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红河州水利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学思践悟习近平法治思想,紧扣“节水优先、空间均衡、系统治理、两手发力”的新时代治水方针,在州委、州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在省厅的帮助指导下,始终把水利法治建设贯穿于水利规划、建设、管理、保护等各环节,强化法治宣传教育,提升行业监管水平,多措并举全面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目标任务在水利领域落地落实,现将水利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总结如下:
一、2025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举措和成效
(一)立足一个“实”,法治责任“实”打“实”。一是坚持党组集中统一领导、政策法规科承担专责、相关业务科室各负其责的水利法治建设工作机制,印发2025年水利依法行政工作要点,明确年度目标任务和责任分工,始终把法治建设摆在水利发展的突出位置。二是局党组主要负责同志发挥“头雁”示范带头作用,专题研究水利法治化建设有关事项5次,重点研究解决法治水利建设工作中的困难和问题,组织开展局主要负责人、局属各单位主要负责人年度述法,以述法促职责履行,压实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责任。
(二)主抓一个“学”,法治素养“学”得“强”。始终把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和“十六字”治水思路作为水利部门法治队伍建设的主要内容,充分利用局务会、“兴水讲堂”、专题培训等多种形式开展行政执法轮训,深化领导干部学法常态化机制,重点围绕习近平法治思想、行政处罚法、水法等内容开展专题研讨学法45次,组织干部职工零距离旁听庭审2次,加强水行政执法队伍建设,注重从下属单位组织选拔水土保持、水资源、地质勘测、水利工程建设等领域的专业技术骨干参加行政执法资格考试,打造一支专业化、正规化、职业化的专业水利行政执法队伍,当前全局持有行政执法资格证人员共123名。
(三)强化一个“规”,依法决策“规”且“正”。严格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认真执行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法制审核等法定程序,确保重大行政决策合法有效。处理涉法问题、建立相关制度及开展重大行政决策时切实发挥法律顾问参谋助手作用,出具法律顾问意见书26份,保障行政决策科学、程序正当。遵循科学立法原则,经前期综合论证评估、分析研判及现场走访调研,认真起草《红河州水资源管理条例》废止说明,严格按程序做好条例废止的相关工作。
(四)聚焦一个“办”,营商环境“办”得“优”。一是优化审批程序,12项行政许可事项进驻州政务服务中心,审批时限压缩75%以上,高效办结取水许可、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审批、洪水影响评价审批等涉水行政审批事项共157件,推动政务服务从“能办”到“好办”“快办”的跨越。二是强化信用监管,落实政务公开,完成“双随机、一公开”40户抽查检查任务,严格落实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信用信息“双公示”,按时完成157条行政许可数据归集报送,全年公开政府信息99条,主动接受群众和社会的监督。三是全面优化水利营商环境。积极推行柔性执法和包容审慎监管模式,规范涉企检查,严格落实“企业安静期”,积极参与“一把手”走流程,强化政企沟通,助企纾困,顺利推进“局长坐诊接诉”企业诉求意见办理1起,依法依规指导行政处罚当事人完成信用修复1件。
(五)突出一个“严”,行政执法“严”得“准”。一是聚焦河湖保护、水资源管理、河道采砂、水土保持等重点领域,加强水行政执法监督和查处,2025年,全州水利系统开展巡查851次,巡查线路长度15290公里,巡查河湖库长度5915公里,出动执法力量2945人次,现场制止水事违法行为544次,水事违法案件立案38件,办结32件,共处罚款49.41万元,立案数在全省水利系统排名前三,有效有力维护了水事秩序。二是严格落实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制度,对县市水利部门2024年以来已办结的36件行政许可和26件行政处罚案卷进行评查,其中:优秀卷为12卷,合格卷为50卷,未发现不合格卷宗,特别是南部边疆县市案件质量较往年有了大幅提升。三是持续开展提升行政执法质量三年行动,严格规范涉企行政检查16项措施,落实常态化开展“两违四乱”突出问题排查整治工作,进一步做好群众身边具体实事,经排查,我局未发现“两违四乱”突出问题。四是严格执行《红河州大屯海长桥海三角海保护管理条例》,州市联动设立大屯海执勤点,执法力量再升级,保护力度再提升,着力加强三海一级保护区执法管控,全面提升保护实效。2025年劝离露营、烧烤、放牧等禁止性行为60余起,劝离垂钓人员1100余人次,清理地笼1014个、粘网92张,拆除擅自在长桥海搭建钢结构桥1座,大屯海环湖东路水域一侧历史遗留建构筑物5处、违章建筑9栋,三海保护管理范围内的生态环境得到有效改善,生态空间得到有效保护。五是深入开展水事隐患矛盾纠纷排查,建立健全跨州市水资源利用沟通协调机制,强化统筹联动,积极助推《石屏县龙朋镇应急供水小路南龙潭提水工程三方运行管理协调工作机制》的签订,解决了两州三县多年未能解决的水事矛盾纠纷难题。六是健全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的新机制,建立“党建+红绿蓝+N”治河湖机制,培育“党建+河湖长制”示范点,依托“河长+警长”“河长+检察长”协调联动机制,持续深入开展采砂领域行政执法专项行动,在河湖库“四乱”、非法采砂、跨界河湖保护治理等方面发挥重要作用,为河湖生态保护治理提供了强有力的法治保障。
(六)着眼一个“广”,水利普法“广”又“深”。按照“谁执法谁普法、谁审批谁普法、谁管理谁普法”的要求,将普法作为推进水利法治建设的基础性工作,紧扣“国家宪法日”“世界水日·中国水周”“民法典宣传月”等重要时间节点,充分利用公众号、两微一端等多媒体平台广泛开展普法宣传,发布以案释法、涉水法治信息等专题报道12期,面向执法和管理服务对象进企业、进工地、进村寨、进社区、进学校等形式,开展水土保持、洪水影响评价、水源地保护等专题普法宣传36场次,受众人数达6.5万余人,超额完成年初普法惠民目标计划,有效推动了群众从“知水法”到“守水法”的意识转变。
二、存在的不足
经过努力,我局水利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但对标新时代法治水利的新要求,仍然存在一些短板和弱项。
(一)法治和执法队伍力量薄弱。法律专业人员不足,法治和执法力量薄弱,缺乏高素质的执法专业人才。
(二)水法规普法工作任重道远。宣传教育方式有待创新,形式较为单一,需要加大涉水法规普法力度,进一步增强全社会爱水护水的意识。
三、下一步工作计划
(一)进一步扣紧法治建设工作要求。加强党对法治建设的领导,切实把法治建设规划要求落到实处,全面推进严格执法、公正司法,为全州水利事业发展提供有力法治保障。
(二)进一步持续加强水行政执法工作。加大执法人员学习培训力度,不断提升执法人员业务素质和执法能力,努力打造一支业务精、力量强、执法严的水行政执法队伍,切实维护良好的水事秩序。
(三)进一步强化协同执法联动。深化与公安、检察院等部门的执法协作,探索行刑衔接机制,破解跨区域执法难题。
(三)进一步丰富普法阵地模式。继续加大对涉水法律法规规章的普法宣传力度,强化普法阵地建设,丰富普法形式,加大高质量涉水法治宣传产品的推广,进一步推动水利法治宣传教育走深走实。
2026年1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