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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河州政务服务管理局2025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总结

发布日期:2026-01-16 信息来源:红河州政务服务管理局 浏览次数: 字号:[ ]

2025年,红河州政务服务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云南重要讲话精神,认真落实红河州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2021—2025年)要求,扎实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各项工作任务落实落地。

一、2025年度主要工作成效和举措

(一)深化法治学习教育,筑牢依法履职思想根基。一是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组织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专题宣讲党的二十届四中全会精神,切实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二是全面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将习近平法治思想列为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专题学习计划重点内容,组织开展专题学习研讨,每月集中学习会跟进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依法治国工作的重要指示、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及省、州相关会议精神、宪法、民法典等内容,以法治思想指导工作实践。三是强化党内法规学习宣传。组织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作风建设的重要论述、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及其实施细则精神以及《中国共产党章程》等党内法规,开展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专题学习教育,组织参观警示教育基地和抗战主题展览,筑牢廉洁自律思想防线。四是深耕业务领域法律法规。紧扣“高效办成一件事”、优化营商环境、全国统一大市场建设等要求,重点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优化营商环境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民营经济促进法》等法律法规,推动法治与业务深度融合。

(二)强化以案释法作用,提升法治思维运用能力。一是开展旁听庭审。集中收看贪污罪、受贿罪等庭审活动2次,要求干部职工通过中国庭审公开网等平台自主学习,推动旁听庭审工作常态化、制度化。二是加强警示教育。组织观看警示教育专题片,通报违反损害营商环境、招投标领域违纪违法等典型案例,提升以案释法效果。三是落实应诉制度。严格执行《领导干部干预司法活动、插手具体案件处理的记录、通报和责任追究规定》,认真落实负责人出庭应诉制度,维护司法权威和行政机关公信力。

(三)严格规范发文程序,做好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一是优化发文流程。严守行文规则、严控文件篇幅,制发《关于进一步规范公文办理的通知》,确保文件报送程序规范、内容合法有效。二是开展文件清理。按照“谁制定、谁清理”原则,组织各科室、中心开展清理工作,实现全覆盖无死角。经清理,文件共37件,均为一般政策性文件,无行政规范性文件。

(四)发挥法律顾问作用,筑牢依法决策法治屏障。一是完善工作机制。严格执行合法性审核、公平竞争审查等规定,在重大行政决策、文件起草、合同签订等工作中,充分征求法律顾问意见,确保各项工作于法有据。二是强化队伍管理。组织2名法律顾问完成2024年度公职律师年度检查考核,确保队伍专业规范。三是提升审核质效。配合州政府办、州司法局做好行政规范性文件征求意见工作,全年共审核文件、合同8件,有效防范法律风险。

(五)全面落实政务公开,提升政府信息公开透明。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原则,动态更新政务公开目录和指南,落实《红河州公共资源交易领域基层政务公开指引》,主动公开工程建设、政府采购等交易信息以及政策文件、管理制度、办事指南等信息。2025年,红河州政务服务管理局在红河州人民政府网站主动公开政府信息62条。

(六)严格履行依法行政,提升法治建设工作成效。

1.不断提升政务服务质效。一是梳理公布两批“高效办成一件事”重点事项清单,完成线上线下专区和窗口设置、事项配置、办事指南发布等工作。2025年共计办理274.9万余件。二是全面推进线下办事“进一门”、线上办事“一网办”、自助办事“一区办”。编制公布2025版州本级和县级政务服务中心进驻事项负面清单;截至2025年12月,依托云南省政务服务平台承接发布事项19588项、网上可办率99.3%;全州政务服务中心调整配置自助终端77台,共计办件110.1万余件。三是不断深化“承诺办”“跨域办”“免证办”“免申办”“一证即办”等服务模式,编制发布全州“容缺受理”和“免证办”事项清单。2025年,“承诺办”事项共办理45.1万余件,“跨域办”事项共办理113.5万余件,“免证办”清单减少纸质材料1085个、共办理129.7万余件,政策兑现综合服务系统新录入惠企政策68条,103项“一证即办”累计为办事人减少成本1598.8万余元。四是严格落实行政许可清单管理制度,制发《红河州行政许可事项清单(2025年版)》,调整公布全州行政许可事项364项。五是依托政务服务“好差评”“办不成事”反映窗口、12345热线、政务服务监督员等监督载体,多渠道收集处理企业和群众办事问题,不断提升政务服务满意度。2025年,12345政务服务便民热线工单按时办结率99.99%,政务服务好评率达99.99%。

2.持续深化公共资源交易。一是推行招标信息提前发布,自2025年3月14日推行至12月,全州累计完成工程建设项目招标计划提前发布共703条,完成招标文件预公示457个。二是编制《红河州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人主体责任工作指引(试行)》,强化招标人主体责任。同步坚持无书面公平竞争审查意见的不予发布招标文件,强化进场项目信息核验,2025年,核验并开展公平竞争审查招标文件711个,工程建设项目公平竞争审查率100%。三是严格做好评标区封闭管理,规范评标区域场所和设施服务流程,持续推行工程建设项目全省远程异地评标“大循环”,强化电子见证服务、“一项一档”管理,开展常态化场内巡检。2025年,全州见证项目3817个,累计使用工位4045个,开展线上巡检项目554个。四是继续实施“两禁止一推行”,2025年,为9467家次投标人节约招标文件费等投标成本1893万元,全州4759家投标企业使用投标保函释放资金54442.38万元,4405家次无失信记录企业免缴投标保证金释放资金32999.33万元。

3.积极推进园区赋权工作。依法依规对自贸试验区红河片区(河口边合区)州级赋权事项进行评估、调整,取消和收回州级赋权事项30项,保留州级赋权事项47项,并将其中45项行使范围覆盖至河口县全境,助推自贸试验区红河片区发展。2025年,各开发区、自贸试验区红河片区(云南河口产业园区、河口边合区)已使用州级赋权事项办理业务5300余件。

二、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

一是强化思想引领。认真落实“第一议题”制度,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习近平法治思想和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等内容,切实筑牢思想根基。二是压实主体责任。将法治建设纳入年度工作计划,全年召开2次党组会研究布置法治建设工作、听取进展汇报,严格执行民主集中制和“三重一大”议事决策机制,坚守“法不授权不可为”原则,全面推进政务服务领域依法行政。三是明确普法责任。结合政务服务工作特点,制发2025年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计划及重要时间节点普法年历,细化各科室普法责任并动态提醒,推动普法责任制具体化、方案化,确保工作落地见效。四是推进终期评估。紧扣法治建设“两规划两方案”终期评估要求,建立“主要领导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抓、科室人员直接办”的工作机制,通过细化任务、制定清单、建立台账、总结经验,确保评估工作顺利完成。五是抓好问题整改。对照省委依法治省办2024年法治督察反馈问题及整改要求,压紧压实第一责任人职责,对照问题清单逐项整改,按时报送整改报告,以督察整改推动政务服务法治建设提质增效。六是落实学法制度。严格执行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法、重大决策前专题学法、领导干部述法等制度,对照领导干部应知应会法律法规清单,全年组织法治学习宣传活动30余次,全面提升全局的法治素养与履职能力。

三、下一步工作打算

2026年,红河州政务服务管理局将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结合中央、省、州法治政府建设工作部署和要求,认真贯彻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持续开展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法治思想等学习,着力推进科学民主依法决策,常态化开展法治宣传活动,全面提高依法行政能力和水平,努力营造高效便民的政务服务环境和“公开、公平、公正、有序”的公共资源交易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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