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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河州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推动高质量发展”系列新闻发布会·经济体制改革专场

发布日期:2024-09-11 信息来源:红河州人民政府新闻办 浏览次数: 字号:[ ]

  9月4日上午,“红河州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推动高质量发展”系列新闻发布会·经济体制改革专场向社会公开发布有关情况,并回答记者提问。

  中共红河州委宣传部新闻与传播管理科科长魏道俊主持新闻发布会

中共红河州委宣传部新闻与传播管理科科长魏道俊:

女士们、先生们,新闻界的记者朋友们:

  大家上午好!

  欢迎大家参加红河州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推动高质量发展系列新闻发布会·经济体制改革专场发布会,这是本系列发布会的第二场发布。

  今天的新闻发布会,我们邀请到红河州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红河州财政局、红河州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红河州科学技术局相关负责同志,向大家介绍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75周年以来,党的十八大以来,特别是党的十九届三中全会以来,红河州在经济体制方面取得的经验成效,并就记者朋友们关心的问题现场答疑。

  首先,我向大家介绍出席今天发布会的发布人,他们是:

  红河州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党组成员、副主任朱文魁先生;

  红河州财政局党组成员、副局长白晓华先生;

  红河州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党组成员、副局长张永建先生;

  红河州科学技术局党组成员、副局长龙顺先生。

  应邀参加今天新闻发布会的有驻滇新闻单位、驻州新闻单位和红河州各新闻媒体的记者朋友们。欢迎大家!

  今天的发布会有两项议程。一是由红河州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党组成员、副主任朱文魁先生作新闻发布,二是媒体记者提问。下面我们依次进行。

  首先,有请红河州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党组成员、副主任朱文魁先生作新闻发布。

  红河州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党组成员、副主任朱文魁发布新闻

红河州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党组成员、副主任朱文魁:

  谢谢主持人!

  各位媒体朋友们,大家上午好!首先感谢各位媒体朋友长期以来对红河州经济社会发展的关心、关注和支持。下面,我简要向大家介绍我州自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75周年以来,党的十八大以来,特别是党的十九届三中全会以来,经济体制改革工作有关情况。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75周年以来,党的十八大以来,特别是党的十九届三中全会以来,红河州坚决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决策部署和省委工作要求,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深化改革的一系列新思想、新观点、新论断和考察云南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主动服务和融入新发展格局,以经济体制改革为牵引,奋力推动经济领域改革取得重要成果,在很多领域取得历史性成就、发生历史性变革,为与全国全省同步建成小康社会、推动全州经济社会高质量跨越式发展提供了有力保障。主要体现在3个方面:

  一是市场经济基础性制度不断健全完善。建立健全依法保护产权工作机制,制定印发完善产权保护制度依法保护产权工作机制,建立联席会议制度,推进知识产权民事、刑事、行政案件审判“三审合一”,为各类市场经营主体创新发展保驾护航。严格落实统一的市场准入制度,严格执行“全国一张清单”管理模式,推动“非禁即入”在红河普遍落实,严格执行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依法保障各类市场主体平等进入,全州市场主体稳步发展、活力不断增强。建立公平竞争审查举报处理回应机制,清理妨碍统一市场和公平竞争的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其他政策措施。建立信用承诺制度、探索建立信用分级分类监管机制、健全信用修复机制,社会信用体系建立健全成效初步显现。经济制度日渐完善,有力支撑经济高质量发展。

  二是坚持和落实“两个毫不动摇”。理清盘活国有资产,完善薪酬分配制度、健全市场化经营机制、履行经理层成员任期制和契约化管理制度,国有经济布局和结构全面优化,国企国资改革向深向实。制定弘扬优秀企业家、鼓励引导民营企业改革创新等举措,建立省院士专家工作站41个、州院士专家工作站39个,高新技术企业98家,科技型中小企业686家,科研机构15家,建成全国创新型县市、国家级农业科技园区、国家级星创天地等53个,全州非公有制经济健康发展。深化“放管服”改革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工程建设项目招投标已实现全程电子化交易。开展政社分开、行业协会内部治理、建立新型综合监管体制,厘清政府、市场、社会关系,推进行业协会商会与行政机关脱钩,促进行业协会商会优化发展。营商环境不断优化,健全完善州级领导挂钩联系重点企业服务机制,常态化开展“政企面对面”活动,为经营主体纾困解难,让更多中小企业坚定发展信心增强创新底气。

