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75周年,是全面落实“八五”普法规划的关键一年,是深化我州普法强基补短板专项行动的重要一年,红河州文化和旅游局结合单位职能职责,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紧紧围绕州委、州政府工作大局和人民群众关心关注的问题,以深入开展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专项普法和深化普法强基补短板专项行动为重点,以实施公民法治素养提升行动为总抓手,狠抓各项工作落实,现将红河州文化和旅游局法治政府建设2024年度报告公开如下:
一、2024年工作开展情况
(一)坚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
坚持将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习近平法治思想列入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议题和党组(扩大)会议学习内容。采取集中学习与自学相结合的方式,通过党员“三会一课”、主题党日、职工大会等方式,集中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要求领导干部带头读原著、学原文、悟原理,准确完整掌握习近平法治思想的精神内涵,动员干部职工积极运用“学习强国”学习平台和“中国普法”“红河普法”微信公众号等学习平台,“线上线下”相结合,不断强化全体干部职工法治意识和法治素养。
(二)统筹推进文旅高质量发展和法治建设
贯彻落实好《红河州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2021—2025年)》(红发〔2022〕6号)文件精神,制定实施《红河州文化和旅游局法治建设实施方案(2021—2025年)》和《红河州文化和旅游局法治宣传教育实施方案(2021—2025年)》,立足文化和旅游工作实际,聚焦法治红河、法治政府、法治社会一体建设,将法治政府建设工作与重点业务工作同部署同落实,印发了《红河州文化和旅游局2024年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要点》,明确了全州文化和旅游行业领域普法依法治理重点工作任务,将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紧紧围绕州委、州政府工作大局和人民群众关心关注的问题,深入开展公民法治素养提升行动,推动“八五”普法规划全面实施作为我局今年的主要工作。
(三)认真落实“一把手”普法责任
成立由局党组书记、局长任组长,党组成员、副局长等班子成员为副组长,各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普法工作领导小组,形成主要领导负责抓,分管领导具体抓,相关科室、下属单位抓落实的普法工作格局,全面推动法治建设、依法行政等工作有效落实;采用书面述法与专题述法、现场述法相结合的方式,认真履行单位主要负责人述法制度,局主要领导和直属单位主要负责人每年进行述法,述法与个人年度述职考核一并开展。建立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集体学法制度,开展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专题学法1次,党组会研究普法依法治理2次,不断完善局党组中心组学法和领导干部集体学法制度、聘请法律顾问制度、政府信息公开制度、行政执法“三项制度”等普法相关机制,使普法工作有计划、有步骤地开展。
(四)深入推进法治政府建设提升治理能力
一是健全依法科学决策机制。树牢依法决策意识,严格执行《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云南省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落实局党组工作规则和局党组会议议事规则,认真落实法律顾问制度,及时续签法律顾问聘用合同,并主动邀请法律顾问参与行政决策,2024年共审查各类合同、协议60份,严格落实行政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和公平竞争审查制度,促进依法决策、民主决策、科学决策。二是进一步完善法制审核机制。根据《红河州文化和旅游局行政处罚案件审查委员会工作制度(试行)》,完善了以局长为主任、分管副局长为副主任、公职律师积极参与、相关科室长为成员的案件审查委员会,对全州重大、跨区域行政执法案件进行法制审核,推动了文化旅游行政执法工作的进一步规范,办案质量进一步提高。三是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认真编制完成《红河州文化和旅游局2024年度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共7类,199项,其中,行政许可8项、行政处罚172项、行政强制4项、行政检查7项、行政确认4项、行政奖励1项、其他行政职权3项),同时在网上向社会公示,进一步转变政府职能,提升政务服务质效。