饮油烟等管控和治理工作。2022年1—9月,全州环境空气质量明显改善,大气污染防治工作取得积极成效,但部分县市、区域的环境空气质量保持还不稳定。进入秋冬季节后,大气污染扩散条件转差,极易出现轻度及以上污染天气,全州保持空气质量优良的压力增大,大气联防联治任务艰巨。 

  会议要求,一是进一步加强源头精准管控。督促施工工地严格落实“六个百分百”要求;加强渣土、砂石等散装货物运输车辆监管,杜绝“滴撒漏”;规范企业、物料堆场管理;落实工业企业排放常态化、规范化监管。二是进一步加强秸秆露天禁烧管控。因地制宜推进秸秆综合利用,强化秸秆禁烧主体责任,建立网格化禁烧监管体系,落实网格员管理制度,强化“定点、定时、定人、定责”管控。三是进一步加强餐饮油烟管控。严格规范餐饮业执业许可证发放,开展专项排查,及时发现、及时整治未安装、未正常使用油烟净化设施的餐饮单位,做到确保油烟稳定达标排放。四是进一步强化部门联动机制。加强气象研判分析预警,及时分析研判外源输入和本地污染之间的关系,提前预测预报空气污染趋势;建立专题会办会商机制,开展联合执法活动,探索联惩联治机制。五是落实污染天气应急响应措施。落实重点区域、重点时段降温增湿、错峰生产建设等应急响应措施。 

  州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州交通运输局、州农业农村局、州市场监管局、州工业和信息化局和州自然资源局分管领导和科室负责人,个旧市、蒙自市、开远市人民政府分管领导及相关部门负责人;州生态环境局大气环境科、州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办公室、州生态环境监察支队相关人员参加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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