  三是积极融入全国统一大市场。积极推进要素市场化资源配置改革,推动城乡建设用地规范入市,获省级批准元阳县作为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试点县,红河州的土地二级市场已在云南省土地二级市场交易服务系统中试行,积极推进不动产登记制度改革,办理各类不动产登记12万余件,颁发不动产权证书70万余本,不动产登记证明23万余份。全面放开城镇落户条件,允许其农村留守的父母、配偶、子女在其城镇的合法稳定住所落户。自主研发“红河州大中专毕业生报到登记及就业服务跟踪信息系统”,全州大中专毕业生报到登记数据实现共享。出台《红河州“红河奔腾”人才计划(试行)》等引进支持培养计划,加大高端人才内培外引力度。激发高等院校、科研院所专业技术人员创新活力和创业热情,促进人才在事业单位和企业间合理流动。推进县域科技成果转化中心建设,推进创新平台建设,建有省级重点实验室,推动重大科技创新平台优化整合和提质升级。落实云南省企业上市倍增三年行动,红河州在云南股交中心挂牌企业和展示数量居全省前三。红河州一中心一平台六大库N应用等数字化项目全面推进,助推数字政府、数字经济、数字社会、数字城市发展进程。印发贯彻落实省建设高标准市场体系实施方案,不断夯实市场体系基础制度,推进要素资源高效配置合理流动,畅通生产、分配、流通、消费各环节。积极推进财税体制改革,推进州县两级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个人所得税、增值税、资源税、契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改革全面铺开推进。聚焦建材、日用消费品、汽车、医药等重点领域规范不当市场竞争和市场干预行为,不断破除制约市场在资源配置中起决定性作用的弊端,维护市场公平竞争。

  改革没有完成时,改革永远在路上!新征程上,我们将始终坚持为民服务的宗旨,保持锐意创新的勇气,踔厉奋发、勇毅前行,久久为功、善作善成,推动经济体制改革继续走深走实,让改革发展成果更多更公平惠及全州人民,奋力谱写中国式现代化的红河篇章。

  以上是我的介绍,谢谢大家!

魏道俊:

  感谢朱文魁先生的发布。下面,进行第二项议程,请记者朋友提问,提问前请通报所在的媒体机构。

  中国网记者现场提问

中国网记者:

  请问红河州是如何贯彻落实加快建设全国统一大市场的?

魏道俊:

  这个问题我们请红河州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党组成员、副主任朱文魁先生作回复。

朱文魁:

  红河州充分认识建设全国统一大市场对构建新发展格局的重要意义,州发展改革委、州市场监管局作为全州贯彻落实加快建设全国统一大市场的牵头单位,在思想和行动上与党中央决策部署保持一致,立足红河独特的区位优势、独有的自然资源禀赋,推动市场基础制度规则与全国统一,市场设施通过省平台与全国联通,要素资源、商品服务市场通过省平台与全国贯通,提高市场运行效率,使生产、分配、流通、消费各环节更加畅通。2022年7月制定出台《红河州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红河州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贯彻落实加快建设全国统一大市场任务分解清单的通知》(红发改体改〔2022〕216号),组织13县市和州级有关部门认真开展自查清理,是否存在妨碍全国统一大市场建设的规定和实际情况,着力解决妨碍全国统一大市场建设的不正当市场干预和不正当竞争行为问题。

