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国荣代表:
你在红河州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提出的《关于剔除能效管控期间额外增加铝液综合交流电耗的建议》的交办号第81号建议(建议号JY250013040081)已转交我委研究办理,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一、阶梯电价现行政策情况
国家发展改革委于2021年8月26日发布了《关于完善电解铝行业阶梯电价政策的通知》(发改价格〔2021〕1239号),自2022年1月1日起执行。《通知》提出按铝液综合交流电耗对电解铝行业阶梯电价进行分档,分档标准为每吨13650千瓦时;自2023年起,分档标准调整为铝液综合交流电耗每吨13450千瓦时(不含脱硫电耗);自2025年起,分档标准调整为铝液综合交流电耗每吨13300千瓦时(不含脱硫电耗)。电解铝企业铝液综合交流电耗不高于分档标准的,铝液生产用电量(含义见附件)不加价;高于分档标准的,每超过20千瓦时,铝液生产用电量每千瓦时加价0.01元,不足20千瓦时的,按20千瓦时计算。《通知》中铝液综合交流电耗的计算方法是依据《电解铝和氧化铝单位产品能源消耗限额》(GB21346-2022)的规定。
二、有序用电政策的影响情况
2023年云南云铝涌鑫铝业有限公司受有序用电政策的影响,导致启动电解槽117台,但铝液综合交流电耗低于13450千瓦时/吨,符合《关于完善电解铝行业阶梯电价政策的通知》(发改价格〔2021〕1239号)和《电解铝和氧化铝单位产品能源消耗限额》(GB21346-2022)的要求,未对企业实施惩罚性电价。有序用电政策是根据每年电力供需缺口进行调整,2024年和2025年有序用电的压减负荷量暂未确定。
州发展改革委根据企业的建议,将有序用电对企业铝液综合交流电耗的影响情况上报省发展改革委,请求省级协调用电负荷,保障企业正常生产运行。经与省发展改革委产业处汇报对接,目前全省电力储备充足,如未发生重大事故或特殊情况,2024年内不会进行负荷管理。
感谢你对我州发展改革工作的关心和支持,请在今后对我们的工作多提宝贵意见和建议。
红河州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4年8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