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河州供水“最多跑一次”公共服务事项办事指南
一、 用水报装办理指南
一、受理范围
1. 供水范围内符合安装条件的首次获得用水。
下列用户用水暂不受理:
①总表抄收内单个用户立户;
②水费或其他费用未结清的用户;
③拆迁区域内的拆迁户;
④对水质水压、水量有特殊要求又不自建加压储水等供水设施的用户;
⑤违章建筑或非法经营场所用水办理。
二、提交资料
1. 用户使用微信网上营业厅、云南省政务服务网-工建系统或线下供水服务营业网点等方式提出首次获得用水,实行“零”材料接件受理,填写供水综合业务办理表格。经现场勘察,符合新增立户条件的直接进行“设计施工”环节。
三、办理环节
1. 设计施工(工程施工完成试水验收合格挂表开栓通水)。
四、承诺时限: 2个工作日内办理完成(如需办理城市道路施工挖掘、临时占道等行政许可,全流程办理时限不超过4个工作日)。
五、收费标准
建筑区划红线外的供水管道安装工程及计量装置实行“零”成本、“零”费用(不包括农村片区)。建筑区划红线内的供水管道安装工程,预(决)算收费按照《云南省通用安装工程消耗量定额》(2020)标准执行。
二、一户一表改造申请及办理服务指南
一、受理范围
1. 新建(改造)住宅小区安装户表用水;
二、提交资料
1. 住户名册清单(电子文件);
三、办理程序
1. 受理;
2. 设计施工。
四、承诺时限:根据申请用户户数及建设周期而定。
五、收费标准
安装预、结算收费标准参照《云南省通用安装工程消耗量定额》(2020)执行。
三、用水性质变更指南
一、 受理范围:
供水范围内结算用户,水费或其他费用未结清的用户不予受理。
二、提供资料
1.户主提供有效身份证复印件;
2.个体经营户提供有效营业执照复印件;
3.单位用户提供有效营业执照、单位机构代码证、单位法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三、办理程序
1.填写申请表;
2.完成信息变更。
四、承诺时限:1个工作日内安排现场核实
五、收费标准:不收费
四、自来水更名、过户指南
一、受理范围:供水范围内结算用户。
下列用户申请不予受理:
① 水费或其他费用未结清的用户;
② 水费银行代扣签约未撤销的用户。
二、提供资料
(一)个人用户提供资料:
1.新户主房屋产权证复印件,农村无房产证的提供建房用地许可证复印件及村委会证明;
2.户主有效身份证复印件。
(二)单位用户提供的资料
1.双方企业营业执照原件或复印件(盖章),或工商部门注册(注销)登记证明原件或复印件。
三、办理程序
1.填写户名变更申请表,签订合同,换发水费缴费卡。
四、承诺时限:现场即时办理
五、收费标准:不收费
五、水表检定指南
一、受理范围:供水范围内结算用户
二、办理程序
1. 填写水表检定申请表,约定拆表送检时间;
2. 拆表送检,检测报告送达用户。
三、承诺时限:双方约定
四、收费标准
1. 水表拆装费:按市场价格执行,检定不合格的由供水单位承担;
2. 水表检定费:按物价部门批复收费标准收取,检定不合格的由供水单位承担。
六、报修、报漏办理指南
一、受理范围:供水区域内结算用户
二、提交资料
1. 详细地址街道门牌、详细联系电话。
三、办理程序
1. 柜台、电话和网上受理;
2. 工作人员问询情况后前往维修;
3. 决算维修材料及工时费。
四、承诺时限:现场即时办理
五、收费标准:收费(计量水表后管道及人为损坏情况)
七、水费清单及发票打印指南
一、受理范围:供水单位结算用户。
二、提交资料
1. 居民用户打印水费清单、发票:提供缴费卡户号或缴费凭证;
2. 单位用户打印水费清单、发票:提供缴费卡户号或缴费凭证;
三、承诺时限:现场即时办理
四、收费标准:不收费
八、水费缴纳指南
一、受理范围:供水单位结算用户
二、提交资料:缴费卡或户号
三、办理程序
(一)现金缴费用户
用户可凭缴费卡或户号到各供水服务营业厅柜面缴纳现金。
(二)银行代扣用户
用户可到水费代扣签约的建设银行办理水费代扣协议扣缴水费。
(三)网上缴费用户
用户可通过微信公众号“蒙自市城镇供水”缴纳水费。
(四)逾期水费违约金
用户在抄表之日起30天内为正常缴费时间,逾期缴纳水费按供用水合同条款约定收取逾期缴费违约金。
四、承诺时限:现场即时办理
五、收费标准:详见附件《自来水价格一览表》《供水服务网点》
九、用水量、水费查询指南
一、受理范围:供水单位结算用户
二、办理程序
(一)网上查询
用户可关注本地供水微信公众号并绑定户号后,可在查询菜单内获取最近6个月的用水量、水费与缴费状态信息。
(二)电话查询
用户通过拨打本地供水服务电话,提供户号与户名,查询相应的用水量、水费及欠费信息。
(三)营业厅查询
用户可到各供水服务营业厅,凭户号与户名向窗口工作人员查询用水量、水费及欠费信息。
三、承诺时限:现场即时办理
四、收费标准:不收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