  一是严格落实市场准入制度,通过“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效能评估程序”,协调组织13县市和州级相关部门完成试评估数据填报工作,顺利完成红河州市场准入效能评估工作。取消企业名称预先核准登记,实行企业名称自主申报改革,减少审批环节。制定《红河州委办公室 红河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强化反垄断深入推进公平竞争政策实施的若干措施》《红河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红河州企业上市培育实施方案(2022—2025年)的通知》《红河州财政局 红河州人民政府金融办公室关于印发红河州资本市场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鼓励企业在多层次资本市场直接融入发展,降低企业上市(挂牌)综合成本。完善市场监管执法配套政策,印发《红河州市场监督管理局行政处罚案件审核和法制审核办法》《红河州市场监督管理局重大复杂行政处罚集体讨论办法》,确保重大执法决定合法有效。

  二是健全统一市场监管规则,建立了州、县市两级食品污染和有害因素监测、食源性疾病监测两大监测网络以及国家食品安全风险评估体系,参与食品安全风险监测信息平台建设,实现与省级国家食品安全风险监测信息平台互联互通。制定《红河州试行食用农产品合格证制度实施方案》,开展落实食品安全“两个责任”专项督查,开展食源性疾病暴发事件、突发公卫食物中毒事件调查处置,调查处置率达100%。组建成立“红河州药师专家库”,医疗机构均成立药事药物治疗管理机构,实现了在省级平台上集中统一采购药品。州内33家二、三级公立医院接入“一部手机办事通”预约挂号,提供分时段预约诊疗、智能导医分诊、候诊提醒、检验检查结果查询等线上服务。

  三是破除地方保护和区域壁垒,《红河州“十四五”现代产业发展规划》明确产业发展方向及路径,提出未来重点打造的若干条主导和优势产业链,通过补链强链延链,增强产业链间的紧密度,提高产业链融合协同,加快推动产业转型升级,科学建设红河州现代产业体系。印发《红河州推行链长制落实“六个大抓”实施方案》,提出12条重点产业链,进一步发展壮大绿色铝及精深加工、绿色食品及精深加工、有色金属及新材料等3个千亿级产业链,集中打造一批主导产业集群;发展培育现代物流、电子信息制造、新型化工、绿色新型建材、生物医药、节能环保、紫陶文旅、新能源电池及储能和通用航空及无人机等9个百亿级产业链,持续推进优势产业发展。围绕链主企业,积极引进上下游企业进驻红河,加快建设千亿级绿色低碳示范产业园,着力打造国内铝产业绿色低碳发展标杆。推进惠企政策申报系统平台建设,健全政策更新和精准推送机制,统一入口、一键申报、后台分送办理,推动普惠型政策“免申即享”。印发《红河州打造一流营商环境三年行动计划工作方案(2022—2024年)》《红河州优化营商环境提质培优年行动方案》《红河州关于重点产业招商项目扶持政策》《红河州关于“飞地经济”管理办法(试行)》《红河州关于州级招商引资项目联合预审制度(试行)》等文件,以优质的制度供给和制度创新吸引更多优质企业投资。

魏道俊:

  感谢朱文魁先生的作答。请继续提问。

《云南法制报》记者现场提问

《云南法制报》记者:

  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提出“坚持致力于为非公经济发展营造良好环境和提供更多机会的方针政策”,结合红河州当前发展实际,请问下一步在优化营商环境方面有哪些计划?

魏道俊:

  这个问题我们还是继续请红河州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党组成员、副主任朱文魁先生作回复。

朱文魁:

  始终秉持“营商环境只有更好,没有最好”的发展理念。

  一是完善政府诚信履约机制,畅通政府违约失信投诉渠道,发挥信用助力清理拖欠企业账款的积极作用,完善合同履约监管机制,在能源中长期合同、公共资源交易、招标投标等领域开展合同履约信用监管试点,提高合同履约的透明度和监管效率。深化市场监管领域信用信息共享应用,配合国家、省健全信用信息目录和标准体系,完善市场监管领域事前信用承诺、事中信用评价和分级分类、事后信用奖惩和信用修复的全链条信用管理体系。加强信息共享,开展协同监管,通过各行业主管部门实施处罚,云南省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同步获取到失信主体名单,形成“发起惩戒—统筹协调—实施惩戒—情况反馈”的完整闭环流程。

