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弥勒市隆升再生物资回收有限公司首次申请办理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的公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和国务院《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的规定,弥勒市隆升再生物资回收有限公司向我局提交了办理《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的有关申请材料。
一、项目概况
弥勒市隆升再生物资回收有限公司位于红河州弥勒市太平街道丫普龙村委会山外小组弥师路旁仓库,从事废铅蓄电池收集、贮存。该公司于2024年4月1日取得了《红河州生态环境局弥勒分局关于弥勒市隆升再生物资回收公司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弥环审〔2024〕7号,并已建设完成经营设施。
二、申请许可内容
单位名称:弥勒市隆升再生物资回收有限公司
经营废物类别:HW31含铅废物,废铅蓄电池(900-052-31)。
经营方式:收集、贮存。
经营废物能力:10000吨/年。
弥勒市隆升再生物资回收有限公司按照程序申请办理《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经资料审查和现场核查,已具备危险废物经营能力,我局拟按照《云南省生态环境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危险废物收集经营许可管理的通知》(云环通〔2020〕142号)要求,核发弥勒市隆升再生物资回收有限公司《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为体现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按照有关要求,现将该公司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事宜于2024年7月4日—2024年7月10日(5个工作日)在网站上进行公示,接受公众监督。公示期间,我局接受公众以来电、来信等形式反映问题,我局将对所反映的问题进行调查、核实和处理。
联系电话:0873-3856070。
红河州生态环境局
2024年7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