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政府网 云南省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注册 登录 加入收藏
无障碍浏览 长者模式

红河州全面推行“企业安静期”制度 持续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

发布日期:2024-06-26 信息来源:云南红河发布 浏览次数: 字号:[ ]

  近日,红河州市场监督管理局、红河州司法局联合印发了《进一步规范涉企行政检查 推行“企业安静期”的通知》,规定每月1日至15日为“企业安静期”,除安全生产现场检查或紧急、特殊情形外,各行政执法部门原则上不对企业开展常规性行政检查,让企业有更多时间、精力专注生产经营。

  《通知》要求,要严格落实涉企行政检查计划备案制度,深化市场监管领域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切实减少对经营主体正常生产经营活动的干预,让监管对违法失信者“无处不在”,对诚信守法者“无事不扰”,以公正监管促进公平竞争。要深入推进包容审慎监管和柔性执法,着力为经营主体营造宽松和谐的法治化营商环境。

  下一步,州市场监督管理局、州司法局将对有关制度是否落地落实、行政执法机关是否依法规范涉企检查、企业能否“安静生产”开展集中走访活动,推进“企业安静期”制度落地落实,规范和改进涉企行政执法行为。

  • 一部手机游云南

  • 一部手机办事通

  • “互联网+督查”

  • 云南省营商环境投诉举报和问卷调查平台

  • 2025年红河州食品安全“你点我检 服务惠民生”活动...

  • 阻碍民营经济发展壮大问题线索征集

  • 为基层减负线索反映

  • 影响营商环境建设问题线索征集

  • 红河州“局长坐诊接诉”企业诉求直通窗

  • “互联网+督查”推动高质量发展综合督查征集问题线索

  • 我的服务 您来点评

x

网站支持IPV6   滇ICP备09006781号 滇公网安备 53250302000196号 网站标识码:53250000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