  二是持续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减环节、减材料、减时限、减费用,提高审批效率。深入推进作风革命、效能革命,持续加强机关效能建设,开展行政审批“中梗阻”专项整治行动。加快数字政府建设,推进政务数据跨层级、跨部门、跨地域交换共享,把“用好一张政务服务事项清单”同“高效办成一件事”结合起来,提升政务服务效能。健全企业办事堵点主动发现机制,加强政务服务平台投诉建议体系与“好差评”体系、12345政务服务便民热线等渠道对接联动,畅通堵点问题直达反馈渠道。针对企业反映的政务服务办事堵点,建立健全快速响应、限时整改、监督反馈管理模式,实现受理、转办、办理、反馈、办结等全流程闭环管理。持续做好“一把手”走流程坐窗口换位体验活动,推动企业和群众的事更多在线上办成,确需线下办理的做到“最多跑一次”。

  三是健全完善各级领导干部挂钩联系企业工作机制,优化开展“政企面对面”活动,加强与企业的常态化联系,全面提升市场主体满意度。认真落实《云南省构建亲清政商关系行为清单》,规范政商交往行为,不断提高政商亲近度、政府诚信度、政策透明度、企业社会责任履行度。引导广大企业和企业家强化诚信和守法合规经营理念,更好融入和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共同营造尊商重商亲商安商氛围,讲好优秀企业和企业家故事,弘扬企业家精神,推动企业与党委政府同题共答,形成营商环境优化与企业健康发展互促共进的良性循环。

  四是健全监管执法体系,每月设定“企业安静期”,在此期间非紧急、特殊情形不对企业开展常规性执法检查。充分利用无人机巡查、在线监控、视频监控等科技手段开展非现场监督,支持多部门建立综合执法检查协调机制,推动监管信息共享互认,减少现场执法频次,对守法企业做到“无事不扰”。推进包容审慎监管,依法推行轻微违法行为且能及时改正的“首违不罚”“首违轻罚”,对企业非主观故意的轻微违法行为,未造成社会危害的,以教育引导为主,及时指导企业纠错改错。依法加大对企业工作人员职务侵占、挪用资金、行贿、受贿、对非国家工作人员行贿等腐败行为的惩处力度。开展部门联合执法,加大对侵犯知识产权违法犯罪行为的刑事打击力度。

魏道俊:

  感谢朱文魁先生的分享。请继续提问。

《云南日报》记者现场提问

《云南日报》记者:

  请问党的十九届三中全会以来,红河州财政局在推进财税体制改革方面的主要做法和成效有哪些?

魏道俊:

  财税方面的问题有请红河州财政局党组成员、副局长白晓华先生作回复。

红河州财政局党组成员、副局长白晓华答记者问

红河州财政局党组成员、副局长白晓华:

  感谢这位媒体(记者)朋友的提问。党的十九届三中全会以来,红河州财政局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深化改革的重要论述和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云南重要讲话精神,认真落实党中央、省委、州委改革部署,用好改革开放关键一招,以改革激活发展动能,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

  (一)完善财政管理体制,明确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出台了基本公共服务、交通运输、教育等10个领域的财政事权与支出责任划分改革实施方案,制定《红河州推进财政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实施方案》,持续深化州县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逐步建立起权责清晰、标准合理、保障有力的制度体系和保障机制。

  (二)制定刚性支出项目及其标准,切实兜牢“三保”底线。编制推行《红河州刚性支出项目及其标准》,将刚性支出项目根据不同性质分为4类136项,形成全州一体的财政刚性支出项目及其标准新格局,被云南省财政厅以《云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财税体制改革和经验做法推广清单(第一批)的通知〉》发至全省州(市)推广。严格按照《红河州县级“三保”工作方案》,制定“三保”工作“七项机制”,对“三保”预算执行情况实施动态监控,有效防范财政运行风险,确保“保基本民生、保工资、保运转”支出政策落实到位。