四是全面落实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开展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国内旅游业务和入境旅游业务经营许可)事项清单2项:经营场所房屋产权证明或租赁合同,按时缴纳旅游服务质量保证金证明。2024年以来实施告知承诺制共审批2家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业务。五是完善权力运行制约监督机制,落实政务公开制度,畅通投诉举报和监督渠道,不断提高文化和旅游工作透明度,自觉接受监督。2024年以来,我局承办州人大代表建议州政协提案共计88件,其中,州人大代表建议35件(主办件23件,协办件12件),州政协提案53件(主办件41件,协办件12件),建议提案办理答复工作实现办结率100%、满意率100%、面商率98%。截至2024年12月份,全州“一部手机管旅游”平台共收到投诉220件,其中54件来自“12345”,发布3期(每季度1期)文旅企业红黑榜名单,12家企业、9个人上红榜,9家企业被列入黑榜。
(五)深入推进执法规范化建设促进公正文明执法
深入推进文化市场综合执法改革,规范文化和旅游执法工作,优化文旅行业营商环境。一是深化文旅市场综合执法改革工作,根据《中共红河州委红河州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红河州机构改革方案》的通知》(红委〔2024〕154号)和《红河州州级深化行政执法体制改革试点实施方案》的通知》(红室字〔2024〕1号)文件精神,文化市场综合执法重心下沉县市,州级不再保留执法队伍,原州文化市场综合执法支队承担的职能职责划归州文化和旅游局。州级取消了执法支队,县市执法大队得到了增强,机构性质为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副科级事业单位。二是认真落实“企业安静期”制度,维护企业正常生产经营秩序,每月1—15日期间,除紧急、特殊情形外,原则上不对企业开展行政检查。三是实施包容审慎监管,按照教育和惩戒相结合、过罚相当的原则,在严守法律、安全底线的前提下,提高执法容忍度和发展宽松度,综合考虑个体工商户违法违规行为的情节、危害程度等因素,依法不予处罚或从轻、减轻处罚。2024年,全州共办理文旅市场个体工商户行政执法案件45件,其中依法予以警告11件,从轻处罚20件。四是积极组织参加各类执法人员培训。组织2人参加州司法局举办的“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 强化行政执法能力建设专题培训班”;组织10名执法干部参加州司法局举办的“2024年红河州行政执法人员公共法律知识业务培训班”;在“五一”期间抽调6名执法队员参加省文化和旅游厅组织的“2024年第一期全省文化市场综合执法能力提升培训班”;选派2名执法业务骨干参加国家文化和旅游部举办的“边疆地区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培训班”;选派1名执法业务骨干参加“2024年德宏州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队伍大练兵活动”并担任授课讲师;抽调2名执法队员参加省文化和旅游厅在国庆期间组织的“2024年第三期全省文化市场综合执法能力提升培训班”;选派3名执法业务骨干参加云南省2024年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案卷评查暨师资骨干培训班;开展了全州文旅系统预防和整治涉未成年人犯罪工作业务培训;组织全局干部职工到州中级人民法院开展旁听庭审活动。通过各类培训的开展加强了我州文化旅游市场监管和综合执法工作,提高行政执法人员的业务素质和执法水平。五是完成了2024年度全州文旅市场综合行政执法案件评查工作,参加了州司法局组织的2024年度红河州国家机关“谁执法谁普法”履职报告现场评议,被评为“优秀”档次。六是加强文化和旅游市场监管。常态化开展旅游市场秩序整治、“双随机、一公开”“扫黄打非”“利剑护蕾”等工作,重点开展旅游市场秩序百日攻坚、未经许可经营旅行社业务、“不合理低价游”、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非法卫星地面接收设施专项治理等专项工作,强化执法检查、扫黑除恶、防范非法集资、打击跨境赌博宣传教育等工作。
(六)深入推进法治社会建设抓实法治宣传
一是充分发挥文旅普法阵地和平台作用。州文旅局及各县市文旅局、直属各单位坚持在单位门厅、服务窗口等人员聚集的场所张贴标语、悬挂宣传挂图、播放法治类宣传片,在“文旅一体机”上投放专题宣传海报和法律法规宣传短片,综合运用全州文旅行业显示器、LEP屏等视听设备开展普法宣传。积极开展网络普法活动,通过局机关和各直属单位微信公众号、微博、视频号等网络平台推送法律知识,转载“中国普法”“红河普法”等公众号法治资讯。2024年利用“红河文旅”公众号发布州内文化旅游行业典型案例6个,其中,文化类案例4个,旅游类案例2个。利用官方公众号推送“国家宪法日,一起来学法”等网络推文21篇。“4·15”国家安全日,我局专门制作了维护国家文化安全的动漫短视频。将法治文化阵地建设与公共文化服务设施建设相结合,博物馆、图书馆、文化馆、文化活动中心、村 (社区)综合文化服务中心、景区智慧书屋等结合自身实际设置法律图书角、法治文化宣传栏,全方位、多层次、宽领域对法治文化作品进行推广。