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长江经济带生态环境警示片披露,“大屯海一级保护区内禁止围网、围栏、围湖养殖,擅自使用燃油机动船舶等行为”的问题已整改完成并开展州级验收,拟按程序实施销号。根据验收整改有关要求,现将该项问题整改情况予以公示。联系电话:0873-3738105。
附件:红河州关于2023年长江经济带生态环境警示片披露“红河州大屯海非法捕鱼”问题整改工作情况的报告
2025年2月14日
上一篇:红河州财政局关于印发2025年度“双随机、一公开”抽查计划的通知
下一篇:红河州文化和旅游局法治政府建设2024年度报告
网站地图 | 网站声明 | 关于我们
主办: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人民政府 承办: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人民政府办公室
地址:云南省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蒙自市天马路67号 政务服务便民热线:0873-12345
网站支持IPV6 滇ICP备09006781号 滇公网安备 53250302000196号 网站标识码:53250000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