  (三)创新绩效管理模式,提升绩效管理水平。持续推动全方位、全过程、全覆盖的预算绩效管理。切实做“优”事前评估,对政策(项目)的立项必要性、投入经济性、绩效目标合理性等多个维度进行综合评估;做“实”运行监控,坚持实行绩效目标实现程度和预算执行进度“双监控”,并将绩效监控结果与部门公用经费分配挂钩;做“真”绩效评价,进一步提质扩面,提升绩效评价质量与水平;做“深”结果应用,持续改进预算绩效管理方式方法,夯实绩效管理服务于预算的作用和效果。通过改革,进一步完善预算绩效管理流程,健全预算绩效管理工作体系。

  (四)积极推进税制改革,助力政策红利直达快享。积极推进个人所得税、资源税、契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改革,2016年5月营改增试点全面推开,所有营业税行业改为缴纳增值税,实现增值税对货物和服务全覆盖,深化增值税改革。2019年以来国家出台了一系列减税降费政策,目标明确、重点突出,激发市场活力、减轻企业负担、促进企业转型升级、稳定就业、推动经济增长。同时充分发挥减税降费工作领导小组牵头作用,制定出台贯彻落实减税降费政策等系列文件,多渠道、广覆盖做好政策宣传,帮助纳税人、缴费人用足减税降费政策,让政策红利直达快享,助力企业轻装快跑。

  (五)缓解基层财政困难,加大转移支付力度。为缓解基层财政困难,构建基层财政高质量可持续发展体系,2022年红河州印发了《红河州缓解基层财政困难三年行动计划实施方案》,对财力薄弱的县市,州级财政进一步加强统筹,加大对财力困难县乡两级的支持力度。加大对基层财政的奖补力度,以2021年为基数,对各县市分享州级的三税超基数部分按50%进行奖励,充分调动各县市抓财政收入的积极性。

  (六)改革措施落地见效,获得财政部和省级表彰。州财政局积极总结宣传财政改革发展成果,2023年红河州财政局被财政部评为2019—2021年全国财政信息先进单位。由于红河州改革措施有力,亮点突出,2023年荣获财政部和省级表彰,获得财政奖补资金4,680万元;同年,红河州4个县市获得云南省县域经济发展奖补资金280万元;积极推进法治财政建设,州财政局被评为2018至2022年全国法治财政创建示范点;2022年州财政“七五”普法工作受到省财政厅表彰。

  我就回答这些,谢谢!

魏道俊:

  感谢白晓华先生的分享。请继续提问。

  《中国改革报》记者现场提问

《中国改革报》记者:

  土地是发展的第一资源,人多地少是我国的基本国情,请介绍一下红河州是如何做好土地节约集约利用,成效又有哪些?

魏道俊:

  这个问题我们请红河州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党组成员、副局长张永建先生作回复。

  红河州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党组成员、副局长张永建答记者问

红河州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党组成员、副局长张永建:

  当前,正处城镇化和经济快速发展时期,建设用地供需矛盾十分突出。同时,粗放利用和浪费土地的现象也比较严重,亟待提高节约集约利用水平。因此,节约集约用地成为经济社会发展的必然选择。一是扎实开展批而未供和闲置土地处置工作。结合红河州实际及时出台了《红河州加强批而未供和闲置土地处置三年行动方案(2022—2024年)》有力推进批而未供和闲置土地处置工作,近3年处置批而未供土地39718.4亩,处置闲置土地7413.5亩,批而未供和闲置土地处置率均排名全省前三。二是有力推进“标准地“改革落实。着力推进省级“标准地”改革试点园区工作。制定印发了《红河州工业项目“标准地”改革试点实施方案》,并及时督促指导园区开展“标准地”改革工作。截至目前,全州以“标准地”方式出让的工业用地5宗。三是有序推进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试点工作。我州试点是元阳县,元阳县结合实际情况,及时制定了工作方案、出台了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身份认定指导意见、土地增值收益调节金征收使用管理实施办法等配套文件,并完成98个村村庄规划编制,1174宗集体土地所有权登记和93098宗集体土地使用权登记,目前已成功完成入市交易2宗。下一步,将持续做好探索研究,总结出提供可复制、易推广的“红河经验”,盘活集体土地资源、增加集体经济收入,促进城乡融合发展。