州图书馆利用“开放式文明窗口”的独特条件,向读者宣传有关国家安全的相关知识并免费发送法律法规宣传材料,每年编辑一期关于农村政策、法律法规等农民喜闻乐见的《红图咨询》农村特刊;州博物馆、州大剧院向入场观众发放国家安全相关宣传资料;州民族文化工作团创作法治歌曲《方圆》在“三下乡”活动中下基层惠民演出;蒙自市举行的春季“村晚”暨——2024年“枇杷丰收节”和“三八妇女节”活动中演出《真的假不了》曲艺作品,推动了廉洁法治文化宣传。二是利用重要节点进行普法宣传。结合文旅工作实际,“4·15”国家安全日”、“4·23世界读书日”、“5·18”国际博物馆日、“5·19中国旅游日”、“6·11文化和自然遗产日”、“12·4国家宪法日”等节日,利用开展活动、悬挂标语、张贴宣传画、发放资料、新媒体平台宣传等方式,大力宣传国家法律法规和文化旅游市场管理类法律法规,增强宣传效果。认真开展了2024年红河州“文化和自然遗产日”普法宣传活动,集中宣传展示《中华人民共和国文化产业促进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非物质文化遗产法》《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公约》《云南省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条例》《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代表性传承人保护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同时,民族民间歌舞乐展演中穿插了非遗相关法律知识抢答环节,吸引了大批群众驻足参加,现场活动参观人数达3.5万人。三是坚持行政执法与普法教育相结合的原则。将普法工作与行政检查、行政处罚、行政审批等日常工作融合,在日常执法、行政检查过程中,以现场检查、提醒告诫、解答、发放宣传资料、以案释法等方式,为企业经营者提供普法宣传,让企业经营者自觉学法懂法守法,使企业健康有序发展。根据文旅系统执法检查特点,深入全州旅游景区(点)、旅行社、星级酒店、网吧、KTV、游戏游艺娱乐场所等文旅企业开展普法宣传,持续开展平安建设、消防安全、“扫黄打非”、未成年人保护和预防未成年人犯罪、知识产权保护、打击侵权假冒、扫黑除恶、优化营商环境、禁毒防艾、反恐、“双随机、一公开”、旅游市场秩序整治等工作。2024年全州执法队伍利用执法检查中开展法治宣传教育3846户次,发放防范电信诈骗、群众举报暴力恐怖违法犯罪线索奖励办法、国家安全知识、禁毒防艾等各类宣传资料7000余份,引导督促文旅经营者和从业人员强化法律意识。
(七)深入开展群众性法治文化活动弘扬法治文化
结合部门职能职责,红河州文化和旅游局制定了“文艺+法治”创作和演出工作机制,要求州、市县各级专业艺术院团和各级文化馆(站)及综合文化服务中心、乡村业余文艺演出团队,以说唱、歌曲、小品、快板、舞蹈、情景剧、戏曲、诗朗诵等多种形式,创作包含电信诈骗、网络赌博、家庭暴力、邻里纠纷、扫黑除恶、法律援助等方面题材的文艺作品,以基层群众喜闻乐见的方式,开展文艺普法进企业、进农村、进社区、进校园、进景区、进街区、进军营、进网络。2024年全州法治剧(节)目创作54个,举办了379场含法治剧(节)目的演出,通过“文化大篷车”“戏曲进村”“文化走亲”“大家乐”、文化科技卫生“三下乡”等进行惠民演出送戏下乡,累计观众达100多万人次,部分法治剧(节)目通过抖音、快手短视频在线演出,生动鲜活的法治文艺作品,提升了法治文化的浸润度和感染力。
二、存在问题
(一)法治文化产品创作不足。一是法治文艺作品创作积极性不够,由于法治类文艺作品知识性比较强,再加上流传度不高、传播广度和深度低,创作人员对法治文艺类作品的创作积极性不高。二是创作经费短缺,法治文艺作品创作不足,对具有地方、民族特色的戏剧、歌舞等文化资源挖掘力度不够,普法题材文化艺术作品较少。
(二)文化市场综合执法改革工作有待持续推进。部分人员因事业编制,不能再从事执法工作,调离岗位,大部分县市执法大队虽完成了改革,但目前岗位仍然空缺,短时间难以调剂符合行政执法身份的执法人员到岗工作,“小队伍大市场”问题仍然突出,对全州文化旅游市场综合行政执法工作造成一定影响。
(三)文旅法治宣传手段不够多元。随着新媒体时代的到来,公众了解国家法律的途径越来越多元,包括微信、微博、抖音等,而目前文旅行业运用新媒体手段开展法制宣传工作有待加强,宣传的可接受性、宣传的深度性有待进一步提升。
三、2025年工作打算
(一)加强法治文化产品创作。丰富法治文化产品供给,把法律文化产品创作列入文艺创作计划,加强对优秀传统文化中法律文化的挖掘整理和传承运用,深入挖掘具有地方、民族特色的戏剧、歌舞等文化资源,发挥民间艺术团体、非遗传承人和基层文化队伍的作用,积极开展普法题材文化艺术作品创作,把法治文化融入“送戏下乡”惠民演出等活动,推动法治文化作品广泛传播,提高法治文化作品的流传性和传播度。
(二)强化依法行政工作。不断优化行政服务,优化文旅行业营商环境,激发文旅市场活力。严格规范执法,加强对网吧、演出、娱乐、出版物、广播影视和旅游景区、景点、宾馆酒店、旅行社的管理,做好平安建设、安全生产、禁毒防艾、反恐等工作,创造良好的文旅市场环境。
(三)强化法治宣传。继续坚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和党的二十大精神,加强宪法、民法典、党内法规等学习和法治宣传教育,组织做好行业普法、主题法治宣传、普法责任制落实、法治文化建设等工作,进一步提升文化和旅游行业法治素养。
(四)加强法治创新。积极转变行政观念,强化干部职工服务意识、担当意识、开拓意识和创新意识,积极应对、迎难而上,开创干事创业新局面。创新法治思想宣传载体,全方位、多层次、宽领域开展普法活动,真正让法律知识入心、入脑、入行,不断提高群众的法律素养。