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增强全局干部职工法治意识和法治素养,全面推动普法依法治理工作,按照《红河州普及法律常识办公室印发关于进一步健全完善普法责任制工作方案的通知》要求,结合我局工作实际,特制定普法责任清单。
一、工作要求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紧紧围绕州委、州政府工作大局和人民群众关心关注的问题,以普法强基补短板专项行动为抓手,围绕政务服务、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公共资源交易、政府采购等重点工作,在增强法治宣传教育的针对性、实效性上下功夫,在落实普法责任制方面下功夫,深入实施“八五”普法规划,以奋发有为的精神状态,推动普法依法治理工作提质量开新局。
二、普法任务
(一)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在全面学习、全面把握、全面落实上下功夫,加强党的二十大精神学习培训,通过组织干部集中学习会、座谈会等形式,加强对党的二十大精神讲解和宣传,推动全局干部职工全面、系统、深入学习,引导广大干部聚焦党的中心工作,完整、准确、全面领会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起来,把党的二十大精神贯彻落实到普法依法治理工作全过程、各方面。
(二)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把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重点内容,全年开展学习不少于1次。坚持以习近平法治思想引领全民普法工作,把《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纲要》《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学习纲要》《习近平著作选读》纳入干部集中学习、自学等学习书目,引导干部坚持全面依法治国的重要性,进一步提升全州法治建设水平。着力推动习近平法治思想大众化传播,充分发挥政务服务一楼大厅普法阵地和单位微信公众号平台作用,推动习近平法治思想进机关、进网络。
(三)深入开展宪法宣传教育。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发表的关于纪念现行宪法公布施行四十周年重要署名文章精神,不断完善宪法宣传教育工作格局。坚持把宪法等法律作为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干部职工集中学习的重要内容,结合政务服务工作实际,组织开展好“12·4”国家宪法日、宪法宣传周和宪法线上答题等宣传活动。
(四)深入开展民法典宣传教育。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让民法典走到群众身边、走进群众心里”的重要指示精神,以“美好生活·民法典相伴”为主题开展民法典宣传活动,通过集中学习、发放民法典宣传单、举办民法典宣讲和民法典线上答题等方式,认真组织开展第三个“民法典宣传月”活动。
(五)结合重要时间节点深入开展宣传教育。充分利用“3·8”、“3·15”、“4·15”、民法典宣传月、保密宣传教育月、“5·22”生物多样性日、“6·5”世界环境日、国家网络安全宣传周、“9·20”公民道德宣传日、民族团结活动月、“12·4”国家宪法日和宪法宣传周等重要节点,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全面开展好妇女权益保障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国家安全法、民法典、保密法、密码法、网络安全法、数据安全法、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新时代公民道德建设实施纲要、民族区域自治法、云南省宗教事务条例、云南省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建设条例及其实施细则、宪法等法律法规宣传活动,组织开展线上线下答题活动,进一步增强干部职工自觉遵守法律、自觉依法办事、依法维权意识,为构建和谐社会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
(六)深入开展党内法规学习宣传。深入开展党内法规宣传教育,注重党内法规宣传同国家法律宣传的衔接协调,利用党组会、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干部职工集中学习、“三会一课”等,以党章、准则、条例等为重点,深入学习宣传党内法规,促进党内法规学习宣传常态化、制度化,强化党规党纪教育,引导党员干部学纪、明纪、守纪,让干部重视、警醒、知止。
(七)深入开展优化营商环境法律法规宣传教育。贯彻落实中央、省委和州委经济工作会议精神,聚焦人民群众关心关注的热点痛点难点问题,从改善社会心理预期、提振发展信心入手,大力宣传有关平等保护、公平竞争、激发市场主体活力的法律法规,结合单位职能职责,重点加强对政务服务、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公共资源交易、政府采购等领域相关法律法规的学习和宣传工作,结合工作实际,组织开展《优化营商环境条例》《云南省优化营商环境办法》《云南省优化营商环境条例》《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云南省政府工作部门权责清单管理办法的通知》《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拍卖法》《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的学习宣传,以实际行动助推建设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的一流营商环境。
(八)深入开展国家安全法律法规宣传教育。发挥宣传阵地作用,利用政务服务大厅一楼LED电子显示屏积极普及总体国家安全观和国家安全相关法律,采取开展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专题学习、组织集中学习学法、开展专题讲座、线上线下答题活动、发放宣传资料等形式,认真组织开展“4·15”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法治宣传教育,增强全社会国家安全意识和风险防控能力。
三、普法形式
采取集中学习与进机关、进社区宣传相结合的方式开展,保证学习时间,提高普法效果。
(一)集中学习。通过局党组会议、干部职工集中学习会、“三会一课”等形式,学习相关法律法规。
(二)宣传引导。结合日常工作开展,深入基层开展法律法规宣传教育引导。
(三)个人自学。结合自身工作实际,个人利用闲暇时间进行法律法规自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