魏道俊:

  感谢张永建先生的分享。请继续提问。

  红河州融媒体中心记者现场提问

红河州融媒体中心记者:

  随着科技的发展,高新技术企业已经成为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重要支柱,是科技创新的主力军。请问红河州采取了哪些激励政策和措施培育高新技术企业?

魏道俊:

  这个问题我们请红河州科学技术局党组成员、副局长龙顺先生作回复。

  红河州科学技术局党组成员、副局长龙顺答记者问

红河州科学技术局党组成员、副局长龙顺:

  谢谢这位媒体(记者)朋友的提问!高新技术企业是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的先锋队,是提高自主创新能力的主力军,我从三个方面回答。一是出台了激励企业政策。我州出台了《红河州创新驱动高质量发展10条措施(试行)》,拿出“真金白银”激励撬动科技企业力量,配套出台《红河州高新技术企业“三倍增”行动计划奖补资金管理办法(试行)》等9个文件。在全力争取省科技财政后补助资金的同时,实施红河州高新技术企业“三倍增”行动计划奖补政策。对首次获批认定为国家高新技术企业的给予一次性补助10万元;3年有效期满重新获认定的国家高新技术企业给予2万元支持;省外整体迁入我州的有效期内国家高新技术企业给予一次性补助10万元;首次获批国家、云南省科技型中小企业的分别补助0.5万元。2022—2023年兑付省科技厅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奖补资金1085万元,拨付州级高新技术企业“三倍增”行动奖补资金450万元。

  二是建立了精准服务机制。成立4个工作指导小组,由州科技局领导带队对全州13县市分片区上门跟踪服务指导,各县市对辖区内科技型企业进行常态化全覆盖走访,着力稳定高企存量“基本盘”、深度挖掘增量“潜力股”。加强社会第三方服务机构服务企业力量,引入4家第三方机构加大对后备企业的培育服务力度,从企业发掘培育时就介入服务过程,帮助企业对症下药补齐短板。“十四五”期间,共带队入企300多户帮助指导高新技术企业、科技型中小企业申报和研发投入经费归集等工作。充分发挥省、州高新技术企业专家培育服务团队和第三方社会服务机构作用,省、州、县三级联动开展与培育企业“一对一、面对面”服务4次,服务企业385家,培训1000人次以上,形成“一企一策”267份,精准助力企业申报认定高新技术企业。

  三是建立了精准培训培育机制。进一步构建完善了“小微—科小—高新”创新创业主体梯次培育体系,引入优质第三方机构加大对后备企业的培育服务力度。组织州内企业、县市科技管理部门人员参加科技厅线上政策解读培训、参与线下科技培训交流活动。通过线上线下各类培训,重点为企业解决“为什么申报、谁来申报、填报什么、怎么报好”四个关键问题。积极主动对接省级部门,共同开展企业培育、科技服务、培训等全生命周期服务,推动企业规范财务、科技、税收等内部管理,持续挖掘、培育一批符合条件的企业申报高新技术企业。

  我就回答这些,谢谢!

魏道俊:

  感谢龙顺先生的作答。

  今天发布会的记者提问环节到此就结束了,感谢记者朋友的提问,也特别感谢来自经济工作重要职能部门的相关发布人带给大家全面的介绍和发布。

  各位记者朋友!全州上下认真落实党中央和省委部署的改革任务,抓住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改革攻坚,以改革促发展,推动经济转型升级迈出新步伐。希望各位媒体记者持续关注我州经济改革发展,给予深入宣传和全方位的展示,为持续谱写好红河州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的新篇章营造积极的舆论环境。

  今天的新闻发布会到此结束,谢谢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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